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烏台指的是御史台,漢代時御史台外柏樹很多山有很多烏鴉,所以人稱御史台為烏台,也戲指御史們都是烏鴉嘴。 在古代,人們習慣稱國家監察機關御史台為烏台。典出《漢書·朱博傳》:“是時御史府吏舍區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樹,常有野烏千棲宿其上,晨去暮來,號曰朝夕烏。”由此人們就稱御史台為烏府或烏署,亦稱烏台或柏台。可是,李國文先生在介紹蘇軾遭遇“烏台詩案”之禍時,卻與眾不同地把烏台解釋為北宋首都開封的一個固有地名。他先在《中國文人的活法·“城東不鬥少年雞”》一文中說:“烏台是都城開封御史衙門所在地”。接著又在《中國文人的非正常死亡·王安石之死》一文中進一步強調:“烏台是宋代開封御史衙門所在地,由於那裡有幾棵大樹,烏鴉營巢於上而得名。”足證他一直沒發現,他對“烏台”的理解是錯的。
烏台詩案
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並在自己的詩文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由於他當時是文壇的領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台,一關就是4個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寫的詩的由來和詞句中典故的出處。由於宋朝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所以蘇軾免於一死,但被貶為黃州團練。
宋神宗在熙寧年間(1068——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後,又在元豐年間(1078——1085)從事改制。就在變法到改制的轉折關頭,發生了蘇軾烏台詩案。這案件先由監察御史告發,後在御史台獄受審。御史台自漢代以來即別稱“烏台”,所以此案稱為“烏台詩案”。
起因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由徐州調任江蘇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後又夾上幾句牢騷話:“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小民。”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為客觀環境使然,總是習慣於在譴詞造句上表現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成一種習慣,本能地尋求字裡行間的含義。比如御史台里的“新進”們。六月,監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給蘇軾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蘇軾在諷刺他們,而他們反說蘇軾愚弄朝廷。偷梁換柱正是小人們的慣技。這裡還有一點背景,王安石變法期間,保守派和變法派鬥爭激烈,兩派領袖分別是兩位丞相司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給後者的長信中有“生事”二字,於是“生事”成了攻擊變法的習慣用語;“新進”則是蘇軾對王安石引薦的新人的貶稱,他曾在《上神宗皇帝》書里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結果是“近來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士益多”。後來正是曾擁護過王安石的“巧進之士”呂惠卿把王安石出賣了,使其罷相。
經過
朝廷的公報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當於現在的官方報紙,蘇軾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這次謝恩表,使那些“新進”成了讀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們惱羞成怒,必然對蘇軾進行報復,同時也是借新法謀私利、打擊異己的一個步驟。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里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湊巧,當時出版了《元豐續添蘇子瞻學士錢塘集》,給御史台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察御史台里行舒(“檀”去“木”,念“蛋”)經過四月潛心鑽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 “至於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漫罵,而無復人臣之節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錢(指青苗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鹽鹼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他舉的例子,“贏得”兩句及“豈是”兩句出自《山村五絕》;“東海”兩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讀書”兩句出自《戲子由》。但經斷章取義後,句句上綱上線。
馬上,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腳後腳殺到,他們歷數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於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麼應當處蘇軾極刑,他說:“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接著說蘇軾急於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要。再次,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軾拒不從命。最後,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執法,職在糾*,罪有不容,豈敢苟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俗自革。”這位李定正是當年因隱瞞父喪而被司馬光稱為“禽獸不如”的傢伙,蘇軾也譏他“不孝”。雖然群小都要蘇軾死,但神宗皇帝不願殺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蘇軾在進京途中關入監獄過夜。
