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斑

屍斑

是由於人死後血液循環停止,心血管內的血液缺乏動力而沿著血管網墜積於屍體低下部位,屍體高位血管空虛、屍體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結果,屍體低下部位的毛細血管及小靜脈內充滿血液,透過皮膚呈現出來的暗紅色到暗紫紅色斑痕,這些斑痕開始是雲霧狀、條塊狀,最後逐漸形成片狀,即為屍斑。

基本信息

介紹

屍體現象之一。人死後,在屍體低下部位皮膚出現的紫紅色斑塊,稱為
屍斑屍斑
屍斑。
人死後平均2-4小時出現。屍斑的形成,是由於人死後血液循環停止,心血管內的血液缺乏動力而沿著血管網墜積於屍體低下部位,屍體高位血管空虛、屍體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結果,屍體低下部位的毛細血管及小靜脈內充滿血液,透過皮膚呈現出來的暗紅色到暗紫紅色斑痕,這些斑痕開始是雲霧狀、條塊狀,最後逐漸形成片狀,即為屍斑。

分布位置

與屍體的姿勢直接相關。如仰面平臥的屍體,屍斑出觀在枕部、頂部、背部、腰部、臀部兩側和四肢的後側,有時也見於屍體側面,甚至上面的傾斜區如鎖骨上部。俯臥的屍體,屍斑分布在顏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時兩側眼結膜也往往呈瘀血狀。處於立位的屍體,如懸吊的屍體,屍斑出現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腹的遠端,多呈紫紅色或暗紫紅色;因煤氣或氰化物中毒死亡的,屍斑呈櫻紅色。一般十小時內用手指壓迫可退色,除去壓迫又復原;如將屍體翻轉,原屍斑逐漸消失或轉移,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現。因此,法醫檢驗屍體時,往往根據屍斑的分布位置來判斷屍體停放的位置。屍斑是較早出現的屍體現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後2~4小時出現,經過12~14小時發展到最高度,24~36小時固定下來不再轉移,一直持續到屍體腐敗。

形成時期

它的形成和發展分為下面三個時期:
墜積期
人死後,血液下墜於屍體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時血液還僅限於血管內,尚未擴散到血管外。這個時期是屍斑墜積期。在這個時期,如果用手指按壓屍斑,則被按壓地方毛細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圍流動,屍斑暫時消失;但放開手指解除壓力後,血液流回原處,屍斑又重新出現。不僅如此,在墜積期內,如果翻動屍體位置,則原來的屍斑逐漸不明顯,甚至消失,而在屍體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現新的屍斑。切開墜積期屍斑處的皮膚及皮下組織,可見血液從血管斷面流出。此時流出的血液易被紗布擦掉,但擦去後還能流出血液。
屍斑墜積期一般在死後2~4小時開始出現,但也有早在死後半小時或遲至6~8小時出現的。極少數瀕死期遷延的病人,由於循環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見到少許屍斑。
擴散期
人死後,除了血液循環,組織液也同樣向屍體低下部位墜積,沉降於血管周圍的組織中,透過血管壁而進入血管內,與血液相混合而促進死後溶血,然後被組織液稀釋,並被血紅蛋白染紅的血漿向血管外滲出,這就是屍斑擴散期。屍斑發展到擴散期一般需要12小時,進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時,擴散期是墜積期的延續。在這個時期,用手指按壓屍斑稍有褪色,變更屍體的位置後,原有屍斑不易消失,新的屍斑也不易形成。切開擴散期屍斑處的皮膚,則在切開的血管斷處漸漸流出血滴,從組織中有少量淡紅色液體溢出。
浸潤期
從擴散期開始,被血紅蛋白染色的液體就滲入組織間,至第二天后更加明顯,不僅滲入組織間隙,而且滲入組織細胞內,使組織著色,這就是屍斑發展過程中的浸潤期。
浸潤期是擴散期的延續,持續時間較長,以後由於細菌的作用而轉為屍體腐敗。在浸潤期內,壓迫不能使屍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屍斑。用刀切開屍斑處,可見組織呈紫色或淺紫色,血管中無血液流出。
上面談的是屍斑出現和發展的一般情況。此外,屍斑出現的速度和程度還要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壓迫、血液性狀、血量及皮膚色澤等。

