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華長風聯誼會

菲律賓華人社會團體。由1946年-1950年間相繼到菲律賓的逾期遊客組成。

歷史及發展

1950年菲律賓政府以防止共產黨分子滲入為理由取消中國移民限額,很多赴菲投靠親友的大陸僑眷,只能經過香港持台灣"護照"作為遊客到菲。期滿後他們只需繳納保證金,便可暫時繼續居留,據菲移民局統計,這種遊客共有2745人。對於這批遊客,菲方堅持他們必須離境,台灣當局則認為是"政治難民",人數不多,在菲可以依靠親友謀生,菲律賓應予收留,所以堅決拒絕接受遣配。

1958年菲外長塞利安諾(Felixberto Serrano)和台灣當局駐菲"大使"陳之邁曾談妥一個所謂《塞陳協定》,台灣當局表示可以接受,但菲參議院堅決反對,不予批准,其爭執點是:《塞陳協定》曾提出逾期遊客分批離境,第一批離菲前辦好改變身份的手續,並以改變的身份到菲之後,第二批始行離境,再行申請到菲。此死結始終無法解開,長期陷入僵局。1975年馬科斯總統準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為了避免建交後尷尬的處境,遂下令這批逾期遊客以"難民"身份取得居留權,問題才獲解決。 為配合菲律政府上述政策的轉變,逾期遊客在菲華商聯總會的暗中支持和協助下,自行組織起來。1971年11月28日,他們的馬尼拉成立菲華遊客聯誼會,發起人有王尚助、許志苗、柯天恩、江德華、洪福順、王國陳、張清泉、張燦昭、莊謀團等。

1976年12月26日,菲華遊客聯誼會第1屆理事會正式就職。

1977年改稱今名。以聯絡前逾期遊客之間的感情,互濟互助,精誠團結為宗旨。常務顧問高祖儒,歷任理事長有:王尚助、許志苗、柯天恩、陳錦成、施文莊清池、許瑞溪、施純芳等。從這些逾期遊客中,湧現了一批事業發達的傑出人物,他們成為商總、宗聯、體總、校總、同鄉會、宗親會、校友會的領導骨幹,在菲華社會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成立後,致力於社會公益事業。

1985年,舉辦短篇小說比賽,以"逾期遊客"為題材,設一、二、三等獎各一;佳作獎5個,獎金總額高達6萬比索。此次徵文比賽的目的是:"為紀念過去辛酸的痕跡,以淬勵來日美好的指望"和"留下一項珍貴的僑社歷史資料"。第19屆、20屆(1995年就職)理事會包括:常務顧問高祖儒;名譽理事長許瑞溪,理事長施純芳,執行副理事長王國棟,副理事長施仁傑,李良爾、陳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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