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烏魯木齊都統,清代官名,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設立,是駐防於新疆烏魯木齊,為駐紮大臣之一。首任都統為索諾木策凌。設立和裁撤
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年清廷平定大小和卓叛亂後重新統一天山南北,完全控制了新疆地區,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清政府設立“總統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駐惠遠城,作為新疆最高軍政長官。清政府為防止伊犁將軍位高權重難以駕馭,在實際體制運行過程中限制了伊犁將軍的許可權。伊犁將軍下轄伊犁、塔爾巴哈台、喀什噶爾參贊大臣與烏魯木齊都統,分管各地軍政。都統和參贊大臣雖受伊犁將軍節制,實際上除北路由將軍直接管理外,喀什噶爾參贊大臣和烏魯木齊都統對於本轄區的事務保留獨自處理的權力。如若上奏朝廷,僅需知會伊犁將軍。在官吏的任免方面,伊犁將軍對所轄的官吏也沒有直接任免權,均由清朝政府進行派遣。對於各大臣屬下的官吏考察,由統轄區的最高軍政長官各自負責,不必經過伊犁將軍辦理。
烏魯木齊都統官階與將軍同,為從一品,為新疆東部地區最高軍政長官。地位僅次於伊犁將軍,可以專折向皇帝奏事,其下屬包括哈密辦事大臣與吐魯番、巴里坤、庫爾喀喇烏蘇(烏蘇)、烏魯木齊領隊大臣以及綠營的烏魯木齊提督與巴里坤總兵。烏魯木齊及吐魯番、哈密、巴里坤、古城、庫爾喀喇烏蘇等地駐防官軍皆歸其統轄,其下另有協領六人,佐領、防禦、驍騎校各二十四人。
烏魯木齊都統的創立是僅次於伊犁將軍府創置的重大歷史事件。清政府鼓勵屯墾,減輕糧賦,烏魯木齊一帶農業、商業、手工業一度有較快的發展,成為“繁華富庶,甲於關外”的地方。
伊犁將軍駐地雖然是清朝初期統治新疆地區的軍政中心,但隨著東部新疆設官駐軍,移民屯田,新疆的中心逐漸東移至烏魯木齊鞏寧、迪化二城。
到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新疆籌備建省時,因長期戰亂烏魯木齊和南疆的旗營兵所剩寥寥無幾,舊有營制已蕩然無存,加上與內地相同的郡縣制的推行,原伊犁將軍屬下的都統、參贊、辦事、協辦、領隊諸大臣,已“無事可辦,無隊可領”,且“政出多門,事權不一”。
有鑒於此, 欽差大臣兼督辦新疆軍務劉錦棠遂奏請清廷將烏魯木齊都統等及各處大臣全行裁撤。烏魯木齊提督移駐喀什噶爾,喀什噶爾換防總兵移駐阿克蘇,烏魯木齊、巴里坤、古城、庫爾喀喇烏蘇、吐魯番等地的殘餘旗營兵丁,因伊犁不便安置,劉錦棠遂將他們全部遷往古城,設城守尉管理,歸巡撫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