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憑

承租人在車輛輛正常維修、保養、年審和保險由租賃公司負責。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要按《車輛使用手冊》操作及保養。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有義務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車及其有關的證件,保持車身清潔直到歸還租賃公司為止。

汽車租賃定義

汽車租賃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汽車提供給另一方,另一方在一定期限內使用汽車並支付租金。在汽車租賃中,提供汽車的一方當事人為汽車出租人,一般是汽車所有人,也可以是汽車的使用權人(如汽車轉租中的出租人等);使用汽車的一方當事人為汽車承租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被交付使用的汽車為租賃物。汽車租賃主要屬於財產租賃,適用‘民法通則)和<經濟契約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財產租賃的規定。

汽車租賃要承擔的責任

承租人在車輛輛正常維修、保養、年審和保險由租賃公司負責。因承租人延誤車輛的保養或年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全部責任。
在租賃期內,承租人要按《車輛使用手冊》操作及保養。在出車前,必須作常規檢查,如機油、剎車油、冷凝水、輪胎氣壓和燈光等,若發現問題,須速送租賃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修,否則後果自負。
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有義務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車及其有關的證件,保持車身清潔直到歸還租賃公司為止。如有遺失應即時通知租賃公司及有關部門。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