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語出《莊子·外篇·山木第二十》——莊子行於山中,見大木,枝葉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問其故,曰:“無所可用。”莊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夫子出於山,舍於故人之家。故人喜,命豎子殺雁而烹之。豎子請曰:“其一能鳴,其一不能鳴,請奚殺?”主人曰:“殺不能鳴者。”明日,弟子問於莊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終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將何處?”莊子笑曰:“周將處乎材與不材之間。材與不材之間,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則不然,無譽無訾,一龍一蛇,與時俱化,而無肯專為。一上一下,以和為量,浮游乎萬物之祖。物物而不物於物,則胡可得而累邪!此神農、黃帝之法則也。若夫萬物之情,人倫之傳則不然:合則離,成則毀,廉則挫,尊則議,有為則虧,賢則謀,不肖則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悲夫,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乎!”
解釋
第一個“物”為名詞的意動用法,意為“以……為物”;第二個“物”為名詞,即為通常的“物”的意思。“物物”的意思就是以物為物,這就是說物就是物,沒有人為的東西施加於其上,物就是純然本然的“物”。第三個“物”是動詞,意為“物役”;第四個“物”為名詞,同第二個“物”,也是普通的“物”的意思。“物於物”的意思就是被物所物役,這就是說人被物所奴役,成了物的奴隸。對物的追求便會導致被物所役使。
整句釋為:利用物而不受制於物,那么怎么可能會受牽累呢!
物物而不物於物:駕馭外物(物慾),而不為外物(物慾)所驅使。
莊子在山中行走,看見一棵樹長得很美很高大,枝葉很茂盛,伐木者停在那棵樹旁卻不伐取它。莊子問他們這是什麼緣故,伐木者回答說:“這棵樹沒有什麼用處。”莊子說:“這棵樹因為不成材,結果得以終其天年了。”莊子出了山,來到縣邑,住在老朋友的家裡。老朋友很高興,準備酒肉,叫童僕殺一隻鵝款待他。童僕請示道:“一隻鵝會叫,一隻鵝不會叫,請問殺哪只?”主人的父親說:“殺那隻不會叫的。”第二天,弟子向莊子問道:“昨天山裡的樹因為不成材而得以終其天年,現在這位主人的鵝卻因為不成材而被殺死,先生您將在成材與不成材這兩者間處於哪一邊呢?”莊子笑著說道:“我將處於成材與不成材之間。成材與不成材之間,似乎是合適的位置,其實不然,所以還是免不了遭到禍害。如果遵循道德行事,就不是這樣了:既沒有美譽,也沒有毀辱,時而為龍,時而為蛇,隨時勢而變化,而不肯專為一物;時而上,時而下,以順應自然為準則,在萬物的原始狀態中漫遊,主宰萬物而不被萬物所役使,那么怎么會遭到災禍呢?這就是神農、黃帝所取法的處世原則。至於萬物之情,人倫相傳之道,就不是這樣了。成功了就會毀壞,強大了就會衰微,鋒利了就會缺損,尊貴了就會受到傾覆,直了就會彎曲,聚合了就會分散,受到愛惜就會被廢棄,智謀多了就會受人算計,不賢德就會受人欺辱。怎么可以偏執一方而加以依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