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名稱
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
分子結構式
理化性質
白色或類白色結晶性粉末,從乙酸乙酯中得到乳白色結晶,MP158-160℃。微臭,稍具苦鹹味。溶於水(1:100),乙醇(1:200),氯仿(1:250),微溶於乙醚,難溶於二甲基甲醯氨,溶於無機酸。飽和水溶液pH 5左右。避光保存。氨基甲酸酯從甲氰中得到結晶,MP 151-152℃。氫化琥珀酸酯MP 109℃。磷酸酯結晶, MP 237-238℃。苯甲酸鹽MP 102℃。
藥理學
除用於抗滴蟲和抗阿米巴原蟲外,近年來,廣泛地套用於抗厭氧菌感染。本品的硝基,在無氧環境中還原成氨基而顯示抗厭氧菌作用,對需氧菌或兼性需氧菌則無效。對下列厭氧菌有較好的抗菌作用:①擬桿菌屬,包括脆弱擬桿菌;②梭形桿菌屬;③梭狀芽孢桿菌屬,包括破傷風桿菌;④部分真桿菌;⑤消化球菌和消化鏈球菌等。
口服吸收良好(>80%),口服250mg或500mg,1〜2小時血清藥物濃度達峰,分別為6μg/ml和12μg/ml。靜脈滴注本品15mg/kg,以後每6小時滴注7.5mg/kg,血漿藥物濃度達穩 態時峰濃度為25μg/ml,谷濃度可達18μg/ml。本品在體內分布廣泛,可進人唾液、乳汁、肝膿腫的膿液中,也可進入腦脊液(正常人腦脊液中的濃度可達血液的50%)。在體內,經側鏈氧化或與葡萄糖醛酸結合而代謝,有20%藥物則不經代謝。其代謝物也有一定活性。甲硝唑及其代謝物大量由尿排泄(占總量的60%〜80%),少量由糞排出(6%〜15%)。t1/2約為8小時。
適應症
主要用於治療或預防上述厭氧菌引起的系統或局部感染,如腹腔、消化道、女性生殖系、下呼吸道、皮膚及軟組織、骨和關節等部位的厭氧菌感染,對敗血症、心內膜炎、腦膜感染以及使用抗生素引起的結腸炎也有效。治療破傷風常與破傷風抗毒素(TAT)聯用。還可用於口腔厭氧菌感染。
用法和用量
由於劑型及規格不同,用法用量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或遵醫囑。
用途
用於治療腸道和腸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膿腫、胸膜阿米巴病等)。還可用於治療陰道滴蟲病、小袋蟲病和皮膚利什曼病、麥地那龍線蟲感染等。目前還廣泛用於厭氧菌感染的治療。
藥理毒理
本品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蟲的氧化還原反應,使原蟲氮鏈發生斷裂。體外試驗證明,藥物濃度為1~2mg/L時,溶組織阿米巴於6~20小時即可發生形態改變,24小時內全部被殺滅,濃度為0.2mg/L的,72小時內可殺死溶組織阿米巴。
本品有強大的殺滅滴蟲的作用,其機理未明。甲硝唑對厭氧微生物有殺滅作用,它在人體中還原時生成的代謝物也具有抗厭氧菌作用,抑制細菌的脫氧核糖核酸的合成,從而干擾細菌的生長、繁殖,最終致細菌死亡。對某些動物有致癌作用。
藥效學
本品為硝基咪唑衍生物,可抑制阿米巴原蟲氧化還原反應,使原蟲氮鏈發生斷裂。體外試驗證明,藥物濃度為l~2mg/L時,溶組織阿米巴於6~20小時即可發生形態改變,24小時內全部被殺滅,濃度為0.2g/ml時,72小時內可殺死溶組織阿米巴。本品有強大的殺滅滴蟲的作用,其機理未明。抗菌譜包括脆弱類桿菌和其他類桿菌屬、梭形桿菌、產氣芽胞桿菌、真桿菌、消化球菌屬和消化鏈球菌屬等。其殺菌濃度稍高於抑菌濃度。甲硝唑對缺氧情況下生長的細胞和厭氧微生物起殺滅作用,它在人體中還原時生成的代謝物,也具有抗厭氧菌作用,但對需氧菌和兼性厭氧菌無作用。厭氧菌的硝基還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謝中起重要作用。藥物的硝基還原成一種細胞毒,從而作用於細菌的DNA代謝過程,抑制細菌的脫氧核糖核酸的合成,干擾細菌的生長、繁殖,最終導致細胞死亡。而耐藥菌往往缺乏硝基還原酶。
藥動學
