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益基金是為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避免地方政府“寅吃卯糧”的短期行為,以對土地開發和使用進行長遠規劃而設立的專項政府性基金。它由地方政府持有,主要來自於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由商業銀行或資產管理機構作為基金管理人,以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託管人,由土地儲備中心進行統一管理。
土地收益基金是為完善我國土地儲備制度,避免地方政府“寅吃卯糧”的短期行為,以對土地開發和使用進行長遠規劃而設立的專項政府性基金。它由地方政府持有,主要來自於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由商業銀行或資產管理機構作為基金管理人,以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託管人,由土地儲備中心進行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