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上海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以下簡稱“通行費”)向本市及進入本市的機動車徵收,用於歸還新建改建高等級公路、市區高架路、橋樑、隧道等建設項目的貸款。2009年1月1日起,國家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正式實施,上海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不在全國統一取消的公路養路費等六費以及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之列。根據《上海市貸款道路建設車輛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市府令102號),本市通行費繼續保留徵收,依法繳納通行費是每位車主應盡的義務。
相關規定
各地物價部門、交通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及地方政府共同下發的《收費標準》。
會計分錄
管理部門用車:
借:管理費用-交通費
貸:庫存現金
銷售用車: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