口服或直腸給藥後能迅速而完全地吸收,蛋白結合率<20%,吸收後廣泛分布於各組織和體液中,且能通過血腦屏障,藥物有效濃度能夠出現在唾液、膽汁、乳汁、羊水、精液、尿液、膿液和腦脊液中。有報導,藥物在胎盤、乳汁、膽汁的濃度與血漿濃度相似。健康人腦脊液中血藥濃度為同期血藥濃度的43%。少數腦膿腫患者,每日服用1.2~1.8g後,膿液的藥濃度(34~45μg/ml)高於同期的血藥濃度(ll~35μg/ml)。耳內感染後其膿液內的藥物濃度在8.5μg/ml以上。口服後l~2小時血藥濃度達高峰,靜脈給藥後20分鐘達峰值。有效濃度能維持12小時。口服0.25、0.4g、0.5g、2g後的血藥峰值分別為6、9、12、40g/ml。肛栓0.5g及1g直腸給藥後8~10小時,血藥峰值分別為5.1及7.3μg/ml。T1/2為7~7.8小時。本品經腎排出60~80%,約20%的原形藥從尿中排出,其餘以代謝產物(25%為葡糖醛酸結合物。14%為其他代謝結合物)形式由尿排出。10%隨糞便排出。14%從皮膚排泄。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1)腸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日3次,療程7日;腸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日3次,療程20日。(2)賈第蟲病,一次0.4g,一日3次,療程5~10日。(3)麥地那龍線蟲病,一次0.2g,療程7日。(4)小袋蟲病,一次0.2g,一日2次,療程5日。(5)皮膚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日4次,療程10日。間隔10日後重複一療程。(6)滴蟲病,一次0.2g,一日4次,療程7日;可同時用栓劑,每晚0.5g置入陰道內,連用7~10日。(7)厭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分3次服,7~10日為一療程。
2、小兒常用量(1)阿米巴病,每日按體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為一療程。(2)賈第蟲病,每日按體重15~25mg/kg,分3次口服,連服10日;治療麥地那龍線蟲病、小袋蟲病、滴蟲病的劑量同賈第蟲病。(3)厭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體重20~50mg/kg.
不良反應
15—30%病例出現不良反應,以消化道反應最為常見,包括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腹部絞痛,一般不影響治療;神經系統症狀有頭痛、眩暈,偶有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多發性神經炎等,大劑量可致抽搐。少數病例發生等麻疹、潮紅、瘙癢、膀胱炎、排尿困難、口中金屬味及白細胞減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後自行恢復。
(1)靜脈給藥的不良反應。最嚴重的為癲癇發作和周圍神經病變。後者主要表現為肢端麻木和感覺異常。某些病例長程用藥時,周圍神經病變持續。其他常見的不良反應有①胃腸道症狀,噁心、嘔吐、腹部不適、腹瀉、口腔金屬味;②可逆性粒細胞減少;③紅斑疹、蕁麻疹;④中樞神經系統症狀,如頭痛、眩暈、暈厥、共濟失調和精神錯亂;⑤局部反應如血栓性靜脈炎;⑥其他有發熱、尿色發黑,可能為本品代謝物所致,似無臨床意義。
(2)口服時的不良反應。①腸胃道症狀,如噁心、厭食、嘔吐、腹瀉、中上腹不適、腹部痙攣、便秘。②口腔偶有口腔明顯金屬異味、舌苔厚、舌炎和胃炎,可能與念珠菌急劇增長有關。③血液系統可逆性粒細胞和紅細胞減少。④心血管心電圖T波平坦。⑤中樞神經系統癲癇、周圍神經病變、眩暈、共濟失調、精神錯亂、易興奮、抑鬱、乏力和失眠。⑥過敏、蕁麻疹、紅斑疹、潮紅、鼻充血、陰道或外陰乾燥、發熱。⑦泌尿系排尿困難、膀胱炎、多尿、尿失禁、黑尿。⑧其他陰道黴菌過長、性慾減退、直腸炎、關節痛似血清病。套用本品時若飲酒,可出現腹部不適、噁心、嘔吐、潮紅、頭痛、酒味改變;罕見胰腺炎,停藥後即消退;節段性迴腸炎患者大劑量長程用藥,其胃腸道癌腫、乳房癌的發病率增高,原因不明。
(3)逾量表現有報導口服本品27mg/kg,每日3次,共20天;或首劑75mg/kg,繼以7.5mg/kg維持,未見不良反應。意外頓服15g,出現噁心、嘔吐和共濟失調。惡性腫瘤患者用本品作為放射致敏劑,隔日給藥6一10.4g,5—7天后出現癲癇、周圍神經病變等神經毒性反應。
可引起胃腸道反應噁心、嘔吐、食欲不振、腹脹、腹瀉。個別病例頭痛、失眠、皮疹、白細胞減少,麻木、感覺異常、運動障礙、共濟失調、情緒失常、可引起過敏性暫時近視、剝脫性皮炎。
[心血管系統]注射此藥患者,6%可發生血栓形成性靜脈炎。
[呼吸系統]首次報導此藥可致肺炎,1例有花粉過敏史並口服避孕藥多年,患復發性陰道炎,用此藥治療當天即發生高熱、咳嗽、結膜炎及周身斑丘疹,胸部X線檢查示肺浸潤及雙側胸腔積液。
