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懷貞烈士

14歲在家鄉參加抗日工作,任警衛員。後調肅寧六區文建會。1942年,其父、叔父相繼遭敵殺害。同年春,被分配到縣大隊任司務長。1943年7月,活捉嵩北據點偽警長,俘敵4人,繳獲槍5支,子彈4萬餘發。同年8月21日喬裝改扮,深入敵巢,智取橋城鋪據點,活捉偽軍15人,繳獲槍15支,燒毀了橋城鋪崗樓。1944年秋,縣大隊突襲敵保全隊。和幾名戰友趁夜色越過城牆與內線配合,消滅守城偽軍一個班。後打開城門,沖入保全隊院內,將熟睡的保全隊全殲。由於對敵作戰英勇機智,戰功卓著,1945年,被評為晉察冀邊區戰鬥英雄。1946年,縣大隊改編為冀中主力部隊,任冀中軍區八十團三營七連連長、代理營長。1947年11月29日晚,在攻打元氏的戰鬥中,帶領戰士向敵陣地發起衝鋒。不幸被敵手榴彈炸傷頭部,光榮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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