屍斑顏色

皮膚色素的深淺,對屍斑的顏色也有影響,膚色淺的屍體,屍斑顏色就要鮮明些,膚色深的屍體,屍斑顏色就要暗淡些。
屍斑的顏色取決於血液和皮膚的顏色。我國人的屍斑通常是紫紅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屍體,因為血液中含有大量鮮紅色的一氧化碳血紅蛋白,故其通過皮膚透出的屍斑呈櫻紅色。凍死、氰化物中毒的屍體,因其體內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較多的氧合血紅蛋白,故其透過皮膚呈現出來的屍斑呈鮮紅色。在水中或處於冷凍條件下的屍體,因氧氣滲透入皮下血管內,形成氧合血紅蛋白,故其屍斑呈紅色或淡紅色。燒死屍體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燒焦部分的屍斑呈櫻紅色。氯酸鉀和亞硝鹽中毒時,因形成高鐵血紅蛋白,故屍斑呈灰褐色。白色人種和黑色人種膚色不同,屍斑的呈現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膚可以掩蓋屍斑顏色。隨著死後變化的發展,屍斑的暗紫紅色逐漸轉為淺綠色和綠色,與腐敗屍體的顏色相融合。
在法醫檢驗實踐中,還經常遇到把屍斑誤作皮下出血引起糾紛,要求鑑定的情況。
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壞血病、敗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於皮下組織內,從皮膚表面觀看呈暗紅色或青紫色的斑塊。法醫檢驗時,必須把屍斑、血斑這兩種本質不同的觀象嚴格地區別開來。一般說來,屍斑與血斑至少有下列幾點可供區別。從成因上看,屍斑是因血液墜積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壓而成;從分布位置看,屍斑分布在屍體低下而末受壓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體的任何部位形成;屍斑的邊緣界線不清楚,而血斑的邊緣界線十分清楚,屍斑在墜積期和擴散期被壓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時候被壓迫都不退色;屍斑表面有表皮剝脫及腫脹等損傷的特徵,而血斑有時伴有表皮剝脫及腫脹等暴力損傷的特徵;切開屍斑皮膚觀察,組織呈均勻的紫紅色,而血斑皮內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動性血液,其界線清楚;顯微鏡下觀察,屍斑無組織和細胞的破壞,而血斑則有明顯的組織和細胞的破壞。