[神經系統]一般劑量可引起頭痛、頭暈、共濟失調、抑鬱、甚至癲癇樣發作但罕見。大劑量或治療時間長可發生嚴重的中樞神經系統毒性作用,如驚厥、共濟失調及意識錯亂,偶爾出現末梢感覺神經病變。靜脈用藥可發生頭痛、發熱、頭暈及虛脫。
[消化系統]可發生食欲不振、口有金屬味、噁心、嘔吐、腹痛及腹瀉,症狀的嚴重性大多與劑量有關。
[泌尿系統]可出現尿道不適及黑色尿。
[造血系統]可有輕度的白細胞及中性細胞減少,1例用藥1周后有骨髓受抑制現象;1例發生粒細胞減少,停藥3天后有改善;2例發生再生障礙性貧血。
[皮膚]此藥可致瘙癢及皮疹。1例發生固定性藥疹及玫瑰糠疹樣皮疹。1例首次服0.4g,服後40分鐘感全身皮膚瘙癢,繼而面頸、軀幹及四肢出現大小不等淡紅色丘疹,搔之迅速融合成片。
禁忌症
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疾患和血液病者禁用。
(1)孕婦藥物可透過胎盤、迅速進入胎兒循環。動物實驗發現腹腔內給藥對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給藥並無毒性。本品對胎兒的影響尚無足夠和嚴密的對照研究,因此孕婦只有具明確指證時才選用本品。
(2)本品在乳汁中的濃度與血中濃度相似。乳母是否停藥或中斷授乳取決於用藥的必要性。若必須用藥,應中斷授乳。
(3)年人用本品時藥動學有所改變,因此需監測血藥濃度。
(4)對本品和其他咪唑類藥物有過敏史者應禁用。
(5)本品為硝咪唑類藥物,血液惡液質者應慎用。
(6)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7)原有肝臟疾患者,劑量應減少。出現運動失調或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症狀時應停藥。
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疾患和血液病者亦禁用動物實驗中有致癌、致畸胎、致突變作用。
哺乳期婦女、妊娠3個月內的孕婦、有中樞神經系統病變和血病患者禁用。
有肝臟病者劑量宜減少。
注意事項
(1)對診斷的干擾:本品的代謝產物可使尿液呈深紅色。
(2)原有肝臟疾患者劑量應減少。出現運動失調或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症狀時應停藥。重複一個療程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厭氧菌感染合併腎功能衰竭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謝,用藥期間應戒酒,飲酒後可能出現腹痛、嘔吐、頭痛等症狀。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可減緩口服抗凝血藥(如華法林等)的代謝,而加強其作用,使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2)西咪替丁等肝酶誘導劑可使本品加速消除而降效。
(3)本品可抑制乙醛脫氫酶,因而可加強乙醇的作用,導致雙硫醒反應。在用藥期間和停藥後1周內,禁用含乙醇飲料或藥品。
製劑
片劑:每片0.2g。
注射液:50mg(10ml);100mg(20ml);500mg(100ml);1.25g(250ml);500mg(250ml)。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250ml,含甲硝唑0.5g及葡萄糖12.5g。
栓劑:每個0.5g;1g。直腸給藥,1次0.5g,1日1.5g。甲硝唑陰道泡騰片:每片0.2g。陰道給藥,1次0.2〜0.4g,7日為一療程。
藥典介紹
【鑑別】 (1) 取本品約10mg,加氫氧化鈉試液2ml微溫,即得紫紅色溶液;滴加稀鹽酸使成酸性即變成黃色,再滴加過量氫氧化鈉試液則變成橙紅色。
(2) 取本品約0.1g,加硫酸溶液(3→100)4ml,應能溶解;加三硝基苯酚試液10ml,放置後即生成黃色沉澱。
(3) 取吸收係數項下的溶液,照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附錄ⅣA)測定,在277nm的波長處有最大吸收,在241nm的波長處有最小吸收。
(4) 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光譜集112 圖)一致。
