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人群全覆蓋2020年做到“應保盡保”
社會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調節社會分配的一項基本制度。要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摘自十八大報告
制度全覆蓋:多年努力,初步實現
●到今年底,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來。
制度全覆蓋,意味著不分城鄉、不分地域、不分性別、不分工作與否、不分從事何種工作,所有居民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在各種“制度組合”中對號入座
今年年中,國家批覆在23個省、自治區新增新農保、城居保兩項保險試點縣總計862個,至此,全國所有縣級行政區全部納入國家兩項試點。
余菊大媽在北京幫助照顧孫子,順便做小時工。了解到新農保制度全面推開的信息,她對兒子說:“春節車票再難買,也得回趟四川老家,把該上的保險上了。”
社會保障全覆蓋,究竟包括哪些保障,余大媽不十分清楚,她最在乎的就是養老、醫療兩項。前些年,全家都參加了新農合,2009年丈夫胃出血住院,報銷了一多半醫療費,減輕不少負擔。現在,再參加新農保,過五六年也能如同城裡人一樣按月領到養老金了。“錢不多,但有總比沒有好,說不定過幾年還能漲呢,讓人心裡踏實。”
社會保障全覆蓋,第一步是彌補制度缺失,實現制度全覆蓋,避免百姓想參保卻找不到適合其情況的保障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介紹說,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中,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城鄉居民低保是最主要的三項。到去年底,基本醫療,包括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已全面建立並覆蓋13億人;城鄉居民低保覆蓋了所有省區市,實現了應保盡保。最後的攻堅點是基本養老保險。
上世紀90年代起,我國探索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隨著國有企業改革而全面推開、不斷完善。2009年,新農保試點啟動,部分地區的農村居民開始享受國家普惠式的養老保險。2011年,城居保試點啟動,試點地區的非就業居民開始享有養老保障。
試點受到百姓普遍歡迎,試點之外的地區更熱切地盼望著制度推開。特別是在農村,一條河之隔,河這邊的老人每月能領到養老金,河那邊的卻只能眼睜睜看著。為此,國家確定從今年7月起將新農保、城居保擴展至全國。到三季度末,新納入試點的862個縣區全部啟動實施了兩項制度。
這是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標誌著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來了,養老保障實現制度上的全覆蓋。”胡曉義說。
制度全覆蓋,意味著全體國民都擁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不分城鄉、不分地域、不分性別、不分工作與否、不分從事何種工作,所有居民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在各種“制度組合”中對號入座,參加社會保險,獲得基本保障。
養老,可以在職保、新農保、城居保間根據規定擇一參加。醫療,可以在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間選擇。此外,失業保險制度也早已在全國建立,更曾在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嚴重的2009年發揮巨大作用。《工傷保險條例》新修訂後,明確了所有用人單位參加的原則,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