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錨定等級法

行為錨定等級法

行為錨定等級法也稱行為定位法,行為決定性等級量表法或行為定位等級法是由美國學者史密斯(P.C.Smith)和德爾(L.Kendall)於六十年代提出。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實質上是把關鍵事件法與評級量表法結合起來,兼具兩者之長。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behaviorally anchored rating scale,BARS)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的含義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也稱行為定位法,行為決定性等級量表法或行為定位等級法是由美國學者史密斯(P.C.Smith)和德爾(L.Kendall)於六十年代提出。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是一種將同一職務工作可能發生的各種典型行為進行評分度量,建立一個錨定評分表,以此為依據,對員工工作中的實際行為進行測評級分的考評辦法。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實質上是把關鍵事件法與評級量表法結合起來,兼具兩者之長。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是關鍵事件法的進一步拓展和套用。它將關鍵事件和等級評價有效地結合在一起,通過一張行為等級評價表可以發現,在同一個績效維度中存在一系列的行為,每種行為分別表示這一維度中的一種特定特定績效水平,將績效水平按等級量化,可以使考評的結果更有效,更公平。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的具體工作步驟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BARS)的目的在於通過一個等級評價表,將關於特別優良或特別劣等績效的敘述加以等級性量化,從而將描述性關鍵事件評價法和量化等級評價法的優點結合起來。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通常要求按照以下5個步驟來進行。
(1) 進行崗位分析,獲取關鍵事件,由主管人員作出明確簡潔的描述。
(2) 建立進行評價等級。一般分為5—9級,將關鍵事件歸併為若乾績效指標,並給出確切定義。
(3) 對關鍵事件重新加以分配。由另一組管理人員對關鍵事件作出重新分配,把它們歸入最合適的績效要素幾指標中,確定關鍵事件的最終位置,並確定出績效考評指標體系。
(4) 對關鍵事件進行評定。審核績效考評指標登記劃分的正確性,由第二組人員將績效指標中包含的重要事件有優到差,從高到低進行排列。
(5) 建立最終的工作績效評價體系。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的優缺點

優點:1.對員工績效的考量更加精確。由於參與本方法設計的人員眾多,對本崗位熟悉,專業技術性強,所以精確度更高。
2.績效考評標準更加明確。評定量表上的等級尺度是與行為表現的具體文字描述一一對應的,或者說通過行為表述錨定評定等級,使考評標準更加明確。
3.具有良好的反饋功能。評定量表上的行為描述可以為反饋提供更多必要的信息。
4.具有良好的連貫性和較高的信度。使用本方法是對考評者使用同樣的量表,對同一個對象進行不同時間段的考評,能夠明顯提高考評的連貫性和可靠性。
5.考評的溫度清晰,各績效要素的相對獨立性強,有利於綜合評價判斷。
缺點:設計和實施的費用高,比許多考評方法費時費力;而且考核某些複雜的工作時,特別是對於那些工作行為與效果的聯繫不太清楚的工作,管理者容易著眼於對結果的評定而非依據錨定事件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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