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指揮使司

官署名。明朝於都指揮使司之下設衛指揮使司,長官為指揮使1人,正三品,副長官為指揮同知2人,從三品;屬員有指揮僉事4人,正四品;鎮撫司鎮撫2人,從五品,經歷司經歷,從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從九品,倉大使、副使各1人。

職位職責

京衛親軍直隸於五軍都督府,京衛中管營造的衛隸於工部,此外還有屯戍陵寢的諸衛。外衛分隸於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各衛統領本衛及屬所的軍政,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僉事的職掌分工類似於都司,凡指揮使、同知、僉事負責管理衛事者,稱為掌印、僉書,分管屯田、驗軍、營操、巡捕、漕運、備御、出哨、入衛、戍守、軍器等事務的,稱為見 (音義同現)任管事,不負責具體職事的,則稱為帶俸差操。出征時,各衛率領其屬所聽從主帥總兵官的調度。

設定情況

洪武二十三年 (1309),全國內外衛共547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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