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sh

Danish

Danish language 就是丹麥的官方語言。屬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北支(又稱斯堪的納維亞語支)。使用人口除本國約500萬外,德國北部毗鄰諸州以及其他國家有40餘萬。丹麥語與挪威語、瑞典語十分接近。

簡介

分期

丹麥語的歷史可分為 4個時期:①早期中古丹麥語(1100~1350),丹麥語與瑞典語分離,成為獨立的語言。拉丁與希臘語的宗教語詞被大量吸收,語音有較大變化。②後期中古丹麥語(1350~1500),從德語吸收了大量名詞和動詞,也吸收了前綴和後綴。 ③ 早期近代丹麥語(1500~1700)。1550年丹麥文《聖經》譯本問世,標準國語初步形成。④晚期近代丹麥語(1700以後)從義大利、荷蘭、德國、英國、美國吸收了大量有關文化和科技的辭彙。第一部丹麥語拼寫法於1889年制訂。

Danish Danish

丹麥語語音中有一個特別的喉塞音,即喉頭有一個短促而明顯的停頓。有些詞雖然書面形式相同,但發音時是否帶喉塞音可以使詞義截然不同。重音通常落在第一個音節上。除某些方言外,樂音音調正在消失。近代丹麥語語法形式已經簡化,只有兩個格(主格和屬格),兩個性(通性和中性)。動詞有時態變化。不定冠詞通性用en,中性用et;定冠詞通常加在名詞之後,通性單數名詞加 -en,中性單數加-et,複數不分性一律加-ne。名詞詞首字母的大寫已經廢除。數詞21~99用20進位制。丹麥語採用拉丁字母。和挪威語一樣,許多字母不發音。

字母

丹麥語字母表是由拉丁字母組成。丹麥語和挪威語十分相似,而大家也使用相同的字母。

丹麥語和挪威語字目

A a B b C c D d E e F f G g H h I i J j K k L l M m N n O o

P p Q q R r S s T t U u V v W w X x Y y Z z Æ æ Ø ø Å å

歷史

大多數丹麥語辭彙都是從古挪威語中演變過來,很多新的辭彙都是古老辭彙變化和組合而成。丹麥語辭彙中也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低地德語。後來,高地德語、法語和英語對丹麥語的影響超越了低地德語。由於英語和丹麥語同屬於日耳曼語族,因此這兩種語言中相似的辭彙很多。例如,以下這些丹麥語辭彙對於講英語的人來說就十分容易辨認:have、over、under、for、kat,因為它們和英語中的對應辭彙結構完全相同或相似。然而這些辭彙在丹麥語中的讀音卻和它們在英語中的讀音有天壤之別。此外,當by作為後綴的時候,意為“城鎮”,這在一些古老的英國地名中仍然保持著,例如Whitby和Selby等等,可以看作是維京時期丹麥人曾占領和統治過英格蘭的痕跡。丹麥語的發音對於學習這種語言的人來說是非常難於掌握的。不同於法語或德語,大量丹麥語辭彙在形式上並不符合發音規則。

用丹麥語寫作的著名人物包括:存在主義哲學家索因·克爾凱郭爾、著名童話作家漢斯·克里斯欽·安徒生、劇作家路德維希·霍爾伯格。20世紀曾經有三位丹麥作家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他們分別是卡爾·阿道夫·蓋勒魯普、亨利克·彭托皮丹和約翰尼斯·威廉·延森。

《聖經》的第一個丹麥語譯本於1550年出版。

類別

和丹麥語最具親緣關係的語言是同屬於北日耳曼語支的挪威語和瑞典語。書面丹麥語和挪威語極其相似,儘管這三種語言的語音系統截然不同。如果一個人通曉其中任何一種語言,他便可以毫無困難的閱讀其他兩種語言。三種語言的相似程度是如此之高,以致於有些語言學家將它們定義為一種語言的三個方言。

