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絲邊

蕾絲邊

蕾絲邊(Lesbian):指女同性戀者。可作為名詞,意指自認或被他人認定擁有女同性戀特質的女性;亦可作為形容詞,表與女同性慾望相關事物的特性。儘管自古以來女同性戀曾被記載於多處文化中,直至今日才出現“蕾絲邊”、“拉子”等字詞,用以形容女同性戀者。十九世紀晚期,性學家發表了他們對同性慾望與行為表現的研究,標明了女同性戀者在西方文化中是屬一獨立實體。因此,意識到自身新醫學身分的女性逐漸在歐洲與北美洲形成秘密次文化。1970年代,受第二波女性主義(英語Second-wave feminism)運動影響,該術語開始被廣泛使用。

基本信息

綜述

蕾絲邊蕾絲邊

歷史上女性性向的相關記載大多由男性撰成,而由於男性並無參與女同性戀關係,其鮮少承認女同性戀存在或正常表露性慾的可能性。早期的性學家因相信女同性戀者是女性拒絕接受“正常”性別角色的表征,而將之界定為精神疾病範疇。自此,以反抗性別角色為根據的次文化逐漸形成,許多女同性戀者視己為不道德、受排擠的一類。女同性戀關係亦出現在時尚史中,表現了他人及女同性戀者對其本身的看法。有些具有同性戀傾向的女性可能會徹底否認其女同性戀的身分,拒絕視己為女同性戀或雙性戀。

女同性戀一詞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第二波女權主義(本質主義)的產物,石牆運動的興起引發同性戀們的進一步覺醒,當時不管男同女同都叫做Gay,且同性戀運動被男同操控,唯男同性戀主流化,女同性戀者一直被忽視、無視和排斥。女同性戀者(女權主義者)感到非常憤怒,於是把當時用來罵人的辭彙lesbo改成lesbian,作為獨立的稱謂,是謂分離,也取懷念古代希臘女同性戀詩人薩福(蕾絲波為其所住之島名)之意。
之後,女同性戀女權活動家聯契約樣在同志運動中不可見性的雙性戀和易性者(跨性別)來與占同志運動主流霸權地位,好處風光占盡的男同分庭抗禮,從而最終在1980s出現有LGBT的全稱,是為lesbian、gay、bisexual、transgender的利益結合體,而且les排第一位。

歷史

“蕾絲邊”一詞源自公元前六世紀女詩人薩福(古希臘文:Σαπφώ;拉丁化:Sappho,約前630或者612~約前592或者560)的故鄉——古希臘萊斯博斯島的島嶼名。透過各式古代文獻,歷史學家推測薩福曾在島上指導、薰陶一群年輕女子。薩福所遺留下的作品不多,但多與女性的日常生活、感情關係及習慣等有關,尤其關注於女子的美貌,並明表她對女性的愛意。在十九世紀晚期之前,“萊斯博”一詞被用指所有與萊斯博斯島相關的事物,例如萊斯博酒。

發展
到了1890年,醫學辭典開始使用該詞語,以“蕾絲邊之愛”等字詞形容女陰摩擦——二個女性間透過類似性交而達到性快感。據1870年檔案記載,“蕾絲邊”亦被用來描述女性間的情慾關係。約至二十世紀時,開始出現了“薩福主義”等可互通的詞語。
女同性戀次文化日益蓬勃,因而促使亨利·哈維洛克·艾利斯(HenryHavelockEllis,1859年2月2日-1939年7月8日)等性學家以醫學問題的方式著手於分類女同性戀關係。
隨著醫學知識的蓬勃發展,術語的意義也有了更進一步的轉變。十九世紀中期,醫學作家開始嘗試建立辨別男同性戀(其當時在多數西方社會系屬重大社會問題)的方法。在德國性學家馬格努斯·赫希菲爾德(MagnusHirschfeld,1868年5月14日–1935年5月14日)示明所謂“性慾倒錯”所歸納的行為中,學者設下了男女正常之性相關行為的標準,甚至因此到了男女轉變為“完美男性”及“完美女性”的程度。

