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增加歸口管理全市港澳事務的職責。(二)加強全市旅遊發展規劃及旅遊重點項目管理的職責。
(三)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四)加強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及社會團體開展涉僑工作的職責。
(五)加強全市因公出國(境)的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旅遊局(外事僑務辦公室、港澳事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協調全市旅遊和外事僑務工作及港澳事務的發展,擬訂全市旅遊發展規劃和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旅遊工作。
(二)擬訂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旅遊市場的開發工作。負責全市重大旅遊活動的組織與實施。指導實施全市旅遊產品開發。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休閒度假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情況,負責旅遊統計工作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全市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負責全市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機構的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旅遊交通安全工作。負責全市導遊人員的資格認證培訓及管理工作。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組織、指導全市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指導全市旅遊學校的業務工作。
(七)協調指導全市外事活動和對外友好交往;承辦市領導對外交往事宜;負責組織接待來許訪問的重要外賓;指導和協調全市涉外禮賓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件、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許活動的管理和來許採訪外國記者的管理。
(八)歸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人來許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指導、推動全市對外經濟、科技、文化交流工作。
(九)調查研究全市僑情和僑務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
(十)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許合法權益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負責涉僑捐贈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文化交流、宣傳及華文教育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方針和中央、省對香港、澳門的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有關工作聯繫。
(十三)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協同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推動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參與全市企業在香港、澳門的有關協調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外事僑務辦公室、港澳事務辦公室)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擬訂全市假日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工作;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檔案;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工會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旅遊促進科
擬訂全市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旅遊的整體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遊市場調研工作。擬訂全市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工作;負責旅遊景區、景點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的實施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負責國家、省、市下達的旅遊業發展資金投資立項申報和旅遊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
(三)監督管理科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旅遊標準的實施等有關工作;擬訂全市旅遊住宿、旅行社、車船的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行社及旅行社分支機構的審核報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導遊人員的資格認證培訓及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旅遊保險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承擔全市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四)外事管理科
指導、協調全市涉外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涉外事件;負責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工作;承辦市領導會見來訪外賓和出國訪問事宜;負責國外記者及外國新聞機構駐華記者來許採訪有關事宜;負責全市涉外禮賓工作;負責接待應邀來許訪問的重要外賓;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市、縣(市、區)及其他友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負責辦理邀請外賓來許訪問的有關事宜;為全市四大班子領導和其他重要外事活動提供翻譯。歸口管理全市臨時因公出國(境)的計畫管理和審查、呈報工作;協調處理全市因公出國(境)工作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負責對全市因公出國(境)團組進行出訪前外事紀律教育,協助紀檢(監察)部門對出訪團組進行監督、監管及案件查處。
(五)僑務科
貫徹落實僑務工作法規、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來許定居的有關事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華僑、華人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搞好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眷屬的救濟和扶貧工作;負責處理僑務信訪事宜及歷史遺留問題;開展國外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交流工作;進行僑史及姓氏研究;受理和監督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的捐贈事宜。
(六)港澳事務管理科
歸口管理我市港澳事務;統籌協調我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官方聯繫;協調促進我市與港澳地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港澳事件;承擔全市公務人員因公赴港澳的審查、報批工作;依法維護港澳同胞及其僑眷在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