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簡介
財政乃庶政之母,稅收乃財政之源,稅收徵收管理則為保障稅收的重要基礎。199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先後經過1995年、2001年兩次修改,漸趨成熟,對我國稅收法治建設具有指標性意義。運行十載,修訂後立法的固有缺失及與日新月異的經濟社會發展的不適應性日益凸顯。本書基於稅收法律主義、公法之債與納稅人權利等現代稅法原理,對我國稅收徵收管理立法深入檢討,針對應納稅額確認、稅收徵收管理公私法機制、反避稅、納稅人權利保障等重要議題進行規範梳理、法理闡釋與制度重構。冀望以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次修訂進言獻策,完善我國稅收法治建設。
目錄
緒論
一、我國稅收徵收管理立法的發展
二、我國稅收徵收管理立法與稅收法律主義
三、稅收徵收管理立法與公法之債理論
四、稅收徵收管理立法與納稅人權利
第一章應納稅額確定的法律方式
第一節納稅申報
第二節稅收核定
第三章稅收徵收管理的公法機制
第一節發票管理
第二節稅務稽查
第三節稅收強制執行
第四節稅收滯納金
第五節稅收裁量權的行政控制
第三章稅收徵收管理的私法機制
第一節稅收優先權
第二節稅收代位權
第三節稅收撤銷權
第四節納稅擔保
第四章稅收規避的法律規制
第一節實質課稅原則
第二節單邊預約定價
第三節反資本弱化避稅
第五章稅收徵收管理中納稅人權利及保障
第一節納稅人權利
第二節稅收返還請求權
第三節稅務代理
第四節稅收徵收管理中納稅人權利的救濟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