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火消陰

基本概述

《素問*至真要大論》言:“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素問》自解為“治其王氣,是以反也。”這裡的“王氣”指表現、現象。熱症服寒藥而熱反勝,寒症服熱藥而寒反勝,這是為什麼呢?王冰註:“益火之源,以消陰翳,壯水之主,以治陽光,故曰求其屬也。”後世解釋為:有熱症用寒藥而熱不退,當補其陰;寒症用熱藥而寒不解,當補其陽。教科書解釋:由陰虛而引起的發熱,用苦寒藥(辛寒)泄熱而熱不退,當用補陰法治療。亦即王冰所說的“壯水之主,以治陽光。因陽虛而引起的寒症,用溫熱藥(辛熱)散寒而寒不去,當用補陽法治療。亦即王冰所說的“益火之源,以消陰翳”。

基本簡介

這裡的陰陽不是指治法:補陰、補陽。而是病性的屬性:屬陰、屬陽。取之陰,是說病性屬陰,應該用熱藥治療;取之陽,是說病性屬陽,應該用寒藥治療。意思正好相反,即《至真要大論》所謂的“反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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