分布與官方地位

丹麥語是丹麥的官方語言,格陵蘭的兩種官方語言之一(另一種是格陵蘭語),法羅群島的兩種官方語言之一(另一種是法羅語)。此外,在位於德國境內和丹麥接壤的什勒斯維希地區,也有小規模的人群講丹麥語。通行於什勒斯維希地區的丹麥語被德國官方正式承認為德國的區域性語言之一,並受到政府的保護。

主要方言

勃恩霍爾姆方言

通行於勃恩霍爾姆地區,丹麥東部。

菲因方言

通行於菲因島,丹麥中部。

標準丹麥語

通行於西蘭島,丹麥中東部。

日德蘭方言

通行於日德蘭半島,丹麥西部。

西日德蘭方言

東日德蘭方言

北日德蘭方言

南日德蘭方言

中日德蘭方言

南部瑞典方言

哈蘭語

南部瑞典語

斯馬蘭語

在歷史上,由於瑞典南部曾長期屬於丹麥的領土,因此“南部瑞典語”曾經被認為是丹麥語的一種方言,和勃恩霍爾姆方言合稱為“東部丹麥語”。現在,講“南部瑞典語”的人都生活在瑞典境內,因此瑞典官方自然將這種語言看作是瑞典語的方言了。語言學上通常將南部瑞典語看作是丹麥語和瑞典語之間的過渡語言。

其他方言

samsk

aerosk

langelandsk

falstersk

monsk

要點

在丹麥的學校里教授的丹麥語被稱為“書面丹麥語”,這是一種比較正規和嚴格的形式,主要通行於大城市。

在不同的小島嶼和社區之間存在著大量的方言。一些方言彼此間可以交流,而對於有些方言,居住範圍超過50公里的人們就很難聽懂了;現今的丹麥由於實行強制性義務教育和實施對學生的經濟支持福利,與電視傳媒的發展,課堂上的標準丹麥語開始逐漸大眾化。儘管如此,一些和書面丹麥語相去甚遠的小方言至今仍在一些鄉村通行著。然而現在,這些鄉村地區的年輕人們通常都將自己家鄉的方言和書面丹麥語結合起來,這樣使得他們和來自丹麥其他地方的人們也能溝通。

語音

對於講其他語言的人來說,丹麥語的語音是非常難以掌握的。和抑揚頓挫的挪威語、瑞典語比起來,丹麥語語調顯得過於平坦而單調。字母r發咽喉擦音,即在口腔深處氣流和咽喉摩擦而發出的音,這和將r發為顫音的斯拉夫語言及羅曼語言極為不同。

斯堪的納維亞語言特有的三個元音“æ”、“ø”、“å”的發音對於初學者來說也很難掌握。丹麥有個非常經典的繞口令:rødgrød med fløde(意為“澆了奶油的紅莓布丁”),難倒了很多外國人,因為這短短的一句中包括了三個“ø”(兩種不同的發音方式)、咽喉擦音r、重音gr組合和軟化的d(發音類似與英語with中的th)。

Æ [[[open-mid front unrounded vowel|ɛ]]] – 發音類似英語單詞met中的e

Ø [[[close-mid front rounded vowel|ø]]] – 在英語中沒有對應的語音,不過和單詞Bird”中的ir去掉“r”音的情況有些相似[1]. 和德語中的元音 ö相同, 和法語單詞 feu中的元音發音基本相同。.

Å [[[open-mid back rounded vowel|ɔ]]] – 發音類似於英語單詞cause中au組合的發音,但是稍微短一些。在丹麥語中字母o有時也發同樣的音,例如在onkel(叔叔)一詞中就如此。

由於丹麥語的語音系統非常難於掌握,丹麥人自己也曾如此揶揄自己的語言:“丹麥語與其說是一種語言,不如說是一種咽喉疾病。”另一種說法更生動:“說話的時候口中仿佛含著一個滾燙的土豆”。

丹麥語的發音規律還包括:

