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印發<郎溪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郎發〔2010〕6號),設定郎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物價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原縣經濟委員會承擔的指導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職責,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國家、省、市、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除需報國務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政府和省發改委審批、核准、備案外,區分不同情況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縣政府、行業管理部門審批、核准、備案,或由企業自主決策。
(四)地方規劃、專項規劃和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需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外,由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五)重點擬定和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綜合平衡,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加強投資巨觀管理,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完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縣內經濟協調發展能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調節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六)進一步減少由政府直接制定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品種和範圍,對通過市場競爭形成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並逐步完善在政府巨觀調控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將部分商品和服務調定價前的可行性論證、商品的社會平均成本測算及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服務價格的論證、價格信息發布和價格監測等事務性工作,逐步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
二、主要職責
(一)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主要職責:1、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
2、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3、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4、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空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省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各種專項建設基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
5、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6、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建議;編制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計畫,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管理和監測工作;組織協調和推進跨區域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和對口支援工作。
7、承擔主體功能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協調實施和監測評估責任;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指導縣域經濟發展和經濟強鎮建設有關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以工代賑計畫。
8、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服務業、重點區域性批發市場、重點要素市場的發展規劃,指導市場體系建設;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研究提出重要儲備的建議。
10、推進全縣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國土資源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建議。
11、負責全縣中央直屬水庫庫區規劃、移民安置和經濟開發工作,組織、協調、落實三峽庫區外遷移民安置和管理;協調、處理縣內國家大中型水庫自遷移民遺留問題;申報和安排庫區經濟開發項目。
12、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的起草和實施;研究有關法律法規、重大方針和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
13、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縣物價局的主要職責: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上級物價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價格方針、政策;負責上級物價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政策規定的貫徹執行。
2、研究制定全縣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體系;依法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
3、研究組織實施價格改革中長期和年度計畫;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和調整縣級管理的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指導;建立和實施價格決策聽證會制度、價格公示制度。
4、負責管理國家行政機關收費;負責管理重要公益、公用事業價格;按照《安徽省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許可權負責管理本地區執行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經營性服務收費;負責制定和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過程中的定價成本監審工作;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治理亂收費。
5、負責全縣價格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價格(收費)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全面實施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制度。加強農村物價監督管理力度,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6、負責價格監測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主要工農產品、公用事業成本和流通費用的調查,積累分析並向有關方面提供資料。負責價格異常波動時,啟動《郎溪縣應對市場價格異動事件工作預案》,組織實施價格調控,平抑市場價格。
7、負責全縣價格鑑證、價格認證、涉案物品估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評估工作的管理;審核和管理估價中介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資質,建立市場準入制度,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評估、價格諮詢服務工作。
8、指導、監督全縣的價格管理工作;培訓基層和企業的物價人員,指導企業用好定價權和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依法制止價格歧視、價格壟斷和不正當價格競爭行為。
9、負責價格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增強全社會的價格法律意識。
10、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三峽辦(庫區辦)主要職責:
三峽辦(庫區辦)設在縣發改委,為正科級機構。負責全縣中央直屬水庫庫區規劃、移民安置和經濟開發工作,組織、協調、落實三峽庫區外遷移民安置和管理;協調、處理縣內國家大中型水庫自遷移民遺留問題;申報和安排庫區經濟開發項目。
三、內設機構
(一)根據上述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4個內設機構:1、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檔案、保密、信訪等委機關日常政務,以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保衛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以及系統內電子政務的組織協調;
制定機關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參與起草有關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對有關經濟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機關法律事務工作;負責機關人事教育和幹部培訓工作。
2、社會事業科(綜合規劃科)
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的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研究縣內外經濟發展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提出政策建議和對策措施;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等預期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匯總編制全縣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旅遊、政法、民政等各項社會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社會事業專項投資計畫,申報爭取上級社會發展專項資金和補助性資金。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組織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區域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銜接平衡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和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編制全縣和區域性農業資源開發利用保護規劃;按規定負責聯繫開發區有關工作;落實國家資源型城市轉型政策;承擔落實國家地區崛起政策的有關工作。
3、行政審批科(經濟發展科)
負責受理和辦理行政管理職能範圍內的行政審批事項;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辦理行政許可程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諮詢等;主動協調委內各業務科室行政審批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組織、召集行政審批工作例會;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把好受理、初審、審核和審批關;加強與鄉鎮及縣直各部門的業務聯繫與溝通,確保審批渠道暢通;認真做好行政審批檔案、資料的傳遞和歸檔管理工作;在發改委的領導下,認真遵守委內和政務服務中心的各項制度,接受政務服務中心的統一管理。
分析工業發展情況,研究並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擬定全縣工業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參與研究重點工業行業規劃,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申報和爭取工業國債項目資金和工業發展“三高”(高成長性、高加工度、高附加值)項目資金。研究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作和重大成套裝備的研製開發;研究提出引導科技投入的政策,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申報和爭取省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和資金。
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編制重要商品的儲備計畫,指導國家糧食、棉花等儲備,協調與監督國家、省、市和縣級重要物資訂貨、儲備、輪換和投放;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組織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並提出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指導協調服務業發展;銜接平衡服務業和其他產業發展;管理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流域污染治理規劃;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縣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實施對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的管理,銜接平衡能源重點企業發展規劃和生產建設計畫,審核和上報能源建設重大項目;編制和實施年度電力計畫,協調電網建設等重大問題。
會同有關部門修訂《郎溪縣鼓勵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4、投融資科(以工代賑辦公室)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期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調控政策和措施;綜合管理全縣重大建設項目;逐步負責研究和安排縣財政建設性資金,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和縣級公益項目建設;負責研究和制定民間投資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城市化建設投資政策和重大項目規劃;承擔“861”行動計畫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綜合管理基礎建設和房地產開發項目,負責全縣重點項目招投標指導協調工作。審核和申報項目建設投資概算調整、初步設計等,參與重點項目的竣工驗收和評價工作。
指導編制“以工代賑”計畫,負責監督項目實施,參與扶貧開發工作。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研究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和交通運輸行業專項投資的年度計畫。
研究貫徹國家、省財政金融政策,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狀況,提出地方投融資戰略和政策建議;參與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聯繫銀行、保險、證券等機構,協調有關工作;承擔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
(二)根據上述職責,縣物價局設4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和對外協調工作;負責組織會議、處理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來人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財產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制定全縣物價工作年度計畫及中長期規劃;起草、審核綜合性檔案、材料;承辦局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目標管理考核及公務員考評及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2、業務科(行政審批科)
貫徹實施價格政策和價格改革方案;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承辦商品價格、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調整、制定、審核和轉報;承辦制定和調整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過程中的定價成本監審工作;依法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做好市場調研、價格信息工作;負責各類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年審;負責組織價格聽證會、價格公示工作;負責全縣“清費、治亂、減負”和《交費明白卡》的制訂發放工作。
3、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負責組織開展全縣商品價格、行政事業性及經營性服務收費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協助業務主管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價格管理制定;負責“價格舉報投訴中心”的日常工作,做好“12358”價格投訴熱線電話工作,受理民眾的價格舉報;查處各類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和案件,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價格監測中心
承擔省、市安排的主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價格監測信息上報和農業生產資料及農產品收購價格監測月報等品種測報任務;對市場主要商品價格實施定期監測和分析預測;及時監測掌握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提出預測預警報告,為縣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研究問題,制定決策,提供準確依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進行監測;根據監測資料和相關信息,按規定向省、市價格主管部門上報監測數據和監測情況分析報告;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分析、預測信息,為社會提供信息服務,正確引導生產、流通和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