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常現象

超常現象指與科學和常識相互矛盾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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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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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常現象是英文“anomalous phenomenon”的翻譯,是指與科學和常識相互矛盾的現象。因為超常現象無法用已存在的邏輯架構、或普遍被接受的現實知識來解釋。
這些真實性並未確定的象,通常不被主流的科學家所承認。這些“難以再現”的超常現象被認為是偽科學,有一部分是因為科學是需要能重現、重製的現象來證實的。
這些包含擁有特異功能的人類(預知、透視、意念顯影),以及在偶然的情況下發生,但無法以常理來說明的事件,例如:圖坦卡門的詛咒、靈異照片等。
也有其他的類似現象被認定為確有其事,卻無法立即解釋。例如,許多人皆曾看過不明飛行物(UFO);但彼此對不明飛行物的解釋卻有很大差異。通古斯大爆炸是一種明顯且無法否認的超常現象,但是關於爆炸的原因,卻從彗星到超空間撕裂(cross-dimensional RIPs)的解釋都有。
此外,也有人指出超常(Paranormal)這個辭彙,在過去是被當成是宗教上諸多不可解的神秘現象,相對於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所衍生的超自然(Supernatural)的代換辭彙
超自然現象是超常現象本來的說法,目前在華語圈及朝鮮語圈仍被使用著。

超常現象的範例

以下是一些超常現象的範例:
感應性精神病(共同妄想,folie a deux)
出竅(out-of-body experiences)
瀕死經驗(near-death experiences)
超感官知覺(ESP,extrasensory perception)

UFO(或稱幽浮、不明飛行物)
外星人綁架體驗(alien abduction experiences)
雙胞胎感應(twin connection)
神秘動物學(cryptozoology)
人體自燃(Spontaneous Human Combustion)
既視感(Deja vu)
有些超常現象最後獲得科學上的解釋,不再是無法解釋的現象。例如,“從天而降的石頭”在以前被認為是超常現象的一種,但“隕石”的存在現在已經是廣為人之的事實。
超自然現象其實算是超常現象的一種,但是其中一部份被當成超心理學(parapsychology)來進行研究,並且被分成三種等級:
精神現象:不尋常的精神狀態或能力,例如心靈感應、透視、預知
身體現象:不尋常的身體行動,並且可經由有意識的生命體所操縱控制,例如:意志力、促狹鬼、聖痕和實體化(Materialization)
殘存現象:出竅體驗(OBE)、瀕死經驗(N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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