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縣交通運輸局

3、加強全縣交通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監督實施。 7、加強全縣交通行政執法工作和全縣交通行業安全管理。 (三)原縣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劃歸縣交通運輸局管理。

簡介

根據《中共天水市委辦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辦發〔2010〕55號)和《中共武山縣委、武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委發〔2010〕26號)精神,設立武山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責

1. 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 取消公路養路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劃入的職責

劃入原縣交通局的職責。

加強的職責

1. 加強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協調,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互相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2. 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3、加強全縣交通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監督實施。
4、加強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爭取和組織實施。
5、加強全縣交通基礎建設市場的管理,重點是工程質量、工程投標和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
6、加強全縣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7、加強全縣交通行政執法工作和全縣交通行業安全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縣公路、城鄉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並貫徹實施。
(二)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編制全縣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道路運輸站場及服務設施的布局規劃;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發展預測、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引導工作;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道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指導全縣城鄉客貨運輸、出租汽車、搬運裝卸、汽車維修、汽車租憑、運輸從業人員培訓的行業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救災、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
(四)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和工程招標工作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公路建設項目的設計論證、施工技術指導、質量管理。
(五)負責協調國、省道建設服務保障工作;組織全縣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負責重點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負責客貨運輸站場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對公路水毀、地震災害等阻斷交通緊急搶修方案的制定和監督實施;參與以工代賑交通建設項目的實施工作及交通扶貧工作。
(六)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制交通運輸行業部門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融資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財務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工作;管理交通行業的國有資產,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重組。
(七)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組織起草全縣交通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科技管理、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公路路政管理及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九)負責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公路行業應急管理工作;依法對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十)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交通運輸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統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精神文明、政務督查、議案提案辦理、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職稱申報、人才交流、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及交通系統的智力引進工作;組織職工開展各種文體活動和政治業務學習。

綜合股

組織編制全縣公路綜合運輸體系的發展規劃和發展戰略,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公路行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審核;提出我縣交通運輸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資金安排建議和預算,並監督實施;承擔本行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和指導交通行業統計、信息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和場站規劃;擬訂全縣國防交通工作的有關規定和保障計畫,規劃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指導有關行業編制交通重點目標保障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軍事需求;組織國防交通建設項目的申報和可行性研究,並負責項目建設管理和交竣工驗收;指導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建設和訓練管理,實施應急交通保障;負責民用運力潛力調查和動員徵用,制定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並負責管理和調用物資;指導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歸口管理公路路政、運政執法及治理公路“三亂”工作;負責道路運輸和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運輸股

組織擬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維護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的平等競爭秩序;承擔公路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工程造價、質量監督、竣工驗收;指導公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工作;參與公路年度計畫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的擬訂工作;參與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負責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鄉客貨運輸、計程車行業管理和交通運營管理;負責組織道路運輸站場項目建設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全縣道路運輸工作。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職黨委副書記1名、紀委書記1名、總工程師1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其他事項

(一)與縣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一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以工代賑扶貧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計畫、實施管理職責,由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以上職責的組織實施。二是在全縣鐵路建設和行業管理方面,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銜接相關部門爭取國家鐵路項目支持,組織協調鐵路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
(二)農村公路和運輸站場建設資金及養護費、客貨附加費支出管理的職責分工:農村公路和運輸站場建設資金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執行。養護費、客貨附加費支出管理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提出資金支出預算。縣財政局負責審核並按規定程式審批、撥付。
(三)原縣交通局所屬事業單位劃歸縣交通運輸局管理。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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