此時,蘇軾的一個好友王詵,是他印了蘇軾的詩集,聽到這個訊息,趕緊派人去給南部的蘇轍送信,蘇轍立刻派人去告訴蘇軾,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也同時出發,但蘇轍的人先到,蘇軾知道訊息,立即請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之職。
皇甫遵到時,太守官衙的人慌做一團,不知會有什麼事發生。蘇軾不敢出來,與通判商量,通判說躲避朝廷使者也無濟於事,最好還是依禮迎接他,應當以正式官階出現。於是蘇軾穿上官衣官靴,面見官差皇甫遵。
蘇軾首先說話:“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歸與家人一別。”
皇甫遵淡然道:“並不如此嚴重。”命士兵打開公文一看,原來只是份普通公文,免去蘇軾的太守官位傳喚進京而已,要蘇軾立即啟程。蘇軾歸看家人時,全家大哭。蘇軾笑著說了一個故事安慰他們:
“宋真宗時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間訪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薦楊朴出來。楊樸實在不願意,但是仍然在護衛之下啟程前往京師,晉見皇帝。皇帝問道:‘我聽說你會作詩?’楊朴答道:‘臣不會。’他想演示自己的才學,抵死不願作官。皇帝又問:‘朋友們送你時,贈給你幾首詩沒有?’楊朴回答道:‘沒有,只有拙荊作了一首。’皇帝又問:‘是什麼詩,可以告訴我嗎?’於是楊朴把臨行時太太做的詩念出來:更休落魄貪酒杯,且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家人聽了故事,心裡稍安。太守官衙的人全都嚇得手足無措,個個躲躲藏藏,只有王氏兄弟和陳師錫設酒筵餞別。但老百姓都出來看太守啟程,縣誌記載,老百姓都淚如雨下。蘇軾途經揚州江面和太湖時,都想跳水自殺。他不知道要判什麼罪,並且怕他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等再一想,真跳了水,又會給弟弟招致麻煩。不然,後人就見不到赤壁懷古和赤壁賦了。家裡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人到了安徽宿縣,御史台又派人搜查他們的行李,找蘇軾的詩,書信和別的檔案。後來蘇軾發現自己的手稿殘存者不過三分之一。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台的監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 蘇軾先報上年齡,世系,籍貫,科舉考中的年月,再敘歷任的官職和有他推薦為官的人。他說,自為官始,他曾有兩次記過記錄。依次是任鳳祥通判時,因與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儀典,被罰紅銅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內,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報呈,也被罰紅銅八斤。“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最初,蘇軾承認,他游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里“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餘文字均與時事無關。 到二十二日,御史台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里“東海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蛋定的調子,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於《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到九月份,御史台已從四面八方抄獲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有一百多首在審問時呈閱,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馬光。王安石罷相的次年(1077年),蘇軾寄贈司馬光一首《獨樂園》:“先生獨何事,四方望陶冶,兒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撫掌笑先生,年來效喑啞。”實為司馬光重登相位大造輿論。御史台說這詩諷刺新法,蘇軾供認不諱:“此詩云四海蒼生望司馬光執政,陶冶天下,以譏諷見任執政不得其人。又言兒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終當進用......又言光卻喑啞不言,意望依前上言攻擊新法也。”
雖然“罪名成立”,但當時新法已廢,憑此罪名不能判重刑,於是御史台又找。找了痛斥“新進”的《和韻答黃庭堅二首》,抨擊“生事”的《湯村開運河,雨中督役》詩。前者是與黃庭堅唱和的,後者寄贈好友王詵。
《和韻》詩云:“嘉穀臥風雨,莨莠等我場。陣前漫方丈,玉食慘無光。”蘇軾自己解釋說,前四句以譏今之小人輕君子,如莨莠之奪嘉穀也,後面意言君子小人各自有時,如夏月蚊虻縱橫,至秋自息,言黃庭堅如“蟠桃”,進用必遲;自比“苦李”,以無用全生。又取《詩》(詩經)云:“憂心悄悄,慍於群小。”皆以譏諷當今進用之人為小人也。蘇詩巧用“悄悄”、“慍”等詞,暗藏“群小”之意。要不是作者解釋,還沒多少人知其中奧妙。
《湯村》詩云:“居官不任事,蕭散羨長卿。胡不歸去來,留滯愧淵明。鹽事星火急,誰能恤農耕?薨薨曉鼓動,萬指羅溝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纓。人如鴨與豬,投泥相濺驚。下馬荒堤上,四顧但湖泓。線路不容足,又與牛羊爭。歸田雖*辱,豈失泥中行?寄語故山友,慎毋厭藜羹。”蘇軾也供認自己確有對鹽官在湯村一帶開運鹽河的不滿,“農田未了,有妨農事”,“又其河中間有涌沙數里”不宜開河,“非農事而役農民”,“役人在泥中,辛苦無異鴨和豬”等等。*人指控之下,仗義直言也是罪行。