沿革
在西方50年代-60年代末,同性戀運動不分男女,都叫做“gaymovement”,換句話說,男同性戀固然叫做“gay”,女同性戀也同樣稱為“gay”。

然而,由於同運(同性戀運動)中普遍存在的“男同性戀沙文主義”傾向,使得女同性戀者們越來越感到不滿。“比利提斯的女兒”(DaughtersofBilitis,美國早期重要的女同性戀組織)的創始人之戴爾·馬丁(DelMartin),在1970年撰文聲明與同性戀運動分道揚,而擁抱與女權主義理論和運動的結盟。

馬丁指責當時的同性戀平權運動由男性及男性的“兄弟情誼”(brotherhood)為主導,十五年來都在,忽視和排斥女性的訴求,而她們在同性戀運動社群中找不到的“接受、平等、愛與友誼”,正可以在女權主義運動中找到。(Martin1970)她的聲明代表了一群在同性戀運動中發現自己被忽視和噤聲的失望的女同性戀者,她們在女權主義中找到了同盟,因為女權主義恰恰強調女性在整個社會環境中的被忽視和噤聲的地位;在女權主義陣營里,不同性取向的女性可以共同反對對於女性的壓迫,尋求女性的獨立自主與政治聲音。

朱莉婭·佩內洛普(JuliaPenelope)寫於1974年的文章——《女同性戀分離主義》(LesbianSeparatism)說:“退出男同性戀(Gay)組織是建立女同性戀身分的第一步,同時也是邁向建立女同性戀社群的一步。”〔見:柯采新(CheshireCalhoun)(張娟芬譯)《女同出走》(女書文化),頁312-313。〕女同性戀全面撤出(男)同性戀運動,建立了自己的獨立身份,綜上所述,女權主義是女同性戀之母。

在戴爾·馬丁(DelMartin)和菲利斯.萊昂(PhyuisLyon)的領導下的早期著名女同性戀組織——“比利蒂斯的女兒”(DaughterofBilitis),名字來源於由古希臘著名女同性戀詩人薩福(古希臘文:Σαπφώ;拉丁化:Sappho,約前630或者612~約前592或者560)一首詩改寫的色情詩。

於是從70年代開始,受到由女同性戀者為核心推動的第二波女性主義影響,Lesbian一詞開始被廣泛使用——Lesbian本意即為古希臘著名女同性戀詩人薩福居住的古希臘一個小島的名稱Lesbos,(德語:Lesbe,法語:lesbienne,英語:lesbian)即源於此。19世紀末,醫學界開始使用lesbian來指稱與薩福有同樣性傾向的女性。

圈子特徵

女同性戀者S,她面前的蝴蝶含有彩虹條紋,彩虹一直代表女同性戀這個群體。女同性戀者S,她面前的蝴蝶含有彩虹條紋,彩虹一直代表“蕾絲邊”這個群體。

“蕾絲邊”的圈子內有她們特有的專屬名詞——女性同性戀者的身份在圈中一般自我界分為P、T和不分。

1、P是指比較女性化的女性同性戀者,一般喜歡穿女裝、留長髮等;

2、T是比較男性化的女性同性戀者,一般喜歡留短髮,穿著上也一般以休閒裝為主;

3、不分是界於P和T之間,外形特徵一般中性,角色也可因對象角色而定,可P也可T簡稱H即TP不分。

4、有的會把不分再分成不分偏T,不分偏P。

遇到一個比她強勢的女性,她可以是“P”,而遇到需要她照顧的女性,她可以是“T”。外表不會成為區分同性戀與異性戀的標準,“蕾絲邊”們也不只是在簡單復刻異性戀的二元角色,而是擁有更多元的角色身份,所以,因一個女性總是男性打扮就認定她是拉拉是不準確的。很多時候,穿著或言行像個男性,只因為這樣讓她們很舒服罷了。

