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物必須充分滿足冬季防寒、保溫、防凍等要求,夏季可不考慮防熱。
2)總體規劃、單體設計和構造處理應使建築物滿足冬季日照和防禦寒風的要求;建築物應採取減少外露面積,加強冬季密閉性,合理利用太陽能等節能措施;結構上應考慮氣溫年差較大及大風的不利影響;屋面構造應考慮積雪及凍融危害;施工應考慮冬季漫長嚴寒的特點,採取相應的措施。
(2)II建築氣候區(北京、天津、石家莊、濟南、太原、鄭州、西安、蘭州等):該區建築的基本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物應滿足冬季防寒、保溫、防凍等要求,夏季部分地區應兼顧防熱。
2)總體規劃、單體設計和構造處理應滿足冬季日照並防禦寒風的要求,主要房間宜避西曬;應注意防暴雨;建築物應採取減少外露面積,加強冬季密閉性且兼顧夏季通風和利用太陽能等節能措施;結構上應考慮氣溫年較差大、多大風的不利影響;建築物宜有防冰雹和防雷措施;施工應考慮冬季寒冷期較長和夏季多暴雨的特點。
(3)III建築氣候區(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武漢、南昌、福州、長沙、成都、重慶等):
該區建築的基本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物必須滿足夏季防熱、通風降溫要求,冬季應適當兼顧防寒。
2)總體規劃、單體設計和構造處理應有利於良好的自然通風,建築物應避西曬,並滿足防雨、防潮、防洪、防雷擊要求;夏季施工應有防高溫和防雨的措施。
3)IIIA區建築物尚應注意防熱帶風暴和颱風、暴雨襲擊及鹽霧侵蝕。
4)IIIB區北部建築物的屋面尚應預防冬季積雪危害。
(4)IV建築氣候區(廣州、香港、南寧、漢口等):該區建築的基本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1)該區建築物必須充分滿足夏季防熱、通風、防雨要求,冬季可不考慮防寒、保溫。
2)總體規劃、單體設計和構造處理宜開敞通透,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建築物應避免西曬,宜設遮陽;應注意防暴雨、防洪、防潮、防雷擊;夏季施工應有防高溫和暴雨的措施。
3)IVA區建築物尚應注意防熱帶風暴和颱風、暴雨襲擊及鹽霧侵蝕。
4)IVB區內雲南的河谷地區建築物尚應注意屋面及牆身抗裂。
(5)V建築氣候區(貴陽、昆明):
該區建築的基本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物應滿足濕季防雨和通風要求,可不考慮防熱。
2)總體規劃、單體設計和構造處理宜使濕季有較好自然通風,主要房間應有良好朝向;建築物應注意防潮、防雷擊;施工應有防雨的措施。
3)VA區建築尚應注意防寒。
4)VB區建築物應特別注意防雷。
(6)VI建築氣候區(拉薩、西寧):
該區建築的基本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物應充分滿足防寒、保溫、防凍的要求,夏天不需考慮防熱。
2)總體規劃、單體設計和構造處理應注意防寒風與風沙;建築物應採取減少外露面積,加強密閉性,充分利用太陽能等節能措施;結構上應注意大風的不利作用,地基及地下管道應考慮凍土的影響;施工應注意冬季嚴寒的特點。
3)VIC區和vib區尚應注意凍土對建築物地基及地下管道的影響,並應特別注意防風沙。
4)VIC區東部建築物尚應注意防雷擊。
(7)VII建築氣候區(銀川、烏魯木齊):
該區建築的基本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1)建築物必須充分滿足防寒、保溫、防凍要求,夏季部分地區應兼顧防熱。
2)總體規劃、單體設計和構造處理應以防寒風與風沙,爭取冬季日照為主;建築物應採取減少外露面積,加強密閉性,充分利用太陽能等節能措施;房屋外圍護結構宜厚重;結構上應考慮氣溫年較差和日較差均大以及大風等的不利作用;施工應注意冬季低溫、乾燥多風沙以及溫差大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