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多查依王朝

薩多查依王朝,別名杜蘭尼王國。所屬洲為亞洲,政體為君主制,主要民族是阿富汗族,主要宗教為伊斯蘭教。

基本信息

歷史演變

薩多查依王朝(Sadozais)
近代阿富汗伊斯蘭教王國(1747~1818)。亦稱杜蘭尼王國。由坎大哈阿布達里部族薩多查依氏族的酋長艾哈邁德·沙赫·杜蘭尼(Ahmad Shah Durani,1724~1773)創建。16~17世紀時,阿富汗先後被印度的莫臥兒帝國和波斯的薩法維王朝所瓜分。1736年波斯軍將領納迪爾·庫利汗奪取波斯王位,1738年率軍攻占阿富汗坎大哈時,艾哈邁德被俘虜,後在波斯軍隊中服役,因屢建戰功,被納迪爾擢升為阿富汗人所組成兵團的指揮官。後艾哈邁德趁納迪爾在呼羅珊遇刺身亡、波斯處於內亂之機,率其部離波斯南下攻占阿富汗坎大哈地區。1747年,在伊斯蘭教蘇菲派長老主持下,各部族酋長在坎大哈集會,經過激烈競爭,推舉艾哈邁德為阿富汗沙赫,號稱“杜蘭尼”(即珍珠中的珍珠),重建都城坎大哈,創建阿富汗人的第一個伊斯蘭教王朝。他在位期間,南征北戰,平定了國內叛亂,打敗波斯入侵者,實現了阿富汗的統一,確立了國家制度,開拓了疆土。在1747~1770年間,曾兩次入侵波斯,先後征服赫拉特、內沙布爾、馬什哈德,占領阿姆河以南地區,迫使布哈拉納貢。曾9次入侵旁遮普,兩次擄掠德里,擊敗了馬拉塔人和錫克人,迫使莫臥兒帝國皇帝割讓了旁遮普、木斯坦、信德和克什米爾,並擄掠了大量財富,奠定了阿富汗王國的基礎。王朝在全盛時期,其疆域東起印度旁遮普,西至裏海,南臨阿拉伯海,北包巴爾赫,成為18世紀僅次於奧斯曼帝國的第二大伊斯蘭強國,並與印度莫臥兒帝國相抗衡。1773年,帖木兒·沙(Timur Shah,1746~1793)繼位並遷都喀布爾後,因王室內訌和各部族之間矛盾,地方割據勢力發展,巴爾赫和信德等行省總督相繼獨立,加之國家沒有穩固的經濟基礎,國勢開始衰落。1818年,巴拉克查依族各部落酋長聯合舉兵叛亂,攻占喀布爾,推翻末代國王沙·馬哈茂德(1809~1818在位),薩多查依王朝遂亡。

王朝簡介

薩多查依王朝是一個軍事封建國家,其政治制度沿襲了印度莫臥兒帝國和波斯納迪爾王朝的行政管理,並保留有部落軍事民主制的殘餘。國王由部落酋長會議推舉,擁有軍事、行政、執法和收稅的最高權力。王朝封建的土地制度占主導地位,雖保留有以部落為單位的土地公共占有形式,但部落酋長、貴族占有大量私有土地,王室和高級軍政官員領有大量封地。王朝主要經濟來源是稅收和戰爭中掠獲的大量戰利品,並鼓勵商業和過境貿易,增加國家稅收。王朝信奉伊斯蘭教遜尼派教義,遵從哈乃斐學派教法。國王以伊斯蘭教的保衛者自詡。從中央到地方及軍隊選派伊斯蘭教學者擔任法官,設有執法機構,掌管司法和宗教大權。中央、行省和軍隊中的大法官由國王任命。伊斯蘭教的著名長老在朝廷作為國王的宗教顧問參予國事,宗教學者、毛拉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王朝在轄地內的主要城市興建和擴建清真寺,修建蘇菲派修道院和謝赫的墓地,並賜予清真寺瓦克夫地、免交賦稅。王朝重視發展伊斯蘭學術文化,大量刊行《古蘭經》、聖訓和宗教著作,在清真寺附設宗教學校,培養毛拉和官吏魯準許中亞和印度的蘇菲派遊方傳教師到各地傳播蘇菲主義學理,培養門徒。坎大哈和喀布爾城經新建,經濟繁榮,學者雲集,清真寺林立,成為政治、經濟和伊斯蘭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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