這些贈黃庭堅、王詵等人的詩文,一時成為轟動朝野的新聞,舒蛋等人趁機落井下石,慫恿副相王圭(加“土”旁)檢舉蘇軾的《王復秀才所居雙(木會)》詩。詩云:“凜然相對敢相欺,直乾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王圭誣告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神宗冷靜地回答:“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木會),何預朕事?”不久,獄吏問蘇軾詠(木會)一事,蘇軾巧妙答道:“王安石詩‘天下蒼生望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此龍是也。”獄吏會心而笑,那些自稱擁護王安石變法的人,連王安石說國“蟠龍”也忘記了。
結果
對蘇軾的指控,有的十分牽強,剛才的詠(木會)詩就是一例。還有《杞菊賦》的序言裡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種籽,御史認為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識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新義》里對經書的注釋。 蘇軾對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新政。 在給王詵的詩里,有一行是坐聽“鞭笞環呻吟”,又說,“救荒無術歸亡逋”,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為政貪婪的象徵,給李常的詩里,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見到男屍、女屍、嬰屍餓死在路邊,當時確是“為郡鮮歡”。在給孫覺的詩里,有一行說二人相約不談政治,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政治就罰酒一杯。給曾鞏的詩里說他厭惡那些“聒耳如蜩蟬”的小政客。給張方平的詩里把朝廷比作“荒林蜩(上“札”下“蟲”)亂”和“廢沼蛙幗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給范鎮的詩里,他直言“小人”,給周(左“分”右包耳,bin)的詩里把當權者暗比作“夜梟”。好友劉恕罷官出京時,蘇軾寫了兩首詩給他: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相夸綬若若,猶誦麥青青。腐鼠何老嚇,高鴻本自冥。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前一首最後一句取自詩經“俱曰予聖,誰識鳥之雌雄”,等於說朝廷上只有一群烏鴉,好壞難辨。後一首表達自己對小人的爭權爭位不屑一顧。這些無疑會激怒御史台群小,加上他們本就是來迫害蘇軾的,所以後者的獄中日子不會好過。
蘇軾寫《獄中寄子由》說“夢繞雲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無比悽慘。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罵。巨大精神壓力下,蘇軾寫下了“與君世世為兄弟,再結來生未了因”的悲慘詩句。那次是兒子蘇邁要離開京城去別處借錢,把送飯的事交給朋友,但是忘了告訴朋友父子之間有約定:送飯只送蔬菜和肉食,若聽到壞訊息,才送魚去。巧的是這位朋友恰恰送去熏魚。蘇軾大驚,就給弟弟寫了兩首訣別詩。
十月十五日,御史台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輯集蘇軾數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范鎮、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蛋、王圭等欲置蘇軾於死地而後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同時,正直人士也仗義相救。宰相吳充直言:“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聖世而殺才士乎?”連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為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蘇軾未判重罪,這些幕前幕後相救的人功不可沒,否則,中國會失去一位光照千古,集詞人、詩人、畫家、書法家於一身的藝術天才。
但是,御史台的人也在瘋狂行動,他們準備把新法反對派一網打盡。李定奏上一本,要求太后國喪時不赦免涉案人員,舒蛋更狠,他奏請將司馬光、范鎮、張方平、李常和蘇軾另外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十一月二十九日,聖諭下發,蘇軾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準擅離該地區,並無權簽署公文。這樣的結果,李定等人自是大失所望。受到牽連的人中,三個人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泄露機密給蘇軾,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軾的詩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鞏,被御史附帶處置,發配西北。第三個是子由,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願意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他並沒有收到什麼嚴重的毀謗詩,但由於家庭連帶關係,仍遭受降職處分,調到高安,任筠州酒監。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范鎮及蘇軾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詩案總算了結了。蘇軾出獄當天又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鬥少年雞。”要是由御史台的人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雞”指的是賈昌,賈昌年老時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鬥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可引申而指朝廷當政的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伶,又是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