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畜禽篇
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畜禽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的銷毀、化制、高溫處理和化學處理的技術規範。
本標準適用於各類畜禽飼養場、肉類聯合加工廠、定點屠宰點和畜禽運輸及肉類市場等。
2、處理對象豬、牛、羊、馬、驢、騾、駝、兔及雞、火雞、鴨、鵝患傳染性疾病、寄生蟲病和中毒性疾病的肉屍(除去皮毛、內臟和蹄)及其產品(內臟、血液、骨、蹄、角和皮毛)。
其他動物病害肉屍及其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參照本標準執行。
3、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
(1)銷毀
適用對象
確認為炭疽、鼻疽、牛瘟、牛肺疫、惡性水腫、氣腫疽、狂犬病、羊快疫、羊腸毒血症、肉毒梭菌中毒症、羊猝狙、馬流行性淋巴管炎、馬傳染性貧血病、馬鼻腔肺炎、馬鼻氣管炎、藍舌病、非洲豬瘟、豬瘟、口蹄疫、豬傳染性水皰病、豬密螺鏇體痢疾、急性豬丹毒、牛鼻氣管炎、黏膜病、鉤端螺鏇體病(已黃染肉屍)、李氏桿菌病、布魯氏菌病、雞新城疫、馬立克氏病、雞瘟(禽流感)、小鵝瘟、鴨瘟、兔病毒性出血症、野兔熱、兔產氣莢膜梭菌病等傳染病和惡性腫瘤或兩個器官發現腫瘤的病畜禽整個屍體;從其他患病畜禽各部分割除下來的病變部分和內臟。
操作方法
下述操作中,運送屍體應採用密閉的容器。濕法化制利用濕化機,將整個屍體投入化制(熬制工業用油)。
焚毀將整個屍體或割除下來的病變部分和內臟投入焚化爐中燒毀炭化。
(2)化制
適用對象
凡病變嚴重、肌肉發生退行性變化的除3.1.1傳染病以外的其他傳染病、中毒性疾病、囊蟲病、鏇毛蟲病及自行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整個屍體或肉屍和內臟。
操作方法
利用乾化機,將原料分類,分別投入化制。亦可使用3.1.2.1方法化制。
(3)高溫處理
適用對象
豬肺疫、豬溶血性鏈球菌病、豬副傷寒、結核病、副結核病、禽霍亂、傳染性法氏囊病、雞傳染性支氣管炎、雞傳染性喉氣管炎、羊痘、山羊關節炎腦炎、綿羊梅迪/維斯那病、弓形蟲病、梨形蟲病、錐蟲病等病畜的肉屍和內臟。確認為3.1.1傳染病病畜禽的同群畜禽以及懷疑被其污染的肉屍和內臟。
操作方法
高壓蒸煮法
把肉屍切成重不超過2kg、厚不超過8cm的肉塊,放在密閉的高壓鍋內,在112kPa壓力下蒸煮1.5~2h.
一般煮沸法
將肉屍切成3.3.2.1規定大小的肉塊,放在普通鍋內煮沸2~2.5h(從水沸騰時算起)。
4、病畜禽產品的無害化處理
(1)血液漂白粉消毒法
用於3.1.1條中的傳染病以及血液寄生蟲病病畜禽血液的處理。
將1份漂白粉加入4份血液中充分攪拌,放置24h後於專設掩埋廢棄物的地點掩埋.
