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調車信號機是為集中區內進行調車作業而設定的一種信號機。調車作業一般是利用牽出線與到發線、咽喉區與到發線之間的線路進行的。調車作業主要包括由車輛的摘掛、取送、轉線、機車出入庫和平面溜放的整編作業等。這些作業須在有機車連掛的情況下進行推送,不允許平面溜放作業。另外,在設有編組線的區段站或大型編組站上,有大量的列車解體、編組作業,需將到達的列車從到發線送到非集中區編組線上進行,編完後還要拉回到到發線發車。
由於各個站場線路布置和調車作業複雜程度不同,調車信號機布置的靈活性較大。一般來說調車信號機布置的原則是最大限度地滿足調車作業的需要,提高作業效率,儘量縮短機車車輛的走行距離以及最大限度的滿足調車作業的要求。
調車信號機用以指示調車機車、車列可否越過該信號機進行調車作業。調車信號機對列車運行不起作用。
分類
調車信號機按用途分為:
(1)調車色燈信號機。凡集中聯鎖的車站(車場),均應裝設調車色燈信號機,以適應調車作業的需要。
(2)駝峰色燈信號機。有駝峰調車設備的車站,均應在峰頂適當處裝設駝峰色燈信號機,以指示駝峰機車推峰作業及下峰作業等。
(3)駝峰色燈輔助信號機。是指示調車機車可否預先向駝峰推送的信號機。到達場的駝峰輔助信號機設在每條接車線靠駝峰端的警沖標內方;雙推單溜的駝峰調車場,設在兩推峰線分歧道岔前適當位置。
(4)駝峰色燈復示信號機。是機車司機嘹望駝峰色燈信號機有困難時,根據需要設定的完全復示駝峰色燈信號機顯示的信號機。
作用
調車信號是調車作業的命令和要求,是機車乘務人員及其他調車人員行動的依據。
沒有看到調車指揮人的起動信號(指令),不準動車。但單機返岔子或機車出入段時.可根據扳道員顯示的道岔開通信號或調車信號機顯示進行的信號動車。無扳道員和調車信號機時,調車指揮人確認道岔開通正確(如為集中操縱的道岔,還須與操縱人員聯繫)後,可向司機顯示起動信號(指令),並按相關規定指揮機車作業。
顯示意義
一個月白色燈光——準許越過該信號機調車;
一個月白色閃光燈光——裝有平面溜放調車區集中聯鎖設備時,準許溜放調車;
一個藍色(紅色)燈光——不準越過該信號機調車。
為避免調車信號的顯示影響列車運行。調車信號燈光與列車信號的燈光顏色應有所區別。因紅、黃、綠三種顏色已做為列車信號燈光使用,所以調車信號機的顯示採用月白和藍色燈光,以區別列車信號燈光。
對於出站兼調車信號機或進路兼調車信號機,用紅燈代替藍燈。
為了更有效地對車站進行防護.所以要求對不辦理閉塞的站內岔線,在岔線入口處設定的調車信號機,套用紅色燈光代替藍色燈光。
在盡頭式車站的接車線終端處,不能再繼續發車,沒有必要設出站信號機,設定的調車信號起阻擋列車的作用,為引起司機注意,保證行車安全,該信號機的停車信號顯示也採用紅色燈光代替藍色燈光,但又要區別於一般的調車信號機,故採用矮型三顯示的出站信號機構,將綠燈燈位封閉。當發生故障,如紅色燈光熄滅、顯示不明或不正確時,從信號機外形上應視為列車的停車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