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秦皇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49號)精神,設立秦皇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開發區管委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職責。
(四)加強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五)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職責。
(六)加強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責,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開發區管委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駐秦中央和省屬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依法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八)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九)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參與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一)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管理特種作業人員(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按照職責許可權,負責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 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秦皇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擬訂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文電、信息、保密、檔案、信訪、接待、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組織擬定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材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承擔規定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開發區管委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體制改革、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和註冊管理等工作;按照職責許可權,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人員安全資格考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有關外事管理工作。
(二) 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方面地方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和工礦商貿安全生產標準;擬訂安全生產有關政策;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擬訂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項目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提出全市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負責事故信息接報處置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綜合協調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三)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辦公室
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預測較大以上事故風險,發布預警信息;擬訂和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和規定;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和市有關部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工作。
(四)監管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提請相關政府關閉職責範圍內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山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及以上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監管二科 (秦皇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按照規定,指導、協調、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承擔秦皇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秦皇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議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六)監管三科(秦皇島市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及以上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監管四科(秦皇島市鐵路道口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按照規定,指導、協調、監督各縣(區)、開發區管委及行業主管部門對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較大及以上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監督檢查所屬行業的中央和省屬駐秦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全市無人看管鐵路道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八)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規章和標準;參與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綜合管理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九)事故調查科
指導監督全市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較大和提級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一般事故及職責範圍內的遲報、漏報、謊報、瞞報事故的指導、協調和審核備案工作。參與重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事故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煤炭科(秦皇島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督導檢查煤礦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督導檢查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煤礦企業安全投入的使用;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的政策落實;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技術改造設計初步審查;參與煤礦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按照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延續、變更和年檢,組織煤礦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
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和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的黨群工作,兼管機關工會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秦皇島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的紀檢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秦皇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編制3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 20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駐政務服務中心首席代表1名)。
工勤人員編制3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秦皇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秦皇島市衛生局負責擬訂職業衛生地方性檔案,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秦皇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秦皇島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關於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各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和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秦皇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市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秦皇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的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秦皇島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秦皇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煙花爆竹企業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審批,負責煙花爆竹行業規劃、有關政策的擬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