字母“d”的發音的軟化現象

聲門閉音

語法

丹麥語動詞的不定式一般以元音字母e結尾。動詞依時態的不同而變形,卻沒有人稱和數的變化。例如,動詞不定式spise(吃)的一般現在時是spiser,無論主語是第一、第二還是第三人稱,單數還是複數,它的形式都不發生變化。儘管丹麥語的動詞變化規律比較簡單,但是丹麥語中還存在大量的不規則動詞。最晚近公布的丹麥語語法規則允許很多不規則動詞按照規則動詞的標準來變位,也允許許多名詞按照其讀音來拼寫。

在丹麥語中,名詞有兩個語法性:通性與中性。和德語一樣,古丹麥語中名詞有三個性,分別是陽性、中性和陰性。在近代的語言改革之中,陰性和陽性名詞合併組成通性名詞。通性名詞的數量大致占名詞總數的75%。在多數情況下,名詞屬於哪個性是沒有規律的,必須硬性記憶。

包括丹麥語在內的斯堪的那維亞語言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定冠詞後置現象。例如,通性名詞“男人”在丹麥語裡是mand,“一個男人”則是en mand,其中en是通性名詞的不定冠詞。但若要表示“這個男人”,也就是特指的情況下,並不像英語一樣有一個對應的定冠詞the,而是要將不定冠詞en後置,變成manden。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名詞前面有形容詞修飾,定冠詞就不能後置,而是和英語一樣要放在前面。比如如果想要表達“這個高大的男人”(the big man),就要寫成den store mand。其中den在丹麥語中大致相當於英語中的this,在此起到定冠詞的結構作用。至於中性名詞,冠詞的用法和通性名詞完全一致,只不過以et代替en,以det代替den。例如,中性名詞“房子”在丹麥語裡是hus,“一幢房子”就是et hus,“這幢房子”是huset,“這幢高大的房子”則是det store hus。

丹麥語的另外一個顯著的特點是合成詞非常多。通常辭彙就按照其意義自由合成,這點和德語也非常相似。例如單詞kvindehåndboldlandsholdet的意思就是“這支女子手球隊”,由“kvinde”、“hånd”、“bold”、“lands”、“shold”和後置定冠詞“et”合成的

數詞

丹麥語中,數1-20分別是en, to, tre, fire, fem, seks, syv, otte, ni, ti, elleve, tolv, tretten, fjorten, femten, seksten, sytten, atten, nitten 和 tyve。丹麥語的數詞以20為基數,不同於以10為基數的英語、挪威語和瑞典語。

20這個數在丹麥語中起很重要的作用。例如,Tres”是“tresindstyve的縮寫,表示3個20,這個單詞在丹麥語中就表示60。halvtreds表示(3-1/2)個20,因此就表示50。

書寫規則

丹麥語使用拉丁字母來書寫,只是在字母表的末尾多了三個特殊的元音:Æ/æ, Ø / ø, and Å / å。這三個字母是1948年開始施行的正字法中規定採用的。在此之前,“æ”由ae代替、“å”則由aa代替。在今天的丹麥,一些舊的地名和人名仍然採用這種古老的拼寫方式。

現代丹麥語和現代挪威語的字母表完全相同,但是讀音卻有很大差異

常用的短語和表達

Note: /b/, /d/ and /g/ 是不發音的; /p/, /t/ and /k/ 的發音更接近 [bʰ], [tʃ] and [gʰ].

"丹麥語": dansk

"你好": hej

"再見": farvel

"請": Vær så venlig (英文中沒有可以對譯的表達 — Vær så venlig 按照字面翻譯是 "Be so kind".)

"謝謝": tak

"這個": denne

"多少錢?": hvor meget?

"英語": engelsk

"是的": ja

"不": nej

"我可以為你拍照嗎?": Må jeg tage et billede af dig?

"衛生間在哪裡?": Hvor er toilettet?

"你從哪裡來?": Hvor kommer du fra?

"你講英語嗎?": Taler du engelsk?

"乾杯!": Skå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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