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沁,J.

邊沁,J.

傑里米·邊沁(邊沁,J,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國的法理學家、功利主義哲學家、經濟學家和社會改革者。他是一個政治上的激進分子,亦是是英國法律改革運動的先驅和領袖,並以功利主義哲學的創立者、一位動物權利的宣揚者及自然權利的反對者而聞名於世。他還對社會福利制度的發展有重大的貢獻。

邊沁,J.

正文

英國哲學家經濟學家法學家功利主義者。生於倫敦,1763年畢業於牛津大學,1772年任律師,1789年因發表了他的倫理學代表作《道德和立法原則導論》一書而負盛名。他一生主要從事經濟學、倫理學哲學的研究和著述,著作甚多,影響較大。馬克思在《資本論》第1卷中,稱他為"資產階級蠢才中的一個天才"。
邊沁運用 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者C.A.愛爾維修的功利理論說明英國的社會生活,他把英國的商人、市儈作為標準的人,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看作是一種赤裸裸的互相利用、互相剝削的關係。"我們第一次在邊沁的學說里看到:一切現存的關係都完全從屬於功利關係,而這種關係被無條件地推崇為其他一切關係的唯一內容"(《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3頁)。他從功利主義的基本立場出發,批判了禁慾主義道德論和情感道德論,認為痛苦和快樂是人的兩個最高主宰,也是決定行為的動力,人無不以快樂作為生活目的和道德標準,凡能求得快樂的就是善,反之就是惡。他把快樂分為由感覺引起的快樂、財富引起的快樂和權力引起的快樂等十幾種,痛苦也分成由感覺引起的痛苦、窮乏引起的痛苦和仇恨引起的痛苦等十幾種。在邊沁看來,苦樂無質的區別,只有量的不同,而且苦樂的量可以進行精密的對比和計算。他為此編制了一個"快樂和痛苦的等級表"。該表一方面可以根據苦樂自身的強弱度、持續性、確實程度和遠近計算;另一方面,也可根據苦樂是否純粹和對他人的影響程度計算。邊沁計算的結果是:人們應當追求最持久、最確實、最迫切,而且又是最廣泛和最純粹的快樂。他指出,幸福就是趨樂避苦求得最大快樂,功利的原則應當是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快樂和人類幸福的基礎在於利益。邊沁宣稱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是同一的,社會利益是個人利益的總和,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目的,無非是為了求得個人的更大的利益,這種對人類幸福的追求,無非是一種"文明的利己主義"。邊沁反對個人利益服從社會利益,反對個人為社會犧牲自己的利益。他認為,如果承認第一個人應當為他人犧牲自己的幸福,那么,也應當承認第二個、第三個人為他人犧牲自己的幸福,要是都這樣做,也就不存在個人的幸福了。因此,他強調"個人利益是唯一現實的利益",社會利益只不過是一種抽象。
邊沁把資產階級一個階級的利己本性普遍化為人類的不變本性,把資產階級一個階級的生存條件,說成是整個社會的生存條件。他的功利主義倫理思想把個人追逐私利的競爭看作是人與人之間的唯一關係,把自由競爭看作是道德的實質,以適應英國資本主義自由競爭的社會生活方式的要求。邊沁的功利主義倫理思想為稍後的J.S.密爾直接繼承和發展。19世紀初的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在某些方面也吸取了邊沁的道德理論,作為他的空想社會主義的道德依據。

配圖

相關連線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