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離灰分即可溶性灰分。
灰分
是指在規定條件下,灼燒後剩下的不燃燒物質。灰分的組成一般認為是一些金屬元素及其鹽類。灰分對不同的油品具有不同的概念,對基礎油或不加添加劑的油品來說,灰分可用於判斷油品的精製深度。對於加有金屬鹽類添加劑的油品(新油),灰分就成為定量控制添加劑加入量的手段。國外採用硫酸灰分代替灰分。其方法是:在油樣燃燒後灼燒灰化之前加入少量濃硫酸,使添加劑的金屬元素轉化為硫酸鹽。
灰分 材料經灼燒後剩餘的無機殘渣,用百分含量表示。
水溶性灰分的鹼度
水溶性灰分的鹼度:以100g試樣中毫克當量數表示,按下式計算:
100Aw = N1V'1×━━ ...................... (4)
m'
水溶性灰分的鹼指數:以每9灰分的1N酸溶液的mL數表示,按下式計算:
1nw = N1V'1×━━ ...................... (5)
m'1
式中:Aw——水溶性灰分的鹼度;
nw——水溶性灰分的鹼指數;
N1—一硫酸標準溶液的當量濃度;
V'1——在7.2.2中所加入的硫酸標準溶液的體積,mL;
m'——試樣的質量,g;
m'1——試樣灰化後所得灰分的質量,g。
液體樣品的結果以100 mL試樣中的含量表示。
若符合重複性的要求,取兩次測定的算術平均值作為結果。結果保留到小數點後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