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正商標(PRINCIPAL MARK)相對於可以只註冊不使用的聯合商標和防禦商標而言,
正商標(original trademark)是指最先創設使用的商標。相對於可以只註冊不使用的聯合商標和防禦商標而言,企業必須履行實際使用義務的主要商標。例如某公司因其“樂口福”享有盛名而又申請註冊了“樂福口”、“口福樂”、“口樂福”等商標。在這組近似商標中,“樂口福”為正商標,余則為聯合商標。
第16條至23條應適用於共同體商標的申請。 1.根據第5條的規定,申請人不可以成為共同體商標所有人的,申請應予駁回。 1.共同體商標法院應適用本條例的規定。
概述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商標權 第三節 共同體商標的使用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商標搶注的對象基本上限於未註冊商標;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
原因分析 表現形式 目的作用 預防措施 應對措施2011年年底,喬丹體育首發申請獲準,2012年掛牌上市。2012年2月23日,麥可·喬丹突然現身視頻稱向中國一家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
事件背景 事件經過 處理結果 社會評價 社會影響1993年12月20日,歐盟議會通過了《歐洲共同體商標條例》。
發布信息 條例全文商標的退化是指商標自身顯著性的逐步退化乃至完全喪失。商標顯著性退化或喪失將導致一個原為有效註冊使用的商標演變為商品通用名稱,從而進入共有領域無法為註冊人...
簡介 原因及表現 判斷標準 防止商標退化的策略聯合商標(Associated Mark) ,是指某一個商標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註冊幾個近似的商標,或在同一類別的不同商品上註冊幾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概念闡述 商標防禦 運用細節 具體意義 注意問題涉外商標是指外國商標所有者在我國申請商標註冊,或是我國出口商品的商標註冊。
涉外商標的註冊 涉外商標法律制度 涉外商標的管理形式 涉外商標的保護地名商標是指將行政區劃的地理名稱或其他地理區域的名稱、歷史地名或者開闢的新城作為文字商標的內容或主要內容進行使用或予以註冊的商標。
基本信息 規定原因 合理使用 特徵 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