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興市國土資源局

(二)承擔依法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 2.資興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正股級,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名。 5.資興市國土資源事務所,正股級,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15名。

機構簡介

資興市國土資源局前身為資興市國土局,成立於1987年7月。 2002 年 3 月,經郴州市和資興市政府批准,撤消原資興市國土管理局和資興市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合併組建資興市國土資源局。資興市國土資源局是資興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土地、礦產、測繪工作的職能部門。現有幹部職工 100人,其中機關72人,鄉鎮國土資源所28人。內設辦公室、耕地保護規劃股、用地管理股、地籍測繪管理股、礦產開發安全管理股、地質環境股、計畫財務股、法規股、辦事大廳、信息中心。二級機構有: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地收購儲備中心(土地交易中心)、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國土資源事務所(測繪隊)、資興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
地 址: 資興市新區晉寧路455號 郵 編: 423400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國土資源規劃和戰略,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土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依法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土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擬訂國土資源管理的政策。推進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指導鄉(鎮)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承擔最佳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組織編制市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省、郴州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地籍管理工作,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實施國家、省、郴州市重大土地專項調查,指導全市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承擔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工作。
(八)承擔規範土地、礦業權和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承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統一管理全市測繪市場,規範測繪市場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監督管理,依法管理礦業權的審批登記發證,負責國家、省及市級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礦區的管理,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定方案。
(十)依法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指導全市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監督地方地質勘查項目和重大地質勘查專項實施,管理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指導、協調、監管全市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十一)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國家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項目,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地下水的開採,監督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依法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應急處置,制定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依法依規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巨觀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規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草案編制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承擔國土資源檔案管理的責任。
(十五)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市測繪工作。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重大測繪科技項目。依法審查測繪單位的等級資質,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查對外提供屬於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依法對測繪成果的保密工作實施監管;依法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六)管理市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根據授權審核發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資興市行政區界線標準樣圖,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全市的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市國土資源局的職責,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政工股”牌子)
負責會務、機要、文電、宣傳、保密、檔案、接待、機關後勤、綜合治理、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電子政務、督查、綜合協調等工作;組織編制實施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承擔國土資源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管理和科技人才培養;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科普推廣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承辦上級或其他部門交辦、轉辦的國土資源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要國土資源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轉辦、轉送和交辦的國土資源信訪事項處理情況。承辦局機關、派出機構、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承辦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和領導班子、隊伍建設的有關具體工作作;負責退休人員相關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組織起草、修改國土資源管理地方政策和管理辦法草案;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協調國土資源系統普法宣傳教育;推進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指導本系統政策法規工作。
(三)計畫財務股
承擔國土資源有償使用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製度和使用政策,參與國土資源資源性資產管理和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管理;擬訂部門財務和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依法承擔國土資源規費徵收管理,參與礦產資源補償費減免申報審核;負責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地質災害防治、礦產資源保護、地質勘查和信息化建設等項目的資金預算審核,資金安排申報及撥付;負責部門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核算、統計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
(四)耕地保護區劃股
負責耕地保護和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擬定並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方案;組織耕地後備資源開發,負責審查耕地占補平衡方案,提出土地開發整理計畫和資金撥補意見;負責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承擔全市耕地後備資源庫和儲備庫的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檢查和驗收。
(五)用地地產股
負責城市和鄉(鎮)、村建設用地管理;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擬定、審查需報國務院和省、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方案;組織新增建設用地會審;指導各類建設項目征地事宜;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事項。承擔土地利用評價和管理,檢查各類建設用地利用實施情況;負責全市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管埋監督工作;負責編制土地使用權年度供應計畫、出讓方案、劃撥方案、土地資產處置方案等,承辦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劃撥、租賃等具體工作;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組織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的測評,並按規定會審土地使用權價格,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組織發布土地供應信息。
(六)地籍股
負責全市地籍、地政管理;組織指導土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地籍調查和變更調查;組織實施土地確權、權屬爭議調處和權屬管理,承辦重大土地權屬糾紛的調處;參與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工作;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及維護,負責市本級地籍信息系統的使用管理。
(七)礦產勘查開發管理股
參與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規劃;組織編制、審核、報批採礦權出讓計畫;依法劃定礦區範圍,調處採礦重大權屬糾紛;依法進行採礦權審核、登記;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參與調查處理涉及礦產資源的違法案件;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減免申報;參與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地質勘查中、長期規劃;依法參與勘查項目的審核;組織地質勘查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調處勘查權屬糾紛。
(八)地質環境儲量股(加掛“資興市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資興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辦公室”牌子)
擬定和實施全市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評價工作;組級、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指導地質災害和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負責地熱水、礦泉水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和參與認定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蹟保護區;組織審查城市、區域總體規劃和建設項目地質環境評估報告;監督管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參與編制地質環境保護規劃。擬定全市礦產儲量管理辦法;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的登記和統計工作;組織參與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的評審備案、礦山閉坑地質報告的審查和採礦權價款的認定工作;組織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礦產資源供需形勢分析;組織實施資源枯竭型城市礦山環境恢復與治理項目。負責全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項目工作的跟蹤管理,編制年度實施計畫與組織施工方案,參與項目立項實施、竣工驗收、資料歸檔等管理工作。
(九)行政審批股
負責市國土資源局承擔的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行政確認、年審年檢事項的統一受理、分類辦理、出件以及與審批相關的行政事業性費用收取工作;負責市國土資源局政務中心辦事視窗工作人員及日常事務管理;根據市人民政府或市國土資源局的授權和委託,辦理審批事項。
(十)測繪管理股(加掛“資興市人民政府測繪管理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政策;負責測繪單位認證、管理;實施測繪行業管理;依法進行測繪登記,按國家規定審核市外單位、個體測繪業者來資興的測繪項目;負責全市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教據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承辦上級測繪部門交辦的有關事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核定市國土資源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紀檢監察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工程師1名,總經濟師1名。
紀檢監察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其他事項

