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左衛指揮使司

衛有令吏2人、典吏5人。其屬鎮撫司有鎮撫(從五品)2人,司吏1人;經歷司有經歷(從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從九品)、倉大使、副使各1人。轄左、右、中、前、後、中左6個千戶所,俱在衛內,列於衛署兩廊前之東西。各千戶所有正千戶(正五品)1人、副千戶(從五品)2人、鎮撫(從六品)2人,其屬吏目1人。每千戶所轄10個百戶所,共有百戶(正六品)10人、總旗20人、小旗100人。另有盛儲軍器庫設於侯官縣右英達坊內,成造軍火器局在閩縣南津坊內。屯田新舊共39所(6個千戶所各5所,新屯9所),共有田地497頃38畝8分,分布於侯官、閩清、永福(今永泰)及泉州府永春縣(新屯)境內。原有(指洪武二十年周德興置沿海軍衛時,下同)旗軍6720人,明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減至4316人(內屯操旗軍2553人、種屯軍17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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