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辯證法
正文
主張人類歷史是一個有規律的發展過程的學說。歷史辯證法有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之分。唯物主義的歷史辯證法即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主義。古代一些哲學家的歷史觀曾經有不同程度的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和因素。隨著資本主義生產和各國人民交往的發展,為綜合考察世界歷史、揭示歷史過程的內部聯繫和規律性提供了可能。義大利歷史學家、哲學家G.B.維科(1668~1744)在唯心主義基礎上最先提出人類歷史是按自然的必然性有規律地發展過程的觀點。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進一步提出社會發展規律是社會本身所固有的並非由外部強加於社會的看法。 法國哲學家J.-J.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一書中,把不平等的產生看作是歷史的進步同時又是一種退步,貫注了歷史在矛盾中前進運動的思想。恩格斯稱讚這本書是18世紀的一部“辯證法的傑作”。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C.傅立葉把社會歷史區分為蒙昧、宗法、野蠻和文明四個發展階段,提出了每個階段以及整個人類都有其上升時期和下降時期的辯證思想。
德國哲學家G.W.F.黑格爾是近代唯心辯證法哲學最著名的代表。他把辯證法運用於社會歷史領域,建立了客觀唯心主義的辯證的歷史哲學理論。黑格爾力求把社會歷史描繪為一個相互聯繫的統一整體,從總的聯繫上證明人類社會是從低級到高級不斷有新東西產生、不斷完善的前進上升的合乎規律的運動過程,試圖找出隱藏在歷史人物動機背後起支配作用的最後動因。黑格爾的歷史辯證法學說在人類思想史上具有重大意義。它把歷史觀從形上學中解放了出來,為科學歷史觀的產生提供了理論前提。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人類思想史上第一次把唯物主義和辯證法結合起來考察社會歷史現象,揭示了歷史發展的一般規律,創立了唯物主義的歷史辯證法,即歷史唯物主義理論。歷史唯物主義把人類歷史安置到它的真正基礎上,使歷史發展的根源和動力得到了科學的說明。歷史唯物主義指出:人類社會處於不斷的運動、變化和發展中,歷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會制度都只是人類社會由低級到高級無窮髮展過程中的暫時階段;物質資料生產是人類社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由此所決定的社會形態的發展是一個合乎規律的自然歷史過程;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矛盾,推動社會由一種制度進到另一種制度;作為社會基本矛盾在一定歷史階段上集中表現的階級鬥爭是推動階級社會發展的直接動力。歷史唯物主義的創立,是社會科學思想中最偉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