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發改委駐連雲港聯絡處

甘肅省發改委駐連雲港聯絡處作為甘肅省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外貿易的主要港口。省編委以甘編[1988]013號文核定了籌建處的編制和規格。


1986年10月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提出的中央和地方多渠道集資建港的精神,甘肅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甘肅省駐連雲港建港籌建處,作為甘肅省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外貿易的主要港口。省編委以甘編[1988]013號文核定了籌建處的編制和規格。

性質和任務

(一)性質
甘肅省連雲港建港籌建處成立之初,是隸屬於省交通廳的自收自支性事業單位,縣級建制。業務接受省發改委和集資建港協調小組甘肅省成員的指導。
1994年5月,《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變甘肅省駐連雲港建港籌建處隸屬關係的復函》,批准將該籌建處劃歸省 發改委管理,籌建工作人員和原批准編制同時從省交通廳劃轉省發改委。
(二)任務
1.負責甘肅省在建港工作中的日常事務,對省上投資負責,完成集資建港任務;
2.與甘肅省部分地區。部門駐連雲港辦事機構積極配合,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政府的關係,宣傳甘肅,擴大影響;
3.承擔省發改委在連雲港的聯絡、協作、接待等任務;
4.完成省發改委和集資建港協調小組甘肅省成員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與人員編制

甘肅省發改委駐連雲港聯絡處內設工程部、辦公室,編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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