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擬訂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地方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四)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
(五)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工作,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管理工作。
(六)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調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九)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決算;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受理民眾來信來訪,調查違反《河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的各種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十一)根據計生協章程擬定各級計生協組織發展原則,指導基層計生協建設;發展計生協會員(團體會員)隊伍、志願者隊伍;做好各級計生協換屆工作;負責本級計生協理事單位的聯絡溝通。
(十二)協調社會力量,向民眾提供生產、生活、生育服務,廣泛開展生育關懷行動,發展人口福利事業,組織實施“幸福工程”、“少生快富工程”等項目,幫助民眾解決實行計畫生育的實際困難和後顧之憂。
(十三)履行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職能,深入開展村(居)民自治,反映民眾的意願與要求,依法維護民眾在計畫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權益。
(十四)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
(十五)承辦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石家莊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計畫生育協會)設9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有關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財務審計等工作;編制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決算;擬訂國家及省補助我市經費和市級事業經費、避孕藥具費使用方案;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各項經費管理使用情況;承辦市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事宜。
政策法規處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建議;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案件應訴的具體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違法行政重大案件,協助有關處室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需報上級審批的政策性照顧生育有關資料的收集和初審及生育證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領導幹部計畫生育審核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規範及行政執法監督制度,並監督實施。
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措施;監督、檢查、指導基層部門、單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考核、評估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通報制度,匯總、通報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受理並及時處理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有關的舉報,保護流動人口相關權益。
發展規劃與統計信息處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工作;編制全市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規劃、計畫,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及考核評估辦法;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有關統計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抽樣調查、專項調查工作;參與分析研究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發布與計畫生育相關的人口信息;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宣傳教育處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新聞、宣傳、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市計畫生育宣教中心和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組織、協調人口理論學習與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各級人口學會的日常工作和對縣(市)、區級人口學會的指導工作;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科學技術服務處組織編制並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計畫;規範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推動和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科學技術項目管理;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監督管理的其他事項。
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協調指導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隊伍網路體系建設;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負責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全市性表彰工作。
項目工作處聯合、協調、整合社會資源,為民眾提供生產、生育、生活服務;建立生育關懷救助公益金,完善獨生子女夭亡資料庫,以項目化管理方式,組織開展生育關懷親情牽手、計畫生育保險、貧困救助、生殖健康、關愛女孩、關懷計生工作者、預防“愛滋病”、青春健康教育、志願者服務、扶貧幫困等項目活動;實施“幸福工程”、“少生快富”“乳腺健康”等項目工作;開展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會員工作處根據計生協章程擬定各級計生協組織發展原則,指導村(居)企事業單位、流動人口計生協建設;發展計生協會員(團體會員)隊伍、志願者隊伍,指導基層計生協制度建設、會員活動陣地建設;做好本級計生協換屆並督導各級計生協搞好換屆工作;組織指導基層計生協開展爭先創優和評比表彰活動,對基層典型經驗進行總結推廣;指導開展由村(居)計生協承做計畫生育日常工作的基層民眾自治工作;負責對計生協專職幹部、會員及會員小組長開展具有民眾工作特色的培訓;負責本級計生協理事單位的聯絡溝通。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四、人員編制
石家莊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計畫生育協會)機關行政編制48名(含紀檢監察人員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常務副會長1名(由主任兼任)、專職副會長1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2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計生協秘書長、紀檢監察室科級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