讞法

詞語信息

詞語讞法
拼音yànfǎ 注音ㄧㄢˋㄈㄚˇ
引證解釋指刑法條例。《漢書·張湯傳》:“奏讞疑,必奏先為上分別其原,上所是,受而著讞法廷尉挈令,揚主之明。”顏師古註:“書於讞法絜令以為後式也。”王先謙補註:“言上所允行者,則受而書之於板,著其上請三事為定法,復舉此令以宣布上美。”楊樹達窺管:“沉家本云:著讞法廷尉挈令,言著其所讞之法於廷尉之挈令也。顏注不明。按王説繳繞,沉説是也。”章炳麟《定復仇之是非》:“定法者知其然,則不敢以讞法至周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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