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郡

臨淄郡,秦朝時齊國的稱呼,轄今廣饒地面上的4個小縣(千乘、樂安、琅槐、鉅定)。

秦朝,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實行郡縣制,遂將齊國改為臨淄郡,今廣饒地面上的4個小縣(千乘、樂安、琅槐、鉅定)歸臨淄郡所轄。秦始皇採用李斯的建議:“夷郡縣城,銷其兵刃,示不復用”(《史記·李斯傳》)。戰國時,齊國於境內置五都,不置郡縣。臨淄為齊國都城,“城臨淄水,故名臨淄”。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滅齊為郡,治臨淄”。六國既滅,秦始皇“分天下以為三十六郡”。此三十六郡之名,史記未載。南朝裴駰集解史記,所舉三十六郡中有齊郡與琅邪郡。但秦代封泥有“臨菑司馬”之文,秦時司馬為邊郡屬官,因此在齊國中心地區應置有臨菑郡。據譚其驤考證,秦代已有濟北郡、膠東郡之名。秦代封泥又有“即墨太守”、“城陽候印”,因此臨菑、濟北、即墨、城陽、膠東等郡可能均為秦代所置。惟齊郡與臨菑等郡之關係已難以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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