關於屍斑與血斑或者說皮下出血的區別,我國古典法醫學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洗冤錄集證》中早就論述了這點,而且有精確的鑑別法。《洗冤錄集證》的“驗屍”節內記載:“驗傷,須用手指,按其青紅處,是傷堅硬,指一起仍然青紅,……便是真傷。如系發變處,將指一點,起指即是白色。……發變是人腹內之血,死後發散於外,不能聚結,故浮泛。傷系生前受打,氣絕血聚成傷。”“凡死人,項後、背上、兩肋後、商臂上、兩腿後、……兩腳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臥停泊,血墜所致,不是別故身死。”“自縊”節內記載:“吊後血脈不行,身上紫黑,如雲凝結,有類發變,謂之血障。與毆傷青赤浮腫,則血障或少。”這裡的“發變”、”血墜”、“血障”,都是指的屍斑。
一般情況
一般情況下呈暗紫紅色.因為人死後一定時間內,由於部分組織細胞處於超生反應狀態繼續消耗血液中的氧氣,使氧合血紅蛋白變成還原型血紅蛋白,血液為靜脈血,暗紅色.血液的墜積有一個量變的過程,所以屍斑的顏色是逐漸顯現並加深的
特殊情況
鮮紅色的屍斑見於:一氧化碳中毒(碳氧血紅蛋白),氰化物中毒(氧合血紅蛋白),凍死(氧合血紅蛋白)等.
灰褐色的屍斑見於:亞硝酸鹽中毒,氯酸鉀中毒(高鐵血紅蛋白)等.
硝基苯中毒(高鐵血紅蛋白)屍斑可呈現綠褐色,應注意與屍綠區別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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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屍斑的原因
在法醫屍體檢驗的實踐中,常常有在屍體低下部位見不到屍斑的情況。這主要是受壓的緣故。屍體低下部位受壓處,如與硬面接觸被壓成扁平狀的胛部、背部、骶骨部、臂部及腳後跟部等,由於毛細血管內的血液被壓到其他地方而沒有屍斑形成,檢驗中見到的往往呈蒼白色,若襯墊物的硬面不平,則屍體受壓處的皮膚可留下與襯墊硬面相一致的蒼白區,而沒有受壓的地方仍有屍斑。這樣,暗紫紅色的屍斑與蒼白色的印痕相映,更加清晰。此外,褲帶結紮的地方,衣服摺疊的地方,或者皮膚皺褶的地方等,也因壓迫而無屍斑的形成,並可留下與壓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屍體由於毛細血管受冷水刺激發生收縮,加之屍體在水中浮動翻轉,所以,屍斑常常出現得較慢,而且比較弱。
屍體的血液性狀是死因決定的,它對屍斑出現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關係。窒息死或者急死的屍體,因其死亡是極短時間的事情,血液呈暗紅色流動性,所以屍斑出現的速度快,程度強,多呈暗紫紅色。這類屍體屍斑常出現於死後1~1.5小時,早者30分鐘即可出現,8~10小時就可發展到擴散期。由於屍斑出現的速度快、程度強,這類屍體的屍斑處還常見斑點狀出血。與此相反,死者若是死於嚴重貧血和急性失血,則因其血量少,故屍斑出現速度慢程度弱,顏色也淺,甚至可以不顯現。
屍斑在法醫學上有其重要的意義
明顯的屍斑可以作為診斷死亡的確證;屍斑的分布位置、反映壓迫物的花紋,能夠提供死亡時屍體的位置、姿式、停屍物表面形狀的情況,還可以判明屍體有無變動和變動的時間;根據屍斑發展的規律,可以比較準確地判斷死亡時間;屍斑的顏色、濃談、程度,可以為死亡分析提供依據;根據屍斑的範圍、濃淡,可以判斷屍體內的血液量,等等。

