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觀點
精神分析學說大致可以概括為五個觀點:即分區觀點、結構觀點、動力觀點、發展觀點和適應觀點。
觀點詳述
精神分析的分區觀點認為人類的心理活動分為無意識和意識兩大層次,其中意識包括前意識。無意識是人的心理活動的深層結構,包括原始衝動和本能以及其他欲望,這些內容因為同社會道德準則相悖,因而無法直接得,到滿足,它們被擠出意識之外,被壓抑到無意識中。無意識里的內容並不是被動的、僵死的,而是積極活動著,時刻尋求滿足。前意識是介於無意識和意識之間的一個邊緣部分,是由一些可以經由回憶而進入意識的經驗所構成,其功能是在意識和無意識之間從事警戒任務;它不允許無意識的本能衝動到達意識中去。意識則是心理結構的表層,它面向外部世界,是與對外在世界的直接感知有關的心理結構部分。
弗洛伊德把人格的結構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個部分,這就是結構觀點。代表追求生物本能欲望的人格結構部分稱為本我是人格的基本結構,是人格中的一個永存的成分,在人一生的精神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本我遵循的是快樂原則,要求毫無掩蓋與約束地尋找直接的肉體快感,以滿足基本的生物需要。如果受阻抑或遲誤了就會出現煩擾和焦慮。根據現實原則而起作用的人格結構部分稱為自我。自我是通過與現實外界環境的接觸,通過後天的學習使本我的一部分獲得了特殊的發展。自我是本我與外界關係的調節者,對外界的調節功能是感知外界刺激,了解周圍環境,並將經驗消化、儲存;對本我的功能是指揮它,決定對它的各種要求是否允許其獲得滿足。弗洛伊德把代表良心或道德力量的人格結構部分稱為超我。從種族發展來看,超我來自於原始人,這是人類所特有的。從個體發展來看,超我在較大程度上依賴於父母的影響。一旦超我形成以後,自我就要同時協調和滿足本我、超我和現實三方面的要求。也就是說,在使本我(即本能衝動和欲望)要求獲得滿足的時候,不僅要考慮外界環境是否允許,還要考慮超我是否認可。
這樣,人的一切心理活動就可以從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之間的人格動力關係中得以闡明。弗洛伊德還認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者所占據的意識水平是不同的。它們的相互關係就構成人的複雜的人格動力結構。一個人要保持心理正常,要生活得平穩、順利和有效,就必須依賴這三種力量維持平衡;否則就會導致心理的失常。
弗洛伊德假定心理異常有其生物基礎。他認為:人類行為的動機來源在於心理能量,這些能量又出自先天的驅力和本能。這就是精神分析的動力觀點。最初,弗洛伊德假定有兩大類基本的驅力:(1)同自我或自我保護有關的驅力,包括飢、渴及其他與生存有關的生理需要,它們是使個體生存所必須滿足的。(2)性愛的驅力,同性慾望和種系的繁衍有關。弗洛伊德更看中性慾望,並把這個概念極大地擴展為既包括性慾望,又包括所有其他的需求快樂或與他人進行身體接觸的欲望。弗洛伊德把性慾的能量源泉叫作里比多(libido),認為這是驅使人尋求各種感官快樂的心理能量。以上兩類驅力都叫作“生本能”,與個體或種系的生存有關。後來,弗洛伊德又提出“死本能”的概念。所謂死本能是指人有被驅動去攻擊、侵略等的行為本性。
弗洛伊德理論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他的心理性慾發展學說,即發展觀點。弗洛伊德認為,本我所代表的無意識衝動的滿足,總要通過身體的某一個部位或區域的快感來實現,而這個區域在個體發展的不同時期是不同的,這就形成了人格乃至整個心理的發展階段。
性心理發展可分為如下幾個階段(或時期):(1)包括口欲期(0~1歲左右),其快樂來源為,唇、口、手指頭指頭。在長牙以後,快樂來自咬牙。(2)肛欲期(l-3歲),其快樂來源為:忍受和排糞便,肌緊張的控制。(3)兒童期性慾,包括戀母期及生殖器期,(年齡在3-6歲),其快樂來源為:生殖部位的刺激和幻想,戀母或戀父。(4)潛伏期,潛伏期從七、八歲左右開始一直到青春期前,兒童進入潛伏期,這時兒童不對性感興趣,也不再通過定位於軀體的某一部位而獲得快感。這時,兒童的興趣轉向外部,注意發展各種為應付環境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這也正是兒童進入初等教育的時期。(5)生殖期,逐漸轉向異性。這一階段起於青春期貫穿於整個成年期。
弗洛伊德認為在性心理的發展過程中如果不能順利地進行,如停留在某一階段上或遇到挫折而從高級階段倒退到低級階段,都可能造成行為的異常。因此,這就成為各種神經症或精神病的根源。
焦慮和自我防禦機制是精神分析適應觀點的重要概念。焦慮可分為現實性焦慮、道德性焦慮、神經症性焦慮。所謂自我防禦機制是指人格結構中的自我在本我的欲望壓力和現實的要求之間,逐漸形成的一種功能,是人們在不知不覺中用一定的方式調整欲望與現實的關係,使自己可以接受而不致引起情緒上的嚴重痛苦和焦慮。不論是正常人或神經症病人及精神病人,都使用自我防禦機制。在一般情況下,使用得當可免除內心痛苦以適應現實,但在特殊情況下使用過分時,雖然衝突和挫折引起的內心焦慮不被感覺到,但卻以症狀的形式表示出來而形成疾病。包括壓抑、投射、置換、反向、合理化、升華、轉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