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四弦
結構、外形與月琴和彝族四弦相似。共鳴箱呈扁圓形,系用一整塊扁圓形松木或椿木挖鑿出 腹腔、使其成為琴框和底板,上面蓋以桐木薄板為面,琴箱直徑25厘米、厚5.5厘米。面板中上部開有兩個對稱的圓形花格音窗,中央有一圓形小孔。琴頭、琴桿用一整塊 紅椿木或硬雜木製作,全長65厘米左右。琴頭向後再朝前呈半圓形彎曲,狀似雞頭,上窄下寬,長12厘米,中間開有長方形弦槽,槽長7厘米、槽寬2.5厘米,下端設有山口 ,琴頭兩側橫置四軸(左右各二)。弦軸硬木製,軸長6厘米。琴桿較長而寬,呈半圓形柱狀 體,前平後圓,正面設有八個品位,上端與琴頭相接,下端插入琴箱的方孔中並稍外露。面板中央圓孔下方置木製長橋形琴馬,張四條絲弦或尼龍弦。
演奏時採用坐姿,將琴箱置於右腹前方的右大腿根處,琴頭斜向左上方,左手扶持琴桿,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用於按弦;右肘和右腕挾持琴箱,右手拇指和食指(或中指)執骨制撥子於琴馬上方的圓孔處彈撥琴弦發音。苗族四弦的定弦分為兩組,一、二弦為一組,三、四弦為另一組,每組定弦相同,多定弦為b、#f1,音域b—#f2。音色圓潤、柔和。
可用於獨奏、合奏或為歌舞伴奏。苗族青年男女常在農閒或工余時獨自彈奏自娛,也經常和苗族三弦等樂器一起合奏。適於彈奏典雅、抒情的旋律。樂曲有二十餘首,均無標題,多為民間流傳的山歌或小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