“蕾絲邊”中還有女雙性戀者,她們既能接受男生也能接受女生,但這也並不代表她們會同時跟男生和女生交往。

女權先驅

維吉尼亞·伍爾芙維吉尼亞·伍爾芙
女同性戀在女性主義發展史上占據了半壁江山,是女性主義萌芽和發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第二波女性主義的核心動力。、
維吉尼亞·伍爾芙

維吉尼亞·伍爾芙(VirginiaWoolf,1882年1月25日-1941年3月28日)。英國女作家,被譽為二十世紀現代主義與女性主義的先鋒。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她是倫敦文學界的核心人物,同時也是布盧姆茨伯里派(BloomsburyGroup)的成員之一。最知名的小說包括《達洛維夫人》(Mrs.Dalloway)、《到燈塔去》(TotheLighthouse)、《雅各的房間》(Jakob'sRoom)。

維吉尼亞·伍爾芙在西方現代文學上的傑出地位,還由於她對當時英國社會中婦女地位低下強烈不滿,並尖銳地抨擊當時英國文壇上瀰漫的歧視婦女的傾向。她的評論集“ARoomofOne'sOwn”(“自擁的房間”)有一句名言:“awomanmusthavemoneyandaroomofherownifsheistowritefiction”(“倘若一位女性打算寫小說,她必須要有錢和一間屬於她的房間”),集中地表達了她對女性社會地位的批評。
維吉尼亞提出,女性作家必須尋找能表達自己的語句,而不是借用男性的、表達完全不同情感的語句。然而,維吉尼亞並不願意女性與男性的性別模糊,認為女性應該強調自己與男性的不同,唯有如此才能取得屬於自己的地位。

凱特·米利特

凱特·米利特,愛爾蘭裔,1934年出生於一個四平八穩的美國西部中產階級家庭,是天主教徒。凱特的專業是文學,她的研究從極端男性沙文主義的小說入手,首當其衝把D.H.laurance(勞倫斯,《查泰萊夫人的情人》)和henrymiller(亨利·米勒,《北回歸線》作者)拎了出來。她發現書里寫男人要求用種種姿勢做愛,女人那個快樂啊,欲仙欲死的。凱特·米利特覺得這些敘述很可疑,她是左派知識分子,受馬克思主義影響很深,推崇實踐出真知,於是就召集各路女性友人說:大家請幫我個學術的忙,回去找老公男友或者一夜情也行,試試這些姿勢到底是不是讓女人爽到沒邊的?調查反饋是:不!

凱特·米利特的結論:原來這些男權文本寫的根本不是性,而是權力關係,是他們渴望隨心所欲地安排女人、甚至設計她們的欲望、身體和感受的微觀政治。

在之前研究的基礎上,米利特完成了她的博士論文《性政治》。《性政治》橫空出世,因為符合整個時代潮流,成為當時的暢銷書,被譽為女權聖經;並幾乎是一瞬間之內,為當時藉藉無名的米利特帶來了聲譽和金錢。《性政治》更直接把米利特送上了時代周刊的封面,被時代周刊評價為:“簡直是女權運動的領袖。”

米利特的偉大在於她是第一個系統地把兩性關係與男權社會權力結構聯繫起來論述的人。在那部充滿熱情與想像力的著作中,她指出,自然性別與社會性別完全是兩碼事,前者只是某些微小的生理差異,後者是父權社會一手構建卻要偽裝成“自然法則”的東西。通過家庭——學校——社會系列嚴密的培訓系統,出生時相差無幾的嬰兒若干年後被培養成截然相反的兩極:一是男人,他們應該陽剛、粗獷,政治、經濟和家庭的絕對掌控地位;另一極是女人,她們被要求優美、溫柔、馴服,生養後代,服務於夫權家庭是她們人生的唯一意義。

阿德里安·里奇

詩人阿德里安·里奇有著極高的名氣和極大的憤怒。她的作品引人注目,因為它們都具有堅定不移的激進視野和炫目而動人的狂暴氣質。在將近半個世紀中,她的作品將女性和女同性戀者所受的壓迫帶入詩歌領域。

