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旅遊局

河南旅遊局

河南旅遊局,是河南省的旅遊主管機構,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省的旅遊產業,規劃 旅遊業發展等。

河南省旅遊局是河南省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主要職能

(一)研究擬定旅
河南旅遊局
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研究解決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旅遊業的法規、規章及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協調各項旅遊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假日旅遊、旅遊安全、旅遊緊急救援及旅遊保險等工作,保證旅遊活動的正常運行。
(三)研究擬定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本省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省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省內旅遊的戰略措施並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旅遊統計工作。
(六)研究擬定旅遊涉外政策,負責旅遊對外交流合作,
(七)組織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訂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並監督實施。
(八)指導本省地市旅遊行政機關開展旅遊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及在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對直屬單位實施領導和管理。(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河南省旅遊局內設7
個部門,分別是:辦公室(綜合協調處)、政策法規處、市場開發處、行業管理處、規劃發展處、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人事教育處。
河南旅遊局有3個直屬單位,分別是: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河南省旅遊協會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承擔全省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擬訂全省假日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人事處(機關黨委)。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指導全省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省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的實施工作。協調推動全省旅遊就業;負責旅遊人才交流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研究擬訂全省旅遊發展政策,起草旅遊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研究全省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全省旅遊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旅遊行業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旅遊統計工作;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及網站管理工作。

(四)旅遊促進處。

擬訂全省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省旅遊的整體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遊市場調研工作;負責日常旅遊外事工作。

(五)對外旅遊合作處(港澳台旅遊事務處)。

負責國際區域旅遊組織的日常工作;承擔國際旅遊合作項目;推動全省國際旅遊交流與合作;擬訂港澳台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指導我省駐外旅遊辦事機構的業務工作。

(六)規劃發展處。

擬訂全省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省旅遊資源普查工作;負責旅遊景區、景點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的實施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負責國家、省下達的旅遊業發展資金的投資立項審批和旅遊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

(七)監督管理處。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全省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旅遊標準的實施等有關工作;擬訂全省各類旅遊景區、景點、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車船的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國際旅遊業務旅行社的申報和國內旅行社的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全省旅遊保險工作;指導全省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人員編制

省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1名。

其他事項

(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二)所屬國有企業(除金融投資類外)移交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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