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每個軍種一般都包括若干個兵種和專業兵,設有領導指揮機關及院校、科研機構和後勤保障系統,有特定的服裝和標誌,配備專用的武器裝備,有自己的編制、訓練、作戰特點和戰略戰術等。軍種的產生和劃分取決於社會生產力的提高、經濟實力的增強、武器裝備的發展以及軍事戰略、地理環境、軍隊規模、歷史傳統等多種因素。
最新軍改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有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 、戰略支援部隊 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共六個軍種。美國現有陸軍、海軍、空軍、海軍陸戰隊、海岸警衛隊五個軍種。俄羅斯現有陸軍、海軍、空天軍三個軍種,及戰略火箭兵、空降兵兩個獨立兵種。越軍有陸軍、海軍、空軍、防空部隊四個軍種。蒙軍有陸軍和空軍兩個軍種。隨著軍事技術兵器的不斷發展,戰爭空間規模的增大,還將出現新的軍種。如:由於航天技術的發展,將出現航天部隊。美國已成立了航天司令部和航天兵,為航天軍的發展奠定了基礎,一些國家還成立了網路戰部隊。
軍種劃分
軍種劃分並非一成不變
縱觀軍種發展歷史,軍種的劃分本身並不穩定。新興作戰力量起初總是依附於一定的軍種,等到逐漸發展壯大並成熟後,再從寄生軍種中剝離出來,從而成為新的軍種。例如,空軍最早不是獨立軍種,而從屬於陸軍。直到二次大戰後,空軍才從陸軍中剝離出來,成為獨立的軍種。目前,隨著新軍事變革的發展,在空間領域、網路領域等均出現新興作戰力量。有的國家也組建了網路部隊、航天部隊等新興作戰力量。這些目前尚未進行明確而成熟定義的軍種,將來極有可能變為單獨軍種。不難理解,本身並不穩定的軍種這一概念,自然無法作為聯合作戰的定義項。
軍種劃分標準存在差異
從目前世界各國的軍事實踐來看,雖然對聯合作戰均採用“跨軍種”的定義,但是由於各自發展歷史、軍事學說等差異,各國對軍種的劃分標準也不盡一致。比如海軍陸戰隊,在我軍屬於海軍序列,在美軍中卻是獨立於三大軍種之外的;空降兵在我軍屬於空軍序列,美軍卻編入陸軍序列。再如,有的國家軍隊編有防空軍,我軍卻沒有這一軍種。因此,如果以“跨軍種”作為劃分標準,必然出現同樣的行動在此時此地屬於“聯合”,在彼時彼地卻不是“聯合”的情況。比如,海軍陸戰隊與海軍艦艇部隊、海軍航空兵部隊共同實施登入作戰,按照美軍標準是聯合作戰,但若按我軍的標準,卻無法承認其為聯合作戰。所以,自身尚存差異的軍種概念,也難作為聯合作戰的定義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