里奇的作品被廣泛的閱讀、編選、教學,她本人也被多次採訪。幾十年來,她是女性主義運動最有影響力的作家之一,也是最廣為人知的美國公共知識分子之一。從1960年代中期就一直出版她的作品的諾頓出版社說,她寫有二十四卷詩作和近十卷散文;僅僅詩作就賣出了近八十萬冊。

里奇處於三重邊緣:她是女性、女同性戀者,也是猶太人。因此,在“身份政治”這個詞被造出來之前,里奇就在她的詩歌和很多文章中表達了相關的想法。

她的詩歌和貝蒂·弗里丹的《女性之謎》異曲同工:她們都描述世代以來限定女性生命的那些令人窒息的細節,她們都令人信服的證明目前男性所掌握的女性缺乏權利的狀況必須結束。

女同性戀作家、詩人阿德里安·里奇(AdrienneRich)對於“強制性異性戀”(compulsoryheterosexuality)的批判。里奇認為,在當代社會中,女性的社會化不可避免地基於異性戀的模式,即女性所受的教育和社會影響告訴她們,她們的性別身份(例如女性意味著美麗的外表和溫柔的態度等),和社會角色(妻子、母親、情人等),都是基於與男性的異性戀關係,而這樣的模式使得女性既背離了真實的自我,又與其他女性形成競爭關係。為了使女性能夠自由發展自己的人格與才能,免於受到壓迫性的社會要求,與其他女性相互認同,而不是爭奪男性的認可,女性應該致力於創造以女性為主的空間和文化。異性戀本身並不一定對於女性構成問題,但是從社會層面上來說,異性戀的絕對主導地位和“所有人都是異性戀”的預設、以及異性戀者因符合社會要求而享受到的特權,不僅會使得同性戀女性被邊緣化和從社會圖景中被抹去,更會促進對於性別形象和角色的刻板印象,從而使所有女性的自由發展受到限制。

與里奇一樣,越來越多的女性主義理論寫作強調作者的女同性戀視角,通過對於異性戀模式、性別角色、社會規範、性表達和性行為模式的梳理、懷疑、反思和批判,使得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的層次更加豐富,角度更加多樣,批判更加深入。

朱迪斯·巴特勒

朱迪斯·巴特勒(Judithbutler),1956年出生於美國,耶魯大學哲學博士,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修辭與比較文學系教授。巴特勒是當代最著名的後現代主義思想家之一,在女性主義批評、性別研究、當代政治哲學和倫理學等學術領域成就卓著。其所提出的關於性別的“角色扮演”概念是酷兒理論中十分重要的觀點,她也因此被視為酷兒運動的理論先驅。
“性別角色扮演”:巴特勒質疑在性與性別之間所做的這種生理的區分,主張我們除了由一整套的文化預期所以形成的特徵,並不存在任何現在的生物性特徵。

其性別角色扮演概念這套理論話語分析了性別身份和欲望是一種富於表演的行為,而不是本質上會變化的。即所有的性別都是“表演”,是一種模仿,而不是一種本質。巴特勒問道:“當先前認定有關異性戀體質的知識體系,被揭穿為知識為了產制本體論表面的類目時,主體與性別行為類目的穩定性,會發生什麼情況?”(butler,1990,p,viii)。對巴特勒而言,扮裝皇后代表“性別角色被拿來搬演、挪用、穿戴的世俗方法;它暗示所有的性別屬性不過是一種擬人化演出”。巴特勒進一步把布希亞的“擬像”概念加入性別的面向,說明性別是一種模仿,“不再有起源;事實上,這樣的模仿建構一種觀念,就是原始物不過是模仿物的效果與結果”。(butler,infuss,1991)。

