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區劃
氣候區劃是根據研究目的和產業部門對氣候的要求,採用有關指標,對全球或某一地區的氣候進行逐級劃分,將氣候大致相同的地方劃為一區,不同的劃入另一區,即得出若干等級的區劃單位。
簡介
按氣候特徵的相似和差異程度,以一定的指標,對某一地區範圍所進行的氣候區域劃分。屬自然區劃中的部門自然區劃。氣候區劃是氣候研究成果的表達方式之一。特點
氣候的地域分異規律是進行氣候區劃的基礎。由於太陽輻射分布的緯度差異,產生氣候隨緯度發生有規律變化的緯度地帶性;由於海陸分布和海陸對比關係帶來乾濕度的差異,產生氣候隨乾濕度發生有規律變化的乾濕度地帶性(經度地帶性);隨山地海拔高度的增加,氣溫下降,產生氣候隨海拔高度變化的垂直帶性;氣候受地方的地形起伏、坡向以及下墊面狀況等因素影響,也發生變化。因此,任何地方的氣候都是受地帶性與非地帶性綜合影響的結果。氣候區劃必須反映這些氣候分布規律。氣候區劃與氣候分類是氣候劃分的兩種方法。氣候區劃是將一定區域,按氣候特徵,依次由大到小,由上到下逐級劃分;氣候分類則是將不同地區的氣候按其主要特徵劃歸類別,依次由小到大,由下到上逐級合併。某一類型的氣候,可以出現在不同的區域,而氣候區劃所劃出的區域必須是連成一片的。
方法
一般採用發生學方法和實用方法,或兩種方法結合運用。發生學方法著重從氣候形成因子選取指標,進行區劃;實用方法主要根據服務對象對氣候的不同要求選取指標,進行區劃。指標的選定,隨區劃的目的、種類而異。例如,農業氣候區劃以溫度、降水、越冬條件的指標較為重要;建築氣候區劃以風壓、雪壓、凍土深度等指標較為重要;航空氣候區劃以能見度、雷暴日數等較為重要。區劃指標有兩類:一類是氣候指標,這些指標是無形的,其代表性隨觀測地點而異,但它是定量的;另一類是其他自然因子的指標,如地貌類型、地勢高度、土壤類型、植被類型等,這些指標是有形的,但一般只能定性。氣候區劃應以氣候指標為主,以其他自然因子的指標為輔。氣候隨地區的不同逐漸變化的,區劃界線實際是具有一定寬度的帶,一般應把線劃在帶的平均位置上。
種類
按區劃範圍的大小,有全球氣候區劃,洲氣候區劃,國家氣候區劃和地區氣候區劃;按氣候要素的不同,有日照區劃、降水區劃等;按服務對象的不同,有農業氣候區劃、建築氣候區劃、航空氣候區劃等。有的區劃還有自己的部門區劃,如農業氣候區劃下有農業氣候資源區劃、農業氣候災害區劃和作物氣候區劃等。中國氣候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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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中國科學院自然區劃工作委員會:《中國氣候區劃(初稿)》,科學出版社,北京,1959。中央氣象局編:《中華人民共和國氣候圖集》,地圖出版社,北京,1979。
丘寶劍等編著:《農業氣候區劃及其方法》,科學出版社,北京,1987。
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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