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

是以某專業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為教學內容,對具有大學本科畢業或相當學力程度的在職人員進行較系統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與能力培訓的一種教育形式。 研修:學習、鑽研、磨鍊、修為;動態過程與狀態結果的組合。通過研究而達到道德、涵養、造詣素質方面的一種狀態。

是以某專業碩士研究生主要課程為教學內容,對具有大學本科畢業或相當學力程度的在職人員進行較系統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與能力培訓的一種教育形式。它不是一個層次的學歷教育,不與研究生教育的學歷、學位掛鈎。它不是“申請學位班”,也不是“研究生班”。但確定了申請碩士學位資格的人員,在研修班期間參加的由學位辦公室組織的學位課程考試,其成績為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所承認,不必再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考試。

還有相應的一些研修班,研修班全稱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你可以進修研究生課程,但它只有資格髮結業證,不能發學位證,也無學歷證(即畢業證)。

按國務院學位辦有關檔案規定,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是在職人員進修,提高業務水平的一種教學形式。顧名思義,研究生課程進修班首先是進修,因而它是非學歷教育;其次進修的是研究生課程是我國國民教育系列高層次的課程,因而它是我國大學本科後繼續教育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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