高溫處理將已凝固的血液切成豆腐方塊,放入沸水中燒煮,至血塊深部呈黑紅色並成蜂窩狀時為止。
(2)蹄、骨和角
肉屍作高溫處理時剔出的病畜禽骨和病畜的蹄、角放入高壓鍋內蒸煮至骨脫或脫脂為止。
(3)皮毛
鹽酸食鹽溶液消毒法
用於被3.1.1疫病污染的和一般病畜的皮毛消毒。
用2.5%鹽酸溶液和15%食鹽水溶液等量混合,將皮張浸泡在此溶液中,並使液溫保持在30℃左右,浸泡40h,皮張與消毒液之比為1:10(m/V)。浸泡後撈出瀝乾,放入2%氫氧化鈉溶液中,以中和皮張上酸,再用水沖洗後晾乾。也可按100mL25%食鹽水溶液中加入鹽酸1mL配製消毒液,在室溫15℃條件下浸泡18h,皮張與消毒液之比為1:4。浸泡後撈出瀝乾,再放入1%氫氧化鈉溶液中浸泡,以中和皮張上的酸,再用水沖洗後晾乾。
過氧乙酸消毒法
用於任何病畜的皮毛消毒
將皮毛放入新鮮配製的2%過氧乙酸溶液浸泡30min,撈出,用水沖洗後晾乾。
鹼鹽液浸泡消毒
用於同3.1.1疫病污染的皮毛消毒。
將病皮浸入5%鹼鹽液(飽和鹽水內加5%燒鹼)中,室溫(17~20℃)浸泡24h,並隨時加以攪拌,然後取出掛起,待鹼鹽液流淨,放入5%鹽酸液內浸泡,使皮上的酸鹼中和,撈出,用水沖洗後晾乾。
石灰乳浸泡消毒
用於口蹄疫和蟎病病皮的消毒。
製法:將1份生石灰加1份水製成熟石灰,再用水配成10%或5%混懸液(石灰乳)。
口蹄疫病皮,將病皮浸入10%石灰乳中浸泡2h;蟎病病皮,則將皮浸入5%石灰乳中浸泡12h,然後取出晾乾。
鹽醃消毒
用於布魯氏菌病病皮的消毒。
用皮重15%的食鹽,均勻撒於皮的表面。一般毛皮醃製兩個月,胎兒毛皮醃製三個月。
(4)病畜鬃毛的處理
將鬃毛於沸水中煮沸2~2.5h。用於任何病畜的鬃毛處理。
垃圾篇
(一)城市生活垃圾集中處理率提高,但無害化處理水平較低根據2001年環保總局抽樣監測調查,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不足20%,現有垃圾填埋場中27%沒有任何防滲措施;39%沒有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已對周圍地下水體、地表水體、土壤等造成嚴重污染。垃圾焚燒處理存在煙氣排放不達標、飛灰沒有按照危險廢物進行安全填埋處置等問題。垃圾堆肥產品用於農田,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土壤,提高部分農作物產量,但對土壤存在重金屬污染,農產品的安全、衛生等難以保證等問題。
無害化處理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歷史原因,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建設的垃圾處理設施標準較低,達不到無害化的要求;二是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標準和污染控制標準制定滯後,現行的污染控制標準是2001年制(修)訂的,致使大部分垃圾處理設施要么沒有污染防治措施,要么難以達到無害化的要求;三是缺乏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垃圾無害化處理關鍵技術、設備和材料;四是資金投入不足,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短缺。
(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水平有所提高,但技術裝備水平仍較落後
通過研究開發和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一些國際領先的工藝技術在垃圾填埋、焚燒、堆肥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使用。填埋方面,填埋場沼氣發電和滲濾液的處理已有多個工程實例。焚燒方面,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循環流化床焚燒爐得到較快發展,年焚燒垃圾已達180多萬噸;爐排爐焚燒垃圾技術已建成國產化示範項目。堆肥方面,國內已研究開發出10多種工藝技術,並在一些地區得到套用。
但總體而言,垃圾處理技術裝備水平仍較低,一些關鍵技術和設備基本上是國外的。填埋方面,高性能防滲膜、壓實機,滲濾液處理技術和填埋場沼氣發電技術等仍以進口和引進國外技術為主。焚燒方面,爐排爐的爐排和液壓控制系統國內還沒有成熟、可靠的技術和裝備,致使爐排爐焚燒垃圾的推廣使用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堆肥方面,工藝技術和裝備的自動化程度與國外亦有較大差距。處理方式主要以填埋為主,目前因垃圾填埋和堆放占用土地已達70多萬畝,焚燒發電等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低。
(三)城市生活垃圾收費政策落實得不夠好為促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2002年,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格[2002]872號),出台了垃圾處理收費政策,但目前仍未落實到位。據了解實行垃圾處理收費的城市不足200個,絕大部分城市還沒有開徵垃圾處理費。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地方垃圾處理收費尚未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按檔案精神,垃圾處理收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但環衛市場尚未形成,實行收費的城市大部分明確環衛行政主管部門為垃圾收費的主體,仍按行政事業性收費執行。二是收費標準低,據對2002年已開徵垃圾處理費的171個城市的收費情況分析,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一般只占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費用的50%,有的城市僅為20%。三是收繳率低,居民的繳納率為20%。調查中了解到,由於目前住房結構和垃圾收集方式,難以確定事實上的垃圾產生者,無法按垃圾產生量收費。垃圾收費缺乏有效的收費載體,對不繳納者無法實施強制性措施,也是收繳率低的原因。由於收費制度落實不好,垃圾處理設施的運行費用得不到保證。
(四)環衛體制改革仍不能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產業化發展緩慢