古籍記載

我國古典法醫學中的屍斑描述
關於屍斑與血斑或者說皮下出血的區別,我國古典法醫學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洗冤錄集證》中早就論述了這點,而且有精確的鑑別法。《洗冤錄集證》的“驗屍”節內記載:“驗傷,須用手指,按其青紅處,是傷堅硬,指一起仍然青紅,……便是真傷。如系發變處,將指一點,起指即是白色。……發變是人腹內之血,死後發散於外,不能聚結,故浮泛。傷系生前受打,氣絕血聚成傷。”“凡死人,項後、背上、兩肋後、商臂上、兩腿後、……兩腳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臥停泊,血墜所致,不是別故身死。”“自縊”節內記載:“吊後血脈不行,身上紫黑,如雲凝結,有類發變,謂之血障。與毆傷青赤浮腫,則血障或少。”這裡的“發變”、”血墜”、“血障”,都是指的屍斑。

其它介紹

屍僵
一般發生在死後1—3小時,少數在死後10分鐘即出現(死前劇烈運動容易出現),也有遲至7—8小時以上才出現。屍僵的發生,通常有一定的順序,多數是自上而下,即所謂下降型,先從咬肌、頸肌開始,其次為顏面肌,以後則為軀幹、上肢及下肢。驗屍時,如見下頜關節開始出現屍僵,一般為死後l—3小時以內(偶爾為死後7小時,罕見16—18小時);上肢出現屍僵為死後5—6小時;下肢出現屍僵為死後7~8小時;全身發生屍僵為死亡已9小時以上;半天后均強盛。全身屍僵高度強盛,達於頂峰,為死後一晝夜左右。死後6—8小時內,用外力去消除,屍僵還可重現,但在死後8—9小時後,用外力消除,屍僵就不再重現。屍僵經過1—2晝夜或更長時間開始緩解,肌肉變軟,關節稍可轉動。經2—3天按發生的順序依次緩解,肌肉全部變軟,關節均可轉動。一般情況,下頜關節屍僵開始緩解,為死後已超過24小時;上肢屍僵開始緩解為死後已超過30小時;下肢屍僵緩解為死後超過36小時;全身屍僵完全緩解消失,為死後3—7天。但搬運屍體等人為破壞則例外。
心肌和平滑肌亦發生死後僵直,通常於死後l—3小時開始,一般持續1~2晝夜。由於心肌強直而將心腔中血液壓出,尤以左心室為甚。因此,左心室常呈空腔狀.但心肌變性者,則不發生強直,即使出現也微弱。平滑肌,如皮膚的立毛肌發生強直,將毛囊口上舉,使皮膚呈雞皮狀(多見於大腿、腰部和臀部);虹膜肌的僵直可使瞳孔略微縮小。腸壁平滑肌因屍僵形成而呈收縮狀,死後5小時達頂峰,9小時後緩解。
屍冷
人死後,屍體溫度下降雖有一定的規律,但屍體冷卻的速度受許多因素的影響,如環境溫度、衣著多少、年齡、胖瘦以及死亡原因等。當周圍環境溫度高、屍體穿棉衣或蓋棉被、壯年人、肥胖者、或死於高熱病者,其屍冷緩慢。
相反,如穿蓋單薄或裸體、環境溫度低、年老、瘦弱、因長期慢性消耗性疾病而死亡者,則屍冷較快。一般說來,當環境溫度為16~18攝氏度時,頭10小時屍體溫度每小時下降l攝氏度左右(0.5—1.5攝氏度C)以後下降率逐漸減少。
在冰雪中,屍體1小時完全冷卻。用普通溫度計測腋溫推測死亡時間不準確,測直腸溫度則比較可靠。如用特製的溫度計測小腦延腦池溫度,則可靠而且準確,因為它不受環境的影響,一般測定死後14小時內的屍溫,可獲高度準確的結果。
局部乾燥
口唇黏膜、陰囊皮膚或表皮擦傷等處出現皮革樣化,為死後2小時以上,皮革樣化明顯、乾、硬、暗褐色,死亡至少已8—12小時以上。
角膜混濁
人死後,角膜透明度逐漸下降。在一般室溫下,角膜輕度混濁為死後6—12小時以上;角膜局部或瀰漫性混濁,但瞳孔仍可辨認,為死後18小時一1天;角膜顯著混濁呈白斑狀,瞳孔已不可辨認,為死後已超過2—3天。
腐敗
屍體腐敗的速度受環境溫度、死亡原因及個人體質影響極大。人體中,因回盲部容易積滯糞便,故死後該處發生腐敗較早,產生硫化氫較多,所以屍綠首先出現於右下腹部。屍綠通常於第一晝夜末開始出現,然後逐漸擴大,向全腹部蔓延,進而擴延至全身。一般說來,屍體夏天腐敗最快,右下腹開始出現屍綠,死後已超過24小時;屍體呈巨人觀則已死亡3天以上;死後15天左右全身軟組織腐爛、糜化、崩潰、消化。
冬天屍體腐敗較慢,在冰雪中甚至可不腐敗。當存在有利於細菌的發育和繁殖的因素時,屍體腐敗就快;否則減慢或停止。在溫度25~35攝氏度、濕度適當和空氣流通時,腐敗快。實驗證明:屍體在空氣中、水中和埋在地下腐敗程度相同所需時間的比例關係為1:2:8。
此外,屍體腐敗的快慢,同身體狀態也有關係,如幼兒屍體水分較多,窒息死和急死的屍體因血液具有流動性,膿毒血症死者由於大量細菌的存在,腐敗均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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