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與夢得 沽酒 閒飲且約後期
少時猶不憂生計 ,老後誰能惜酒錢?
共把十千沽一斗 ,相看七十欠三年 。
閒征雅令窮經史 ,醉聽清吟勝管弦 。
更待菊黃家醞熟 ,共君一醉一陶然 。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夢得:詩人劉禹錫,字夢得。沽酒:買酒。後期:後會之期。
猶:還,尚且。
十千:十千錢,言酒價之高以示盡情豪飲。
七十欠三年:詩人白居易、劉禹錫都生於772年,寫此詩時兩人都六十七歲。
征:徵引,指行酒令的動作。雅令:高雅的酒令,自唐以來盛行於士大夫間的一種飲酒遊戲。窮:尋根究源。經史:滿腹的經論才學。
清吟:清雅的吟唱詩句。
菊黃:指菊花盛開的時候,通常指重陽節。家釀:家中自己釀的酒。
陶然:形容閒適歡樂的樣子。
1.夢得:詩人劉禹錫,字夢得。沽酒:買酒。後期:後會之期。
2.猶:還,尚且。
3.十千:十千錢,言酒價之高以示盡情豪飲。
4.七十欠三年:詩人白居易、劉禹錫都生於772年,寫此詩時兩人都六十七歲。
5.征:徵引,指行酒令的動作。雅令:高雅的酒令,自唐以來盛行於士大夫間的一種飲酒遊戲。窮:尋根究源。經史:滿腹的經論才學。
6.清吟:清雅的吟唱詩句。
7.菊黃:指菊花盛開的時候,通常指重陽節。家釀:家中自己釀的酒。
8.陶然:形容閒適歡樂的樣子。
白話譯文
少年時尚不知為生計而憂慮,到老來誰還痛惜這幾個酒錢?
你我爭拿十千錢買一斗好酒,醉眼相看都已七十隻差三年。
閒來徵求酒令窮搜經書史籍,酒醉聆聽吟詠勝過領略管弦。
待到菊花黃時自家的酒釀熟,我再與你一醉方休共樂陶然。
創作背景
作者白居易晚年和劉禹錫交往甚密,唱和齊名,世稱“劉白”。唐文宗開成二年(837年),白居易和劉禹錫同在洛陽,劉任太子賓客分司,白任太子少傅,都是閒職。政治上共遭冷遇,使兩位摯友更為心心相印。他們都閱盡了人世滄桑,飽經了政治憂患,在宦海中浮沉了幾十年。如今年近古稀,相對痛飲,從老後的失意寂寞,聯想到少時的“不憂生計”,不禁感慨萬端。二人相約飲酒時白居易便創作了此詩。
作品鑑賞
整體賞析
此詩題中“閒飲”二字透露出詩人寂寞而又閒愁難遣的心境。
前兩聯,字面上是抒寫詩友聚會時的興奮,沽酒時的豪爽和閒飲時的歡樂,骨子裡卻包涵著極為淒涼沉痛的感情。從“少時”到“老後”,是詩人對自己生平的回顧。“不憂生計”與不“惜酒錢”,既是題中“沽酒”二字應有之義,又有政治抱負與身世之感隱含其中。“少時”二字型現出詩人少不更事時的稚氣與“初生之犢不畏虎”的豪氣。“老後”卻使讀者聯想到詩人那種閱盡世情冷暖、飽經政治滄桑而身心交瘁的暮氣了。詩人回首平生,難免有“早歲那知世事艱”的感慨。“共把”一聯承上啟下,亦憂亦喜,寫神情極妙。“十千沽一斗”是傾注豪情的誇張,一個“共”字型現出兩位老友爭相解囊、同沽美酒時真摯熱烈的情景,也暗示兩人有相同的處境,同病相憐,同樣想以酒解悶。“相看”二字進而再現出坐定之後彼此端詳的親切動人場面。他們兩人都生於同一年,已經快六十六歲,按虛歲來算快六十七歲了,亦即“七十欠三年”。兩位白髮蒼蒼的老人,兩張皺紋滿面的老臉,面面相覷,彼此都感慨萬千。朋友的衰顏老態,也就是他們自己的一面鏡子,憐惜對方也就是憐惜他們自己。在這無言的凝視和含淚的微笑之中,包含著多少宦海浮沉、飽經憂患的複雜感情。
頸聯,具體描寫“閒飲”的細節和過程,將題中旨意寫足。這裡的“閒”是身閒而心未嘗閒,借知識的遊戲來怡情養性是假,排遣寂寞無聊才是真。雖有高雅芳潔的情懷、匡時救世的志向和滿腹經綸的才學,卻只能引經據史,行行酒令,虛擲時光,這正是仁人志士的不幸。這裡的“醉”,似醉而非真醉;與其說是醉於“十千沽一斗”的美酒,不如說是醉於“勝管弦”的“清吟”,雖然美酒可以醉人,卻不能醉心,一般的絲竹可以悅耳動聽,卻無法像知己的“清吟”那樣奏出心靈的樂章,引起感情上的共鳴。這二句,把“閒飲”和內心的煩悶都表現得淋漓盡致。
尾聯,詩人把眼前的聚會引向未來,把友情和詩意推向高峰。一個“更”字開拓出“更上一層樓”的意境,使時間延長了,主題擴大和深化了。此番“閒飲”,似乎猶未盡興,於是二人又相約在重陽佳節時到家裡再會飲,那時家釀的菊花酒已經熟了,它比市賣的酒更為醇美,也更能解愁。“共君一醉一陶然”,既表現了摯友間的深情厚誼,又流露出極為深重的哀傷和愁苦。只有在醉鄉中才能求得“陶然”之趣,才能超脫於愁苦之外,這本身就是一種痛苦的表現。
這首詩詩題為“閒飲”,表面上抒寫解囊沽酒、豪爽痛飲的曠達與閒適,深藏的卻是閒而不適、醉而不能忘憂的複雜情感。蘊藏了他們對人生愁苦、世事艱難的深刻感受和體驗,表現了這兩位有著相同命運的詩人的深厚友情。此詩蘊藉深厚,句外有意,將深情以清語出之,把內心的痛苦憂煩用閒適語道出,加強了抒情效果。全詩言簡意富,語淡情深,通篇用賦體卻毫不平板呆滯,見出一種爐火純青的藝術功力。
名家點評
宋代蔡居厚《蔡寬夫詩話》:唐人飲酒必為令以佐歡,其變不一。樂天所謂“閒征雅令窮經史”,韓退之“令征前事為”者,今猶有其遺習也。
清代黃叔燦《唐詩箋注》:詩境自然,不假雕鏤,而寫來總異凡俗。
清代方東樹《昭昧詹言》:起得突兀老氣,揮斥奇警,可比杜公矣。妙在第四句,自外來招之入伴,而融洽成一片,故妙。後半平衍而已,卻本色。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