駝峰信號機

駝峰信號機

駝峰信號機又稱“駝峰主體信號機”,“峰頂信號機”。鐵路編組站駝峰調車場用於指揮調車機車進行推送車列解體的色燈信號機。設於駝峰調車場最高點,即駝峰峰頂處。具有四燈八顯示:1個綠色燈光——指示機車車輛按規定速度推進;1個綠色閃光燈光一-指示機車車輛加速推進;1個黃色閃光燈光——指示機車車輛減速推進;1個紅色燈光——停車信號,不準許機車車輛越過該信號機;1個紅色閃光燈光一指示機車車輛自駝峰退回;1個月白色燈光一指示機車到峰下;1個月白色閃光燈光——指示機車去禁溜線取送車輛;1個黃色燈光——指示預先推送,準許機車將車列推進到信號機前方的固定地點停車。

顯示方式

駝峰色燈信號機的顯示方式為:

一個綠色燈光,表示準許機車車輛按規定速度向駝峰推進。

一個綠色閃光燈光,表示機車車輛要加速向駝峰推進。

一個黃色閃光燈光,表示機車車輛要減速向駝峰推進。

一個紅色燈光,表示不準機車車輛越過該信號機或指示機車車輛停止作業。

一個紅色閃光燈光,指示機車車輛自駝峰退回。

一個月白色燈光,指示機車到峰下。

一個月白色閃光燈光,指示機車車輛去禁溜線。

另外還有駝峰色燈輔助信號機和駝峰色燈復示信號機,它們的顯示方式為:

一個黃色燈光,指示機車車輛向駝峰預先推送。

當辦理駝峰推送進路後,其燈光顯示與駝峰色燈信號機顯示相同。

到達場的駝峰色燈輔助信號機平時顯示紅色燈光,對到達列車起停車信號作用。

駝峰色燈復示信號機,採用透鏡式色燈兩個雙機構的高柱信號機,燈光排列為黃、綠、紅、白,平時無顯示,當辦理駝峰推送或預先推送進路後,其顯示方式與駝峰色燈輔助信號機相同。

設定方式

駝峰信號機是四燈七顯示高柱色燈信號機,每條推送線設一架。用來指揮駝峰機車進行峰頂作業。一般設於峰頂線路的最高處,以保證有足夠的顯示距離。

控制方式

駝峰信號機的信號顯示是由駝峰指揮樓的值班員集中控制的。控制台盤面上設有6種信號控制按鈕。

定速按鈕:用來開放定速信號(綠燈)。

加速按鈕:用來開放加速信號(綠閃)。

減速按鈕:用來開放減速信號(黃閃)。

後退按鈕:用來開放後退信號(紅閃)。

調車按鈕:用來開放調車信號(月白);當有關道岔開通去禁溜線或迂迴線位置時,按壓該按鈕,則開放白閃信號。

停車按鈕:用來關閉駝峰信號(紅燈)。

駝峰值班員可根據作業的需要,按壓相應的信號控制按鈕,來變換駝峰信號機的顯示。

為保證作業安全,當發生意外的情況下,應允許下部信號樓的作業人員或現場調車人員及時關閉駝峰信號。為此,在下部信號樓的控制台和現場的每個按鈕柱AZ上,均裝有一個二位自複式切斷信號按鈕QXA。

技術要求

1.駝峰信號機與敵對的信號機、推送線上的道岔和峰下交叉渡線上的背向道岔以及與其所防護進路有關道岔均應聯鎖。解體車輛時,與分路道岔不聯鎖。信號開放不檢查溜放進路空閒。

2.信號開放後,當發生斷路、燈絲斷絲、聯鎖道岔被擠、閃光繼電器損壞燈情況時,信號機應立即自動關閉。

3.車輛碰倒限界檢查器時,應自動關閉駝峰信號,並應發出音響報警。

4.下部樓的駝峰值班員及調車組有關人員根據作業情況有權關閉駝峰信號機。

5.駝峰信號若因設備故障自動關閉或由現場調車人員關閉後,未經再次辦理不應自動重複開放。

6.駝峰信號包含多種顯示,但同時只能給出一種顯示,若信號變換顯示時,由原來的顯示直接轉換為變換後的顯示,其問不應閃現其他顯示。

7.雙重控制的駝峰信號機,同時只允許一處操縱。當交接操縱權時,信號應在關閉狀態,有關道岔應在規定位置,雙方的控制設備應在定位。

8.駝峰信號機由允許信號變為禁止信號時,應以音響為輔助信號,通知峰頂調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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