通過環衛體制改革,特別是推行垃圾處理產業化經營政策,垃圾收集、轉運及處理環節從行政管理逐步走向市場化經營。但環衛體制改革仍相對滯後,不能適應形勢發展需要。目前,大部分城市環衛部門既是垃圾處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又是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等作業的服務部門,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由於體制改革不到位,致使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監管體系不健全,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難以落實,並存在一定的壟斷經營。垃圾處理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的競爭性建設運營格局還沒有形成,產業化發展進程緩慢。
對策措施
(一)組織編制《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在深入調查研究和論證的基礎上,組織編制《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總體思路、目標、原則、規模、投資和政策措施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要堅持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理念,通過預處理實現水份和有機物的減量,通過分類、分撿、分選等回收利用垃圾中各種有用物質,減少垃圾最終處置量;有條件的地區,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要逐步向資源化方向發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必須達到無害化的要求。各城市政府要組織編制本轄區內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髮展規劃,結合本地區的資源、環境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因地制宜,多種途徑,經濟實用選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藝技術。南方沿海、沿江等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及土地資源緊缺地區可優先考慮採用垃圾焚燒無害化處理工藝技術;土地資源相對豐富、經濟欠發達地區可優先考慮採用垃圾填埋無害化處理工藝技術。
(二)加大資金投入,加快設施建設
切實加大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資金投入,加快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屬公益性事業,現階段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垃圾處理設施運營按照市場化要求,實行特許經營制度,通過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解決運行費用,逐步實現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國家利用中央資金對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給予支持,以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資金主要用於: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包括收集、運輸和處理設施等;符合國情的先進處理技術示範工程建設;現有垃圾處理設施技術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的完善,提高無害化處理水平;環境監測和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各城市政府要切實承擔垃圾無害化處理的職責,逐年增加財政投入,以吸引銀行貸款和引導社會投資。
(三)組織技術開發、示範,解決關鍵技術問題針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存在的關鍵技術問題,組織技術開發、示範和推廣,不斷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重點研究垃圾綜合處理技術路線、研究開發垃圾分撿和預處理工藝技術,充分回收生活垃圾中的可用資源,減少最終處置量。組織實施關鍵技術與裝備國產化示範工程,一是垃圾填埋工藝中高性能防滲膜、壓實機、滲濾液處理及沼氣發電等關鍵技術與設備(產品)的消化吸收和創新,提高填埋場防滲能力和滲濾液處理比例,有效防止填埋工藝對地下水的二次污染。二是焚燒工藝中爐排爐液壓控制技術和爐排生產技術的完善化示範,同時加大垃圾焚燒工藝污染物控制技術的開發,確保煙氣、廢水等達標排放;在有條件的地區加大循環流化床垃圾焚燒處理工藝的推廣力度。三是垃圾生化堆肥無害化處理技術示範,重點解決堆肥惡臭和垃圾肥料的質量問題,最大限度降低垃圾肥料中有毒、有害成分,推廣垃圾肥料用於城市園林綠化和速生林生長。
(四)完善收費政策,建立健全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根據污染者付費的原則,全面開徵垃圾處理費。在環衛體制改革沒有到位的情況下,允許部分城市暫按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取垃圾處理費。各地可採取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費統一徵收的方式,或與水費、電費、房費、燃氣費等聯合徵收的方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收繳率,降低收費成本。逐步提高收費標準,使其達到補償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成本,並使垃圾處理企業有合理的利潤。垃圾處理收費優先用於現有處理設施的運行,確保現有處理設施高效、穩定運行,充分發揮其投資效益和環境效益。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的監管,其徵收、管理、使用情況應向市民公告。
(五)深化環衛體制改革,促進垃圾產業化發展
