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監督:行政長官
職能:在政治、法律、經濟、社會、文化方面開展調研、相關工作及研究;在評估、制訂及跟進公共政策、發展計畫及方案上,向行政長官提供屬技術及組織性質的支援,實現民主決策、科學決策、高效決策的目的。
性質:項目組
主任 :劉本立
職責
開展澳門特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的調研工作;
對澳門特區經濟和社會的結構性問題和形勢進行份析、研究;
展開中長期的前景研究;
以民意、民願為基礎,制訂公共政策、施政計畫及方針,向行政長官提供資訊準備及意見諮詢;
份析和評估公共政策、計畫及施政方針;
推動與澳門特區或以外的公、私機構的技術合作,跟進技術合作協定;
提供、推廣工作範圍的資訊。
組成
政策研究室由行政長官以批示委任的一名主任領導、兩名副主任輔助。
政策研究室的研究、相關工作及調研事務由行政長官以批示委任的一名首席顧問協調、兩名技術顧問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