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候區劃
正文
1929年,竺可楨根據少量的氣候資料提出了中國的第一個氣候區劃。他將全國分為華南、華中、華北、東北、雲貴高原、草原、西藏和蒙新共八個氣候區。此後涂長望等提出了不同的區劃。至1949年,盧鋈又提出下列四條界線:①1月平均氣溫為-6°C的等溫線(大致與長城平行),作為春麥與冬麥的分界;②1月平均氣溫為6°C的等溫線(大致與南嶺山地一致),作為一季稻和二季稻的分界;③年降水量為750毫米的等值線(大約與秦嶺—淮河一線相當),作為水稻的北界;④年降水量為1250毫米的等值線,作為麥作的南限。在此基礎上他進一步將全國分成十大氣候區。現在,隨著農業技術和耕作制度的改革,作物分布界限已經超出當年的情況了,但這種區劃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國氣候區劃和農業生產的密切關係。1949年以後,中國科學院自然區劃工作委員會和國家氣象局等單位都提出過氣候區劃方案。1959年中國科學院自然區劃工作委員會公布了中國氣候區劃初稿,他們以日平均氣溫不低於10°C穩定期的積溫和最冷月氣溫或極端最低氣溫多年平均值為熱量指標,以乾燥度(見氣候指數)為水分指標。根據熱量指標,他們把全國分劃成六個氣候帶和一個高原氣候區:①赤道帶。積溫9000°C左右,生長熱帶植物。②熱帶。積溫達8000°C以上,終年無霜,橡膠、檳榔和咖啡等均宜生長,稻可一年三熟,主要植被為樟科等。③亞熱帶。積溫8000~4500°C,稻可一年二熟,自然植被為亞熱帶季風林、常綠闊葉林以及它們和落葉林的混生林,柑橘、茶、棕櫚、油桐和毛竹等為其代表性植物。④暖溫帶。積溫4500~3400°C,冬冷夏熱,農作物可一年二熟或二年三熟。⑤溫帶。積溫3400~1600°C,冬天嚴寒,不宜冬作物生長,春小麥、大豆為主要作物。自然植被為針葉樹和落葉闊葉樹的混交林。⑥寒溫帶。積溫低於1600°C,尚可種植春小麥、馬鈴薯、蕎麥和穀子。主要植被為針葉林。⑦高原氣候區(青藏高原)。積溫低於2000°C,其光照條件優於寒溫帶。該區雖不適宜林木生長,但除部分地區外,尚可栽培耐寒作物和蔬菜。
他們根據乾燥度,將濕潤狀況分為四級(見表): 他們結合中國地形特點和歷史行政區劃傳統,又將全國分為 8個一級氣候地區和32個二級氣候省。
1966年,中央氣象局(現國家氣象局)在上述氣候區劃基礎上,用1951~1960年全國 600多個站的資料進行補充和修正,繪製了中國氣候區劃圖。1978年,又在此基礎上用1951~1970年的氣候資料編繪了新的中國氣候區劃圖(見圖)。此外,中國各省(自治區)、各業務部門結合本地區的特點,也作了相應的氣候區劃。
參考書目
朱炳海編著:《中國氣候》,科學出版社,北京,1962。
中國科學院自然區劃工作委員會:《中國氣候區劃》(初稿),科學出版社,北京,1959。
竺可楨:中國氣候區域論,《氣象研究所集刊》,第1號,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