法律

在某些地方,女女性行為是違法行為。在阿富汗、茅利塔尼亞、伊朗、奈及利亞、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蘇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以及葉門會被判以死刑。有期徒刑包括在孟加拉國、不丹、蓋亞那、印度、馬爾地夫、尼泊爾、新加坡、烏干達。
在香港法律從來沒有說女同性戀是違法,沿用香港法律中對未成年少女保障,男性不得與16歲以下女性有性行為,但沒有規範女性發生性行為的年齡。在香港法律中,女同性戀的性接觸並沒有規範,但成年女性對未成年女童或少女作性接觸仍有可能被控非禮罪。

影響

邕城女同性戀者俱樂部內的專屬書籍和影碟邕城女同性戀者俱樂部內的專屬書籍和影碟

由於不被主流社會關注與理解,又受到傳統婚姻及家庭觀念的束縛,多數“蕾絲邊”只能違心地接受異性婚姻生活,毫無幸福可言。有的“蕾絲邊”為了阻擋親友及社會給予的婚姻壓力,只能選擇找男“同志”假結婚,這種婚姻方式被稱為“形式婚姻”(簡稱“形婚”)。

還有些“蕾絲邊”們是在婚後才發現自己的性傾向的,這時候婚姻就成了她們自由的桎梏。“形婚”對“蕾絲邊”來說也不是一勞永逸的。形婚對許多“同志”來說有時候意味著無數棘手問題的開始。婚後的生兒育女問題,形婚對象父母的贍養問題,家庭經濟問題等等,都會讓同志感到束縛。

最可怕的就是為了不斷維持一個虛偽的婚姻,需要不斷地向家人說謊,心理壓力非常之大。還有的“蕾絲邊”們甚至會遇到假意形婚的“偽男同”,遭遇婚後合法強姦,而這種時候,大部分“蕾絲邊”們因害怕影響生活而只能選擇默默忍受。

除了結婚生子這些人生命題之外,太過男性化的“T”找工作會比較困難。在主流社會的審美里,女性就應該有女性的樣子。為此,“T”必須付出更多努力才能在傳統觀念中發展自己的事業。

媒體關注

2005年,女導演伍思薇導演的電影《面子》(SavingFace),描寫華人世界中女同性戀面臨到的家庭保守壓力,獲得第四十四屆金馬獎觀眾票選最佳電影,同時,劇中飾演女同志的華裔女星楊雅慧,入圍最佳女主角。

2006年7月,香港電台電視節目《鏗鏘集》〈同志·戀人〉探討同性戀作為社會上弱勢社群遇到的壓力及困難。2007年1月,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裁定“報導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不適宜在合家歡時段播放,故向港台發出“強烈勸喻”。

2006年法國、加拿大合拍電影《植物園》以中國大陸1990年代的一對女同性戀的故事為題材。

2007年,台灣電影《刺青》探討女同性戀的愛情、親情、友情,獲得中華民國行政院新聞局獎金補助,並獲得該年柏林影展的泰迪熊獎。

2008年,台灣電影《漂浪青春》這是一出三段式的電影,既各自獨立,卻又關關貫連。三段故事、五個男/女同志,借著彼此關係的流轉,演出一條漂浪的“生命之流”。

2008年,台灣電影《花吃了那女孩》(CandyRain)四段女同性戀者的小故事,都發生在台北一座老舊公寓裡;居住在舊公寓裡的四對戀人,不約而同的都收到了一份寄給CandyRain的匿名包裹。NO.1《如果南國冰封了》,NO.2《看不見攻擊的城市》,NO.3《夢見相反的夢》,NO.4《像花吃了那女孩》。

2010年,香港電影《得閒炒飯》(AllAboutLove)由許鞍華執導的一部有關女同性戀情感生活題材的香港劇情片,吳君如、周慧敏、張兆輝和陳偉霆主演。

2010年,泰國電影《想愛就愛》(อยากรักก็รักเลย;YesorNo),導演為薩拉薩瓦蒂·翁索姆佩奇(SarasawadeeWongsompetch),由蒂娜·吉塔勒拉(TinaJittaleela)、李海娜領銜主演。

2014年,台灣電影《等一個人咖啡》(法語:Café·Waiting·Love),九把刀同名小說改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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