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法紀名詞]

舉報[法紀名詞]

舉報是指公民或者單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權利,向司法機關或者其他有關國家機關和組織檢舉、控告違紀、違法或犯罪的行為。

基本信息

解釋

1、上報。

2、檢舉,報告。

出處

清·黃六鴻《福惠全書·教養·禮耆德》:“擇本鄉年八十以上,素有德行,從公確實舉報。”

舉例

建立舉報制度。

實名舉報

概念

舉報人向檢察機關舉報時留下真實姓名、地址、聯繫方式的,就叫實名舉報。

意義

1.便於與舉報人(舉報單位)取得聯繫,詳細了解被舉報人(被舉報單位)的情況;

2.便於檢察機關及時調查取證,儘快掌握和查清被舉報人犯罪事實和證據;

3.節省人力、物力;

4.表明舉報人敢於承擔舉報責任,對所舉報的內容敢於承擔法律後果;

5.便於答覆查處結果、反饋信息;

6.便於表彰、獎勵舉報人,弘揚社會正氣。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