【檢查】乙醇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本品,加乙醇溶解並稀釋成每1ml中約含5mg的溶液,溶液應澄清;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附錄Ⅸ B)比較,不得更濃;如顯色,與黃色或黃綠色2號標準比色液(附錄Ⅸ A)比較不得更深。
有關物質 避光操作。取本品約100mg,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適量,用流動相稀釋製成每1ml中含0.2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另取2-甲基-5-硝基咪唑對照品約20mg,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品溶液。分別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2ml與對照品溶液1ml,置同一10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5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譜法(附錄Ⅴ D)測定,用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以甲醇-水(20:80)為流動相,檢測波長為315nm,理論板數按甲硝唑峰計算不低於2000,甲硝唑峰與2-甲基-5-硝基咪唑峰的分離度應不小於2.0。取對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甲硝唑色譜峰的峰高為滿量程的10%;再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和對照溶液各2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峰保留時間的2倍。供試品溶液的色譜圖中如有與2-甲基-5-硝基咪唑相同保留時間的色譜峰,其峰面積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中甲硝唑峰面積的0.5倍(0.1%);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於對照溶液中甲硝唑峰面積(0.2%)。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 ℃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0.5 %(附錄Ⅷ L)。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附錄Ⅷ N),遺留殘渣不得過0.1 %。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附錄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含量測定】 取本品約0.13g ,精密稱定,加冰醋酸10ml溶解後,加萘酚苯甲醇指示液2 滴,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顯綠色,並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當於17.12mg 的C6H9N3O3。
【類別】抗厭氧菌藥、 抗滴蟲藥。
【生產企業】
山西津華暉星製藥有限公司、浙江尖峰海洲製藥有限公司、武漢五景藥業有限公司、山東健康藥業有限公司、雲南銘鼎藥業有限公司、河南天方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開開援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市良苑製藥廠、北京曙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邯鄲市趙都製藥廠、四川迪康科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吳中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蘇州第六製藥廠、濟南中聯博康藥業有限公司、新疆博樂市製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