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概況
株洲市衛生局是株洲市人民政府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行使衛生全行業管理職能,擔負著全市人民的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衛生執法監督管理等工作。現有編制人員 47名,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計財科、醫政科、幹部保健科、中醫科、科教科、農衛科、疾控科、法監科、監察室、審計科、血地辦、醫鑒辦、機關黨委、工會、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衛生人才服務中心等部門,局屬醫療衛生單位12家。全市現有醫療衛生機構2679個、病床12418張、衛生技術人員16367人,醫療機構總資產達54.57億元。主要職責
依據株政辦發[2001]110號和株編辦[2006]94號檔案規定,株洲市衛生局承擔十五項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二)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三)制定農村衛生、城鎮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落實國家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擬定並組織實施血吸蟲病的防治規劃;(五)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六)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監督食品、化妝品質量衛生和使用安全,負責認證工作;(七)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八)制訂全市醫學科學研究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繼續醫學教育;(九)依法監督管理血液的采供及臨床用血質量;(十)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管理有關幹部的醫療工作;(十一)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5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十二)指導市屬醫療衛生單位班子建設;指導衛生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全市衛生系統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十三)負責對局屬各單位重點項目、專項資金和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對直屬單位法定代表人進行離任審計;(十四)領導和管理下屬事業單位;(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檔案起草、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以及局機關行政後勤工作和局局機關財產管理。(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務、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職工的教育培訓;負責全市衛生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負責本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三)計畫財務科
(加掛審計科牌子)負責衛生經費的籌集、分配並監督使用;負責全市衛生統計、基建計畫和衛生產業管理;負責管理醫療器械和省下撥的醫療器械裝備經費;負責管理局機關的成為和國有資產;指導、監督醫療系統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屬醫療衛生單位內審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承擔局屬醫療衛生的基本建設投資、修繕工程項目、專項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的專項審計調查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開展有關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四)醫政科
(株洲市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與醫政科合署辦公)指導市直單位醫療機構改革,編制全市衛生髮展規劃;負責全市醫政管理;調查處理醫療糾紛;指導、檢查、監督醫院的業務建設;實施醫務人員服務規範、執業編制和從業許可證制度;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負責城區醫療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制訂幹部保健規劃;負責幹部保健的組織、協調、管理、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有關其他工作。
(五)疾病控制科
(加掛農村衛生管理科)編制全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授權發布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名錄及疫情;組織實施計畫免疫工作,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開展救災防病工作,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治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實施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編制,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承擔指導縣市區開展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及鄉村醫生執業註冊的有關管理工作;承辦制定全市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六)科教科
組織制訂全市醫療衛生的科技發展、科研教學和科研成果推廣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在職人員的繼續醫學,協同有關部門對衛生系統的科研成果進行鑑定和評審。(七)法制與監督科
貫徹執行衛生法律、法規及規章,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衛生執法的監督;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監督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負責與健康相關產品檢驗機構核公共衛生監測、檢驗機構的認定;負責對全市衛生執法監督工作的指導協調。(八)中醫科
負責對全市中醫藥的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和管理工作。(九)血吸蟲病防治辦
負責擬定全市血吸蟲班病、地方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對血吸蟲班病、地方病病區的人群實施查治、健康教育,負責疫情監測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血吸蟲班病和地方病防治執法監督工作;承辦市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防治工作的綜合協調。(十)紀檢監察室
按黨內法規和行政監察法律法規對領導幹部進行監督;負責抓好基建工程、大型醫療設備、藥品採購、醫用耗材招標的監督工作;協助抓好衛生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協助本部門主要負責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在本單位的落實。(十一)工會
負責抓好衛生系統工會工作和計畫生育工作。(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抓好局直屬機關黨委黨務工作。(十三)團委
負責抓好衛生系統共青團各項工作。作風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楊友元、鄧多福副組長:龍國鋒、丁雲龍、王意薇、劉飛、郭躍鋼
成 員:雷新力、姚智輝、肖青玲、王華、石潤泉、陽艷芬、曹冀湘、田海軍、李曉兵、劉曉玲、李躍榮、劉建軍、李偉、賀學先、謝瓊、沈刃、黃運霞、彭懷德、歐陽浩、杜安琪、劉瑩