(一)事業單位

1.資興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副科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自收自支事業編制2名。主要職責是:代表市人民政府依法儲備土地,參與市本級土地市場調控。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及市場需求,擬定並實施市本級城市建設用地的儲備規劃、年度儲備計畫及儲備方案;承擔並指導儲備土地供應前期的開發相關工作;負責對已納入政府儲備的土地建立信息管理系統,並進行動態管理;對國有土地收益基金進行管理和使用。
2.資興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正股級,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名。主要職責是:受市國土資源局和其他單位、個人委託,組織實施國土資源(土地使用權、礦業權)的招標、拍賣和掛牌的交易行為;承擔政府職能性、公益性、社會服務性的土地評估,包括基準地價的制定和更新、標定地價的測算以及具體地塊出讓起始價和底價的評估;受市政府或市國土資源局委託,承擔地價和礦業權價格管理的相關工作。
3.資興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副科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主要職責是:代表市國土資源局,依法按程式負責國土資源管理和測繪管理的執法工作。組織對鄉(鎮)國土資源所執行和遵守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鄉(鎮)國土資源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制定和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划進行監督檢查;對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徵用、土地供應、土地利用、耕地保護等情況及國土資源審批登記發證、評審評估、資產處置、市場交易等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動態巡查、衛片執法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負責審核上報對非法採礦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鑑定工作;查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違反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行為和其他重大土地、礦產、測繪違法行為;按規定職責和程式配合紀檢、監察、公安、檢察、法院等部門依法追究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和治安責任、刑事責任,依法實施國土資源違法行政處罰的執行;負責落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督查督辦、報告等相關規章制度;負責違法案件案源收集整理及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和通報工作;對鄉(鎮)國土資源所執法監查工作進行業務領導,對其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系統人員相關的業務培訓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資興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4.資興市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所,正股級,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剞16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礦產企業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協助查處拒繳、欠繳礦產資源費的違法行為;負責礦山企業資源補償費報表歸口核報,協助財政管理好票據,協助做好資源補償費的減免申報;負責礦產資源基礎信息、數據的收集和預測分析。
5.資興市國土資源事務所,正股級,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15名。主要職責是:承辦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開發;負責對用地及礦山的測繪及承辦受局委託的其他測繪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劃撥和竣工驗收具體事務;承辦在土地開發中的其他事務;負責土地基礎信息、數據的收集和預測分析。
6.資興市土地開發整理中心,正股級,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5名。主要職責是:受市國土資源局委託,負責全市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土地開發的事務性、技術性及相關管理工作。包括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專項項目規劃編制和修訂,承擔市以上投資項目的選址、立項、可行性論證、設計、預算的技術審查;負責市以上投資項目招投標及工程實施的全程監管;負責市級投資項目工程驗收和省以上投資項目的工程初驗;負責對進入市域範圍內從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的施工單位、相關社會中介機構及人員進行執業監管,負責建設和管理市級土地綜合整治專家庫;承擔市級耕地指標補充儲備及耕地指標交易的事務性工作。
7.資興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正股級,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3名。主要職責是:承擔國土資源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網路及網站建設和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國土資源檔案管理,提供國土資源檔案查詢和有關法律及相關信息諮詢服務;負責土地、礦產、測繪等相關信息採集、分類整理、信息分析、信息發布和資料庫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信息化技術培訓諮詢等相關工作。
8.資興市征地拆遷事務中心,正股級,負責人高配副科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主要職責是:受市國土資源局委託,依法負責實施資興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征地拆遷工作。制定征地拆遷實施方案;組織征地調查工作,參與土地權屬調查;負責組織項目用地資料的編制或收集;實施征地拆遷,依法支付征地拆遷補償費用,按實施方案要求組織騰地。
9.湖南資興經濟開發區國土資源分局,副科級,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 自收自支事業編制3名。主要職責是:受市國土資源局委託,行使土地資源管理職能,統一管理經濟開發區土地;檢查監督土地使用執行情況,協助查處違法用地;負責擬定實施經濟開發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承擔經濟開發區各類建設用地的申請、選址、審查、報批等工作;參與經濟開發區土地對外招商引資,土地經濟技術合作和有關土地方面的外事活動;承辦市委、市政府、資興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和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派出機構

1.資興市國土資源局城區國土資源中心所,正股級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主要職責是:根據市國土資源局授權,負責組織唐洞街道辦事處、東江鎮、鯉魚江鎮、高碼鄉範圍內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管理,土地徵用,房屋拆遷,農民建房用地預審,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初審,依法查處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負責轄醫內土地收益金的收取。
2.24個鄉(鎮)國土資源所,正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根據市國土資源局授權,負責組織轄區範圍內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管理,農民建房用地預審,組織實施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初審,依法查處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共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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