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湖南省省長質量獎是湖南省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設“組織”和“個人”兩類獎項。截至2012年共舉辦了三屆。
獎項設立
2010年,為深入實施“質量興湘”戰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湖南省出台《湖南省省長質量管理獎管理辦法》,並設立省長質量獎。
授予對象
組織獎:主要授予在湖南省內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創新能力在國內同行業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單位。獲獎組織原則上每年不超過5個。
個人獎:主要用以表彰為湖南省質量振興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獲獎個人每年最多不超過3人。
評審標準
湖南省省長質量獎的評審標準依據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湖南省省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湖南省省長質量獎申報和評審細則》、《湖南省省長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等。
申報原則
自願申報、單位推薦。
申報對象
凡在湖南省合法註冊和生產經營滿3年以上、符合《湖南省省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所規定申報條件的組織和個人均可申報。
評審工作程式
1、申報。申報組織或個人將申報意向和基本情況報湖南省省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並將完整申報材料報送相關市(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協會或行政主管部門。其中,證實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以核實。
2、推薦。各市(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行業協會或行政主管部門,應對申報組織和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核實把關,經省級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簽署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並報送湖南省省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管理處)。
3、資格審查。評審辦對申報組織和個人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組織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正式受理其申報。
4、資料評審、現場評審及綜合評價。評審辦組織評審組對相關組織和個人的申報材料進行資料評審,再進行現場評審及綜合評價,最後提出擬獲獎組織和個人候選名單。
5、審定、公示。評審辦召開湖南省省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會議,審議獲獎組織和個人候選名單,並通過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示。根據社會公示意見,提出湖南省省長質量獎獲獎組織和個人推薦名單,上報湖南省政府批准。
6、批准、通告。經湖南省長審定同意後,印發湖南省省長質量獎表彰通知,向社會發布公告。並提請省政府對獲獎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頒發證書、獎盃和獎金。
獲獎情況
2010年(第一屆)
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南車時代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華菱湘潭鋼鐵有限公司、三一集團有限公司等5家單位,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長魯貴卿、遠大科技集團總裁張躍、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總裁易小剛等3人榮獲2010年度湖南省省長質量獎。
2011年(第二屆)
湖南湘窖酒業有限公司、中國水電顧問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迅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獲獎單位及長沙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純新。
2012年(第三屆)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方盛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山河智慧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特變電工衡陽變壓器有限公司、拓維信息系統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