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黃湘鄂是懷化新晃縣人,大專文化,原系資興市委書記,2006年8月調郴州市人防辦工作,任人防辦主任。檢察機關指控:2005年至2006年8月,被告人黃湘鄂在擔任資興市委書記期間,違反法律、法規,違法決定由資興市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投資連坪桃樹壠鎢礦、青腰神龍矽石礦和黃草猴古廟鉛鋅礦(以下簡稱三礦),在明知三礦處於東江湖水環境保護區域,鎢礦採礦許可證已經停辦的情況下,仍要求邊辦證、邊規劃、邊生產。2006年8月黃湘鄂調任郴州市人防辦主任後,上述三個礦作為非法礦被資興市國土資源局關閉,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57萬元。另外,在2000年至2007年,黃湘鄂擔任資興市長、市委書記、郴州市人防辦主任期間,收受李某、丁某等人賄賂,其中夥同其妻首某(系湘南學院老師、另案處理)收受李某賄賂190946元,總計人民幣757131元,美元1000元。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法院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