按照產業化發展、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法制化管理的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環衛體制改革的指導,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實現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確保社會公眾利益和城市環境效益。各地要認真執行經國務院同意我委印發的《關於推進城市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的意見》(計投資[2002]1591號)和《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計價格[2002]872號)的有關政策要求,促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在改制過程中,財稅部門要研究制定在一定時期內對垃圾處理企業實行低稅賦、零規費的相關政策;勞動保障部門要研究制定環衛工人提前退休、再就業等扶持政策,確保改革的穩步推進。完成環衛體制改革的城市,要全面開放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投資、建設、運營和作業市場,鼓勵多種所有制企業和外資企業參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建立健全市場準入和特許經營制度,完善垃圾處理市場競爭機制和企業運營機制。
(六)完善法規、標準,加大監管力度
儘快修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和《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使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納入法制化管理軌道。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制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市場準入和特許經營、市場化運營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收集、運輸、處理等標準和技術規範。各級投資主管部門和環衛部門要加強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管,特別是要加強建設過程中的監管力度,要制定建設項目監管、驗收管理辦法,全面實行招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新建垃圾處理設施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和垃圾處理無害化要求,確保投資效益和環境效益,對達不到無害化處理要求的,各級投資主管部門不得審批項目,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受理用地申請,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不得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信貸支持。環保部門要制(修)訂符合國情的污染控制標準,加強對垃圾處理設施無害化運行的監督管理,確保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置,防止二次污染。
處理技術
一、禽畜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禽畜糞便無害化處理技術其主要原理是:禽畜糞便通過低溫殺菌,混合快速發酵,制粒,成為能改善土壤結構,氮、磷、鉀及微量元素豐富的有機肥料。製作過程沒有污染,稱之為無害化處理。
目前,國內禽畜糞便無害化處理設備和技術較多,大多數投資大,成本較高,現介紹由大連市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研製開發的禽畜糞便處理設備和技術。該設備投資小,效果好,投資回收期短。現共有六個規格產品,按每8小時生產能力分,依次生產有機肥能力為2噸、5噸、10噸、15噸、20噸、25噸。以每8小時生產能力5噸為例(型號QPCS-5-01)設備投資約15萬元,廠房等其他投資23萬元,總計投資38萬元。生產有機肥成本每噸約300元,有機肥售價每噸600元,按每天生產8小時計算,可在1年半至2年內收回投資。
二、生活垃圾現有堆肥系統
用於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堆肥系統有許多種。按生物發酵的方式可分為好氧堆肥和厭氧堆肥。
1、好氧堆肥。好氧分解過程一般在有氧和有水的情況下產生,它的形成如下所示:
有機物質+好氧菌+氧氣+水→二氧化碳+水(蒸氣狀態)+硝酸鹽+硫酸鹽+氧化物
這種反應過程無任何有害物質產生,儘管沒有一種生物分解是無味的,但經過正確處理的好氧發酵所產生的氣味很小。它與傳統的衛生填埋相比,將厭氧消化過程由幾年縮短到20天以內,好氧堆肥處理具有過程可控制、易操作、降解快、資源化效果好、可以處理混合垃圾、運行費用低等特點。根據堆肥供氧方式和物料流動形式,目前國外常用的生活垃圾堆肥系統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自然通風靜態堆肥。這是一種最簡單的堆肥方式,就是將準備的物料在一塊地上,堆高在2米左右,料堆形狀一般是長條狀,也可以結合場地條件堆成其他形狀。這種堆肥方式與敞開式自然堆積很相似,料堆內部常處於受壓狀態,外面空氣常常不能擴散到料堆內部而使其呈厭氧狀態,異味大,發酵不夠充分,發酵周期較長。
②強制通風靜態堆肥。為克服自然通風靜態堆肥堆體內經常出現的供氧不足的缺點,一般在料堆底部沿著長度方向設定通風管或通風槽,由高壓根據堆體的發酵狀況強制通風。由於通過控制鼓風量能夠對堆體的需氧量和含水量實現一定程度的控制,其發酵周期比自然通風靜態堆肥明顯縮短。
③機械翻堆條形堆肥,條形堆肥就是採用機械方式把堆肥物料堆為長條形。料堆的截面為梯形狀,高度一般為2米左右,寬度4米左右;料堆的長度根據場地確定。通過機械翻堆來促進料堆與空氣的接觸稱為機械翻堆條形堆肥。
④密閉式機械化翻堆堆肥。該方式主要工藝流程是:混合垃圾處理後的可堆腐物進入專門的發酵車間,採用專用翻堆設備-翻堆機,翻轉垃圾以利於垃圾的好氧發酵,充分好氧發酵後的垃圾再根據需要進行篩分處理。
2、厭氧堆肥。
有機垃圾厭氧堆肥是一種在厭氧狀態下利用微生物使垃圾中的有機物快速轉化為甲烷和氨的厭氧消化技術。厭氧過程一般在缺氧狀態下產生,它的形成如下所示:
有機物質+厭氧菌+二氧化碳+水→氣態甲烷(沼氣)+氨+最後產物
厭氧分解後的產物中含許多喜熱細菌並會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其中明顯含有有機脂肪酸,乙醛,硫醇(酒味),硫化氫氣體還夾雜著一些化合物及一些有害混合物。例如:硫化氫,它是一種非常活躍並能致人於死地的高濃度氣體,它能很快地與一部分廢棄的有機質結合形成黑色有異味的混合物。
環境保護專業辭彙
環境保護已經成為今天比較熱門的話題,簡單的可以把環境保護工作分為污水處理,大氣污染處理和固體廢棄物處理和其他物理污染處理等幾個大的方向,其中也涉及到一些專業領域的辭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